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在英国已经开了一家伦敦子行,又开了家伦敦分行 | 我是科普帝
(2014-12-09 12:39:11)http://kepudi.qiniudn.com/wp-content/themes/Ality/img/loading.gif|
先区分一些概念:本题中的子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伦敦分行。前者是独立的法人公司,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子公司,后者是分支机构,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分公司。
关于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的区别就不解释了,具体说下这两种在境外银行的区别吧。
这种同时开设境外法人公司和境外分行的模式非常常见。一般来说,当地监管部门对于外资银行法人公司和外资分行有不同的监管要求。法人公司,可以开展业务的种类较多,但也会有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要求;而外资分行,业务种类会有限制,相应的监管指标要求也相对简单。因此,把零售和小企业业务放给境外的法人公司,这些业务不至于使法人公司超出监管指标要求。而把大额批发业务放给境外分行,可以利用总行的授信优势,而不占用境外法人公司的指标。
我国对于外资银行也有着同样的安排:
第二十五条 外国银行将其在中国境内的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应当符合《条例》和本细则有关设立外商独资银行的条件,并且具备在中国境内长期持续经营以及对拟设外商独资银行实施有效管理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外国银行拟保留 1 家从事外汇批发业务的分行,应当在申请筹建外商独资银行的同时提出申请。
在中国加入 WTO 之前,外资银行在我国只能以分行或办事处的形式活动,加入 WTO 之后,我国允许外资银行成立法人子公司,并享受国民待遇。因此,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途径一般是办事处——境外分行——法人公司(并保留 1 家境外分行从事外汇批发业务)。
而由于英国的监管机构对境外银行的要求不同,除了中国银行是在民国期间就开设伦敦分行,之后英国一直未允许中国的银行以分行形式进入,所以工农建交这几家都是以在伦敦成立法人公司进入。直到 2013 年的第五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才谈妥。
47.英国监管机构同意考虑仅从事批发业务的中资银行在英国开设分行的申请,这将提高中资银行的资本和流动性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中英双边经贸往来。
因此,中资银行进入英国的途径则相反,会以法人公司——法人公司 + 境外分行的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