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敏正念认知课
(2024-09-09 21:27:22)张海敏正念认知 特训营 课程分享,网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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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实际三段论思维中,经常在不影响沟通交际的前提下,把不言自
有可能掩盖诡辩。
报载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审理时,犯罪嫌疑人进行
是人情往来”。
第一个诡辩其实是一个只有小前提和结论的省略三段论;第二个诡辩则
可以将省略的部分补齐:
(1)所有熟悉破案手段的人都不可能指使他人杀人灭口;我是熟悉破案手段的人;
所以我不可能指使他人杀人灭口。
这个三段论推理形式正确,但被省略的大前提荒谬,
“不可能指使他人杀人灭口”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2)所有的人情往来都不是犯罪;这个三段论推理形式正确,但小前提荒谬。
为什么推理形式正确,但会出现诡辩呢?这就涉及三段论推理中前提真实性和形式正确性的关系问题。
在一个三段论推理中,前提的真实性和形式的正确性既是统一的,又是
真实和形式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