雕艺篇:留青竹刻之选材、用材//丁二仲的刻竹扇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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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青竹刻之选材、用材
竹子对于我国人民的生活来说,用途是非常广泛的,尤其是长江以南地区和竹子产地,大至建筑小到器具,几乎没有不可以用竹子来制作的。
留青竹刻用材,毛竹为佳,取材标准要求:竹质坚实、竹面平整、净无斑点、节稀杆直,竹肌纹理细致,竹筠看不出立纹的是主要条件,是最好的留青竹刻素材,可称为玉竹。清初封毓秀的竹刻诗里说“取材出幽篁体,搜掘同参苓”。人所共知,人参茯苓是最不易采集的,从这诗里也就说明了取得良好的留青竹刻材料是不容易的。
选好上等的竹材,首先必须懂得鉴别毛竹的生长年龄,这主要是从竹子的表面颜色上来区分的。初生的毛竹,杆上呈现油绿色,并有细密软毛。第二年杆上细毛脱落,杆为青绿色,每个竹节下显出一道银白色粉环。第三年表皮变为黄绿色,节下粉环变为灰黑色并逐渐消失。第四年以后,杆上渐生灰白粉末,表皮逐渐变黄,到七年以上表皮就变为老黄色。因此,识别竹龄也是重要一环,嫩者质地未坚,疏松不宜用,且雕刻后易变形。老者纹理粗糙,不耐精雕,故采用三至五年之竹为上。
刻竹当思用竹,真如玉雕工艺之巧色。留青之刻是竹筠之为我所用,刻制一件完美的留青竹刻作品与选用优质上等毛竹密切相关。那么,巧用竹材进行雕刻,这将更是难得。明清人圆雕罗汉老僧,利用竹材断面丝纹点点簇聚,籍以状头顶之发痕,巧如天设。一次,偶尔发现一块竹片,有一虫伤斑点,触景情生,我将此自然伤斑,刻制梅花“横台屏”时,伤斑不用动刀,而用于节疤,即成天然树穴,制成妙趣。
前几年入山采竹时,发现有一枝竹在林生长中,经狂风摇摆。竹与竹相互击伤,日积月累,摩擦部位伤痕起伏而发黑,此材作留青刻,一般是不能入选的。但人弃我取,我将借其伤疤作心石,刻成作品横台屏“独赏秋趣”;另一件将其用于梅花枝杆,并配制红木镶嵌成“腰圆笔筒”;宛如笔墨染成,斑疤天生,皱纹起伏,似乎为我而设,是天然水墨与人工镌镂之合作画也。岂非“文章本天成,秒手偶得之”。因此,因材施艺,变废为宝,凡事尤当多思考,只要处理得当,却能点铁成金。
丁二仲的刻竹扇骨
顷在本刊(见
2006年9月13日第八版)读到北京张寿江先生的《丁二仲雕刻的竹扇骨》一文,同时见到了随文附刊的刻竹扇骨图片。由于文中在赏介藏品中把刻竹扇骨的包浆(红黄色)、题材内容(山水图)、刻法(留青),款识(“丁氏印”、“二仲章”两印)都作了介绍,再对照附图,笔者认为这件竹刻扇骨应该是出自丁二仲(尚瘐)手刻。但是,笔者对张文中在赏介藏品中的有一些述说产生了一些不同的看法,故在此略为说一下,容有不当之处,尚祈识者正之。
张先生在文中称:“有关丁二仲雕刻扇骨方面的资料很少,这把扇骨上面只刻有两个印章,未刻题句文字,给后人多少留下一些猜想。不过,通过这件扇骨,我们可以窥见丁二仲具有相当深厚的传统山水绘画功力,在创作竹刻扇骨时,做了一次充分的发挥。可以说,这把扇骨是一件具有高超画技与精美刻工相结合的佳作。”
在以上引述中作者认为“因为他(丁二仲)擅长绘画,在扇骨上构图可以充分发挥这一技能”,所以这件“看去颇有‘四王’笔意”(引作者语)的山水图为丁二仲所创作。然而,以笔者“猜想”,该刻竹扇骨上的山水图并非为丁二仲原创,而系丁氏的摹刻之作。有此“猜想”的理由是:根据所见附刊的刻竹扇骨图片,约略可以看出二片扇骨上的山水画笔均比较规整,近工笔山水(整体风格有似模仿明代刻竹家张希黄的留青刻楼阁山水),实难与丁二仲的绘画风格相合。丁氏绘画,以写意花卉为多,山水较少。又其画笔笔墨恣肆,无所依傍。这与他治印的“破碎一任自然,不事修饰”(可参见《现代篆刻选辑(五)》有关丁尚瘐的简介文字及印作)的风格堪相一致。更何况“清代晚期,竹人自画自刻者日少。虽如名手,如蔡客庄(照)、袁椒孙(馨),画稿亦非自作,而有求于画师矣。”(金绍坊(西 )《刻竹小言》)这从流传至今的不少近现代刻竹扇骨上的书画与刻工来看也确实如此。如:一,先由书画家在扇骨上作书画稿,再由刻竹者镌刻。如敞藏民国刻竹名手谭一民(维德)镌刻的山水、人物扇骨,画稿即由苏州名画家蔡铣(震渊)所作(见图示拓片);二,刻竹者直接摹刻他人的书画稿,或者摹刻刀布钱币、钟鼎文字等图案。如笔者藏有丁二促留青刻竹扇骨一件,即摹刻刀布钱币、钟鼎文字(详可见2001年9月5日本版,拙撰《丁二仲其人其艺》)。再则,诚如文中所述“这把扇骨上面只刻有两个印章,未刻题句文字,给后人多少留下一些猜想。”其实它也正是笔者“猜想”这件刻竹藏品为丁氏摹刻之作的原因之一。
至此有必要再说一下有关刻竹扇骨上书画作者和刻竹者的名款。书画家(尤其是知名书画家)在扇骨上作书画稿,都会按惯例署上名款(如图示拓片上的“仿麓台(王原祁)意,壬申(1932年)夏日蔡铣”),而刻竹者有的则将名款隐去,或者在另一片扇骨上作“某某刊”或“某某刻”(如图示拓片上的“舒藏掌握,动息丝纶。一民刻”)以明示刻竹出自何人之手。因此,在鉴赏如刻竹、刻铜之类的工艺品时,对器物上的名款必须作具体的分析和考辨。不能见了书画家的名款,便认为该书画家一定还兼擅刻竹或刻铜;见了刻竹、刻铜者的名款(包括印章),便认为该器物上的书画也一定是其创作。
最后,顺便说一下有关丁二仲的名字及其生年。张文中称:“丁二仲,1868年生,1935年卒,原名尚庚”。其实,丁二仲,名尚瘐。文中将“瘐”误作为“庚”,谅系作者笔误,或为误植所致。又据多种辞书记载,丁生年应为1865年,而非“1868年生”。以上两点可参见俞剑华《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韩天衡《中国印学年表》,陈玉堂编《近现代人物名号大辞典(续编)》中的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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