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会计核算方法
(2018-04-04 13: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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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业务,现在越来越多,很多零售企业都会发行商业预付卡,又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多用途预付卡。最典型的有:苏果超市购物卡、理发店办的美容充值卡、公交卡。
一.单用途预付卡
发卡企业:即该卡的发行人。
售卡企业:可能是发卡企业,也可能是待售企业。
2.售卡企业(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3.销售企业(销售方):持卡人用卡消费时,为该消费提供实际商品、提供服务的一方,是销售方。销售方既不是发卡企业,也不是售卡企业!销售方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发票。(因为持卡人充值时,已经取得过发票了,再开就重复了。
二.多用途 商业预付卡
除卡的用途、使用范围不同外,其他与单用途卡基本一样。
会计处理:以单用途预付卡为例,多用途卡的核算大同小异。
例:消费者到售卡方充值1万,卡本身无卡费。与销售方结算时,收取充值金额5%的手续费。顾客第一次刷卡3510元,第二次刷卡6490元。
【解析】
1.售卡方会计处理:
(1)消费者充值时
售卡方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万,品名填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填写“不征税”。该1万的普票,不需要交税。
(2)与销售方结算时:(无论消费者消费了多少,售卡方只收取500手续费,剩余9500要转给销售方)
确认收入:
售卡企业可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471.7,销项税额28.3,品名
2.销售方会计处理
(1)客户持卡刷了一笔,总价款3510(含税价),确认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与售卡方结算时:
此时,应收账款形成贷方余额:6490元。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金额总金额1万,该普票不必缴纳增值税。
(4)
结转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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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达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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