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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与思辨:重新审视议论文写作教学

(2018-04-04 14:12:21)
分类: 资源共享

说理与公共说理

当下的语文教育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多元与开放给学科带来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相比之下,理性的态度与反思的精神却明显不足。开放与多元并不会自动带来理念上的共识与学术上的积累,这其中,理性的反思缺之不可。有些分歧与论争看起来因具体问题而起,根源却在于彼此的立论基础与前提假设原本就不一样。如果不去挖掘这些隐含假设与前提,而是就事论事,不仅耗神费力,而且破坏性极强。有些论争不欢而散,甚至还节外生枝,滋生恩怨,多与此相关。走了那么远,却忘了为什么出发,这在语文学科的论争中并不少见。

议论文写作及其教学就是一个例子。议论文写作本来就是个聚讼纷纭的领域,加上高考作文多集中在这一文体的考察上,现实功利的驱使更加剧了意见的分歧。如果不回到问题的原点,回到议论文的文体性质与功能,而是各执一词,固执己见,那么,表面上看一派繁荣,实际上却是关公战秦琼,无助于写作教学的改良与进步。

议论文的文体功能是什么,这应该是议论文写作及其教学的基石。议论文是用来说理的,通过议论文的写作教学,培养学生说理的习惯、态度与能力,发展他们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这是议论文写作教学的基本任务。作为一种文体,议论文当然也有其他功能,比如可娱乐,可审美,可炫耀技艺,可表现个性与风雅,但基本功能,毫无疑问还是说理。而且,其他功能的实现也须依托于“说理”这个特性。

因此,判断一篇议论文的好坏,说理与否应该是个基本前提,“说理”的固然不见得是好文章,不说理的肯定不是好文章。坚持这个标准,其他问题就能得到清晰的解释;坚持这个标准,很多问题的论争与解决就有了可靠的前提与基础。

说理是议论文的基本功能,这个断言并不会有太多人反对。问题在于,一旦进入教学,一旦涉及考试,事情就变得复杂了。比如,某些意不在讲理而着力于炫耀所谓的文采、气势或技法的议论文,在考试中往往能得到阅卷者的原谅甚至欣赏。笔者以“说理”为标准对几篇高考满分作文的批评,也被指为吹毛求疵,而理由似乎也仅仅因为它们是高考作文,不必较真。似乎一旦与高考挂钩,一旦与教学关联,关于议论文的基本认知就不再适用了,是不是“说理”也就无关紧要了。

还有一种观点,准确的说是一种忧虑:强调说理,会不会影响文章的文采、气势与技法?他们的看法是,强调说理,必然要强调实证与逻辑,强调分析与论证,文采与技法失去了用武之地,而文章的审美趣味与艺术品位就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持这种看法的人很多。这种膜拜空洞的文采与技法的“文人情结”,已经成为一种深层无意识,盘踞在一些语文教师的心中,根深蒂固,难以撼动。在我看来,这恰恰是议论文写作教学上必须突破的一个观念瓶颈。议论文是说理的文体,说一千,道一万,说理才是硬道理。有了“说理”这个根基,文采、气势和技法才是有意义的,它们给“说理”插上了翅膀,可谓锦上添花;缺少了“说理”这个根基,所谓的文采、气势与技法就成了华丽而无聊的装饰,甚至可能走向“说理”的反面,成为掩饰、包装或贩卖歪理邪说的手段。在议论文写作教学中,不将功夫用在说理上,却挖空心思地编织所谓的富有文采与气势的语句,或者炫耀富丽繁华的技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背离了教育的本来意义。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也颇费思量。有的老师并不否定议论文的说理功能,但又认为,目前学生的语文学习与写作状况普遍欠佳,强调“说理”脱离了学生的实际能力,只会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有老师说,学生能写好一篇文章就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说理?将“说理”与“写文章”割裂开来,言下之意,能写议论文的人未必一定会说理。这个说法颇有迷惑性。如果“写文章”就是照葫芦画瓢,按照某个模板“复制”一篇有头有尾的文章,那么,“写文章”确实要比说理容易得多,前者是模仿,是套作,后者是创制,是建构。笔者无意否定模仿与套作在教学上的积极价值,但写作教学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显然,这涉及到写作教学的基本观念。编制一篇看起来很美、实则空洞无物的文章,算是“能写一篇文章”么?说理是议论文的核心,仅就议论文写作看,不会说理,就等于不会写文章。不会说理,却能写好一篇议论文,这在逻辑上也是一件说不通的事情。

就我的经验和观察,议论文写作的教学效率之所以低下,倒是与这种无视“说理”的文体功能密切相关。学生对议论文的文体功能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缺乏“说理”的概念,也不懂得“理”还有个合理性的问题。写来写去,却不知为何而写;议来议去,却不知怎样把“理”讲清,这样的写作缺乏真实的任务,既不能激活学生的思维,也不能调动他们的生活积累,效能之低下几乎是必然的。相反,如果抓住“说理”这个牛鼻子,在“说理”这个具体任务的驱动下,学生的情思与积累就可能被激活,他们就会主动地寻找各种资源来建构他们的论证,在真实的写作体验中,获得写作能力的提升。

议论文是用来说理的。考虑到教育的社会性与公共属性,考虑到教育的价值导向性,这里还需引入另一个关键词:公共说理。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人都有“理”,各人也都有权利说自己的“理”。说“个人之理”,当然也在议论文写作教学的关注范围之内;但在教育的意义上,我们不仅要教学生说理,还要引导学生对所说的“理”进行必要的价值反省与判断,对说理的过程进行必要的实证检验与逻辑判定,不仅要说理,而且要合理地说理,公正地说理,促使学生由个人的理解走向“公共说理”,让个人的理解经得起公共价值、公共知识与公共逻辑的检验。这对于培养自由、理性和追求正义的现代公民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写作教学的德育价值之所在。

相反,如果一味地强调说“个人之理”,就有可能偏离教育的社会伦理价值。在写作教学中,我们常常鼓励学生“我手写我口”,鼓励他们发表个人的主见,写出自己的个性,甚至鼓励他们“自圆其说即可”,这些都是对的,但应该有个前提:个人的理解必须接受公共价值的质询。因此,只有尽可能地摆脱个人的偏好与成见,站在公共立场上,从公共利益出发,对议题所涉及到的各种观点、理由及根据进行分析与权衡,才可能做出合理与公正的判断。

引入公共说理,有助于改变长期盛行的“辩护式”的议论文写作模式。这种写作往往只考虑一种观点,而不考虑相对或相反的观点;只考虑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不考虑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只考虑常规证据,而不考虑那些特例与反例; 只作证明,而不考虑反驳与证伪。辩护式议论文,习惯于“代圣人立言”,习惯于人云亦云,培养的恰恰是一种简单、片面、绝对与僵化的思维方式,与现代公民所需要的理性精神也是南辕北辙的。

 

思辨与批判性思维

议论文是说理的文体。要说理,就要思辨;唯有思辨,才能让说理走向合理,走向公正,走向清明。“思辨”源于《中庸》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与孔子的“勿意、勿必、勿固、勿我”一样,强调了在认知和说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祛除各种遮蔽与魅惑,摆脱各种局限与偏见,以达到清明、合理与公正的境界。总之,说理就要一是一,二是二,真假分明,是非昭彰,经得起反问和质询,让人心服口服。

“思辨”是理性的思考,“说理”的基本的思维方式。要说理,首先就要处理好说理与情感态度的关系。“理”是客观的,是公共的,要公正的说理,就要保持理性、中立与客观,让自我的主观意愿与情感倾向“归零”,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理中客”。但事实上,人的情感态度总是存在的,即使暂时“隐退”,也依然还在悄无声息地影响甚至左右着我们的思考。人们常说“换位思考”,看起来理性而公正,但实际上,恰恰表现了人们对无处不在的自我中心的焦虑与恐惧。基于自我的立场或视角来看待世界,这是人的本能;要摆脱这种本能殊为不易,只有理性的人在理性的状态下才能做到“换位思考”。何况,换位思考也只是一种暂时的虚拟的思考状态,一旦回到现实,我还是我,你还是你,虚拟的感同身受无法替代坚硬的现实。完全摆脱情感态度的牵绊,正如鲁迅所说,就像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是绝无可能的。

尽管如此,一个说理的人,依然要时刻警惕自我的情感态度,保持理性的思辨状态。对自我的放纵,是思辨的大敌。真正伟大的思想家,其伟大不在于他能摆脱自我的局限,而在于他始终警惕自我的遮蔽,他的深邃的洞察力,他的尖锐的思考力,与这种“祛蔽”与“祛魅”的自觉有着深刻的关系。苏格拉底如此,孔子如此;康德如此,鲁迅亦如此。

值得思考的是,在议论文写作教学中,我们所做的似乎正好相反。王荣生老师在反思当下的作文教学时,批评盛行的“文学性散文”终于沦落为“小文人语篇”——情感上娇柔无骨,道理上似是而非;甜美的鸡汤包裹着苍白的思考,这就是一个“四不像”的怪胎,却被千百万处在成长关键期的中小学生视作写作的圭臬。“小文人语篇”游走在说理与抒情之间,但却非驴非马,既无感性的真挚,又无思考的理性,往往以感性的抒发代替理性的反思,以观点的诉说代替事实的考辨,以主观的假设代替缜密的推理,以演义的铺排代替历史的辨析,总之,以虚构和煽情代替论证与判断。同时,又无视个体与公共、情怀与规则的界线,将自我情怀凌驾于公共规则之上。总之,沉溺在虚构的物我一体、主客不分的诗意境界,像梦呓一样地诉说着“小文人”的情怀,“美”得真是让人一塌糊涂。我只能说,这是一种病态的美。显然,炮制“小文人语篇”并不要真切的思辨,需要的只是一种肤浅的小机灵。

要思辨,就要保持清明与理性,但主观的觉解并不必然引导我们抵达这种状态,我们还需要一些可靠的策略与技能,来保证我们的思考运行在理性与合理的轨道上。这就需要引进和借鉴批判性思维。中国传统文化有着良好的思辨传统,这种传统与苏格拉底开创的批判性思维在理念上是高度一致的,体现了人类质疑问难、追求合理、探索真理的相同诉求。但遗憾的是,它始终停留在精神原则的高度,未能落地生根,转化为一套可以技术化和路径化的方法与技能。而与此同时,在国际思想与教育领域,经过培根、笛卡尔、杜威以及恩尼斯、保罗等贤哲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套实证与逻辑相结合、分析与论证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技能,既致力于培养理性、开放、公正的人格习性,又训练以阐释、分析、推理、评估、解释、判断为主的思考技能。目前,批判性思维的系统化和学科化的程度都很高,已经成为国际教育公认的核心内容,也被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内的很多国际组织及国家认为是“21世纪技能”的核心。

从抽象的思辨到实践取向的批判性思维,这或许给议论文写作教学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改良路径。批判性思维是一种理性的、反思性的思维,主要是一套分析与论证、评估与判断的思维技能,而它的核心,则是论证。这就与议论文写作达成了某种“同构关系”。归根到底,议论文写作就是论证一个观点,达成一个判断,从思维的路径看,就是一个理性的、反思性的思考过程。当我们放弃了议论滔滔却不讲理、文采斐然却无思考的写作模式之后,批判性思维的介入,或有助于构建一个以说理训练为核心的新的教学与训练体系。

以说理为核心,以批判性思维训练为抓手,我在议论文写作教学中特别强化四个方面的内容:

1、摆事实要有根据;

2、讲道理要有理由;

3、做推断要有逻辑;

4、做判断要有评估。

这四个要点,每一项都对应着批判性思维的一系列技能。这样,就将写作训练转化为思维训练,让学生在说理活动中始终有一个明确、清晰和准确的思维路径与过程,让反思与评估贯穿写作的全过程。

“摆事实要有根据”为例。下面节选的《细节》是一篇学生习作,为了证明“细节决定成败”,文章选取了明朝开国功臣蓝玉、雍正宠臣年羹尧以及号称“晚清中兴第一名臣”的曾国藩等事例。原文这样表述关于蓝玉的信息:

 

蓝玉是明朝开国将领,有胆有谋,勇敢善战,因屡立战功而官拜大将军、封凉国公,可谓风光至极。但这个人恃功骄纵,恣意横暴,引起了朱元璋的不满。虽然如此,但朱元璋看在他是开国重臣的面上,并未打算深究。可后来,他的言行逐渐令正在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朱元璋深感不安,便以“谋反罪”将其逮捕下狱,并被剥皮实草,抄家,灭三族,受其株连被杀的官员约一万五千人,酿成明史上著名的“蓝玉案”。  

那么,朱元璋是怎么开始怀疑蓝玉有反心的呢?竟然是一个细节:有一回,蓝玉从前线回来向朱元璋报告军情,当蓝玉进屋向朱元璋汇报的时候,蓝玉手下的几名亲兵也跟着一同进来了,进来以后,就侍立在旁边,蓝玉便向朱元璋汇报前线战况。蓝玉讲完了,朱元璋想和蓝玉谈一件秘事,他便对蓝玉手下的那几名亲后说:“下去吧。”可是,那几名亲兵好像没听到一样,站着不动。见此情形,蓝玉便挥了一下手,那几名亲兵这才下去了。此举令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大为警惕,这些人眼里只有将军,没有皇帝,这还了得?从那时起,朱元璋便动了除掉蓝玉的想法,后来终于找了个借口将其杀掉。  

 

参考国际著名的批判性思维研究与教育专家董毓的技能量表,我们可在“摆事实要有根据”的维度,对文章涉及的事实、证据进行一系列的反思与评估:

1、综合分析,评估信息的可信性。任何信息要成为证据,先要考辨其真实性与可信性,杜撰的信息不足为据。综合分析材料,尽管关于蓝玉的叙述活灵活现,但却经不起推敲:觐见皇帝,而且又是“生性多疑”的朱元璋,怎可能允许蓝玉随身带着亲兵?如果没有特殊的背景和原因,这个细节很可疑。查阅相关史料,并未发现相类的历史记载。可推测,多半出自稗官野史,不足为信,当然也不足为凭。

2、推断结论,预测后果,评估证据的可靠性。如果将蓝玉的这个细节作为证据,那么,由此是否可推断出“细节决定成败”的结论呢?如果蓝玉确有谋反之心,那么,他的死就不是因为“细节”,而是死于“大节”,“细节”只是暴露了他的罪行,是一个相关因素,却不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须知,在专制王朝时代,“忠君”才是最大的“节”,是大节中的大节。倘若蓝玉并无谋反之心,只是因为居功自傲或不知检点的某些细节而引发了朱元璋的不满,导致了最终的杀戮,那么,所谓细节上的疏失,便是“莫须有”的罪名,它只是杀戮的借口。事实上,如果皇帝动了疑心,起了杀心,做臣子的就是再注意细节,再谨小慎微,恐怕也难全身远祸。

文章说蓝玉“恃功骄纵,恣意横暴”,“他的言行逐渐令正在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朱元璋深感不安”,仅就文章提供的信息看,朱元璋杀蓝玉,恐怕不是因为蓝玉不重细节,而是因为他确实有罪在身。

3、挖掘隐含的前提假设与价值预设,反思证据的合理性。将蓝玉的死归结为他不注重细节,隐含的前提假设是很荒谬的。

如果蓝玉确有谋反之心,他的死就是罪有应得。将其死因归于细节,岂不等于为蓝玉惋惜?如同一个人考试作弊受罚,如果归结于考生不注意细节而暴露,其隐含的前提合理吗?

如果蓝玉并无谋逆之心,将蓝玉的死归于细节,则等于肯定了朱元璋杀戮的合理性。看不到皇权的恐怖,阴谋的可怕,专制政治与宫廷阴谋的虚伪狠毒,不去思考和批判那个捕风捉影、滥杀无辜的帝王,却去怪罪不重细节的蓝玉,这岂非颠倒黑白?难道做臣子的就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就该把自己不当人,就该装糊涂谄媚讨好,只有这样才能保命当奴才?显然,将蓝玉之死归结于细节,等于为朱元璋张目。

4、寻求替代性证据,分析证据的相似性与差异性,评估证据的有效性。文章末还提供了曾国藩的正面例子:

 

在这一点上,(蓝玉)就不如曾国藩,曾国藩在身居高位时依然低调、不张扬,是因为他懂得“树大招风、官大招祸”的道理。人如果太得意了,祸事很可能马上就来了……

 

将曾国藩作为蓝玉的反例,看似有理,实则二人并没有多少可比性。曾国藩之所以能全身远祸,固然与其低调处世相关,但更与其个人的忠诚与客观的时局相关。若曾国藩真有谋反之心,清王朝岂会因其“细节”完美就放过他?若他真的拥兵自重,尾大不掉,威胁到了清王朝的一统天下,他再韬光养晦,恐也于事无补。事实上,曾国藩一生勤勤恳恳,忠心可鉴,但作为汉臣,始终没有摆脱功高盖主的担忧,始终生活在恩宠与屈辱交加的状态。这不更说明专制的可怕,人臣的悲哀吗?在细节的处理上,曾国藩或许比蓝玉想的周全,做的周到,但这其中所包含的自取其辱和卑躬屈膝,个中滋味谁人知道?我读唐浩明的《曾国藩》,看到的是曾国藩惶惶不可终日的窘迫与恐惧,不禁感慨再三。

引用事实或史料,必须加以具体而综合的分析,而不能根据个人之需,随意取舍。以细节来透视蓝玉与曾国藩,虽然不无道理,但终究经不起公共价值与逻辑的质询。

鉴别信息的真伪,考辨事实的信度,分析证据的效力,挖掘事实的隐含价值,这是批判性思维的重要内容。“例证法”是议论文常用的论证手段,但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着大量的错误。借鉴批判性思维的方法与技能,引导学生在步步为营的分析与判断中,澄清“例证法”使用中的诸多谬误,训练的不仅是表达技能,更是一种理性反思的习惯与能力。

借用批判性思维的方法与技能,才能将思辨落到实处。




 






《迈向教育改革的核心:培养作为21世纪技能核心的批判性思维技能》,彭正梅、邓莉,《教育发展研究》2017·24

参考董毓《批判性思维原理和方法》的相关论述,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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