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单元目标和教学目标(章建跃)
(2012-03-28 1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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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函数图象教学目标探索发现杂谈 |
分类: 教学研究 |
我们曾经在许多场合讨论过“课程目标”和“课堂教学目标”的关系。数学教育的“目标域”可以表示为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连续体,我们可以把这个连续体区分为三个层次的目标:
课程目标——宏观目标,是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学习结果,这类目标通常包含着多方面的、更为具体的目标。目前,我国课程标准都采用了“三维目标”的方式来呈现。例如,“发展自主发现、探究实践的能力”,“提高灵活应用知识的能力”,“体验化归与转化、数形结合、函数与方程这三大数学思想在解决数学问题时的意义与价值”,“培养锲而不舍的探索精神和严密思考的良好学习习惯,感受学习、探索发现的乐趣与成功感”等,都是课程目标的例子。
单元目标——中观目标,用于计划需要几周或几个月的时间学习的单元,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例如,“学生能利用函数的性质求方程的近似解”,“能解释函数与方程的联系”都是一个单元目标,是“学生能用函数的思想方法解决问题”的具体化。它们描述了一种学生行为和该行为所针对的内容主题。
教学目标——微观目标,即课堂教学目标。这一层次的目标专注于具体内容的学习,只处理细节,它们在计划日常教学中发挥作用。例如,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可以确定为:
(1)学生能针对具体方程(如二次方程),说明方程的根、相应函数图象与x轴的交点以及相应函数零点的关系;
(2)学生能借助具体函数的图象,解释“函数零点存在性定理”的条件是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3)学生能利用函数图象和性质判断某些函数的零点个数(可使用计算器);
(4)学生能将一个方程求解问题转化为一个函数零点问题,并会判断存在零点的区间.
当前,在制定课堂教学目标时,混淆目标的三个层次的现象很普遍,需要引起广大教师和教研员的高度重视。
注:摘自小白兔的空间《中国数学教育(高中版)》2012年第1-2期编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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