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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的“路边摊”重燃“烟火气”,也要“不呛人”

(2023-06-27 10:05:28)
标签:

烟火气

路边摊

个体经济

信心

经济发展

分类: 教学资源
重启的“路边摊”重燃“烟火气”,也要“不呛人”

深圳不再全面禁止 上海北京等已有条件放开

重启的“路边摊”重燃“烟火气”,也要“不呛人”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被关注的一大变化是,“路边摊”不再被全面禁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也有在有限制条件下适度放开“路边摊”的相关政策。随着各大城市纷纷“放下身段”,渐渐消失在城市街角的“路边摊”有望重回人们视线,重燃城市袅袅“烟火气”。

重启路边摊,需要更新城市治理思维。很长时间以来,城市管理往往对路边摊采取过于苛刻的刚性干预手段,而政策一旦松绑,管理又会过于宽松,甚至存在缺位情形。“烟火气”也要“不呛人”,路边摊一旦管理不善,就容易产生扰乱交通、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留下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如何克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实境遇,在“烟火气”与“秩序感”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城市治理的“绣花”水平。

动向:深圳9月拟“有条件”放开“路边摊”

记者注意到,此次深圳通过的修订后的《条例》(9月1日起施行)将原本“禁止商店、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修改为“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而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要求以外,增加了“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

不过,该《条例》也并不是对“路边摊”彻底放开,《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商户:更希望“路边摊”成为与人交流的纽带

微阳(化名)是一位兼职摆摊的年轻人,她在深圳有着一份还算满意的工作,但她仍坚持每晚下班后摆摊两小时。“工作日我会售卖饰品,因为成品售卖比较方便,不用担心损耗。周末就会摆摊卖自己制作的甜品,时间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利润更高的东西。”

深圳的生活节奏比较快,比起下班回家宅起来,她更喜欢在外面放松透透气。相比于赚钱,摆摊对微阳来说更是一个纽带,让她与外部世界有了更深入、更广泛的连接。

“我目前运作两个摆摊的摊友群,交流摆摊心得,还能学习别人的思路,偶尔也感觉发现了新世界。”

摆摊初期,工具和产品选择不太理想,会出现摆摊途中工具故障或者产品滞销等问题。后面经过慢慢摸索,微阳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方法。当被问及城管问题的时候,她的回答是:“每个人角度立场不同,如果摆摊给对方工作造成不便,那换个地方就好,不应该互相为难。城管很和善温柔,摆摊过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慌乱狼狈。”而对于深圳今年9月1日即将实行的新摆摊政策,她也有一些另外的担忧:个人摆摊是否会变成商业化集市,从而收取固定的摊位费。如果摊位费过高,也许会得不偿失。

相关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5278711469714542&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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