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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塘小学教师请假、调课(班)、代课(班)管 理 细 则

(2014-09-25 22:43:01)
标签:

育儿

分类: B5有相应的校本培训管理制

下塘小学教师请假、调课(班)、代课(班)

管理 细 则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程安排”的严肃性,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请假制度,特拟订本细则。

1.任课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课、调课、代课。确实需要请假者,必须在安排好功课和相关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值日工作、晨间活动管理等)的前提下才予以批准,否则不予同意。

2.凡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学习、听课、培训和进修等活动,功课由教师自己安排,并到教导处做好登记,代课金由学校支付。调课过程当中确实有困难的可找教导处协调帮助。

3.教职工公出、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等必须先办理请假的相关手续。对于急事而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请组内教师代办请假手续,也可以委托相关人员转告教务处或校长室,事后三天内必须补办手续。

4.老师安排调、代课时,先填写“下塘小学调代课登记表” ,并向相关领导递交调、代课有关证明(如开会通知书、上级文件或医院病假单等),征得相关领导同意签字并作出妥当安排后,方可离校,并提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请假期间安排的调、代课,如委请的教师未能到教室上课或监督,则视为代课老师旷课。代课老师不得同时代多班上课,以免授课重叠。

6.教师未经科室批准而调代课,双方均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作旷课处理。教师上课不到岗,视为严重旷课。凡严重旷课要向教导处、校长室作出解释。凡请假、旷课、旷工均记入教师年度档案,作为评估依据。教师非学校原因调、代课多者,由学校限制其外出学习、培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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