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师及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浙教计〔2008〕1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温政发〔2007〕4号)不断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更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学校专业教师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如下计划。
二、总体目标:
为适应地区产业发展与产业升级,满足学校专业调整和优化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自培为主的思想,多途径、多形式地提高专业教师专业技能,以满足任务引领型项目教学模式下的新一轮课改教学需要,全方位地促进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高质量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具体目标如下:
——学历达标:至2011年,学校专业课教师本科达标率达95%以上。
——全员培训:“十一五”期间,每位专业课教师每年必须完成48学时的专业培训,其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分别占2/3和1/3,专业课教师赴企业培训锻炼率达100%。
——骨干培训:至2011年,选派5~10名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课骨干教师参加省、国家级培训。
——拓宽渠道:每年从学校和社会选聘专职专业教师的同时,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
——提高技能:至2011年,学校专业课教师取得高级技能证书达80%以上,取得技师以上技能证书达30%以上。
——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待遇,特别是对专业(学科)带头人给予分配上的倾斜,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重奖。
三、具体措施:
1.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和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职业学校广大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学生观,坚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信心和决心。广大教师要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技能、热爱劳动,深入企业和生产一线进行实践和锻炼,不怕脏、不怕累;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坚持身教重于言教,争做学生就业和创业的良师益友。要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2. 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各职业学校要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重点,在选送教师外出培训的同时,制订校内培训计划,采取老带新、高带低等形式,围绕学校实际教学中的问题,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认定考核,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中,培养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训指导能力,提高教师课程开发能力和现代教学技术的应用水平。
3. 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制度。坚持“工学结合”,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生产服务一线岗位锻炼。各职业学校可选择若干主体专业,定期选送专业教师到对口企事业参与相关专业工作,或采取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等方式进行实践培训,加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努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建立教师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严格要求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第一线进行实践活动。
4. 加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力度。依托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拓宽高层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教师参加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并使其达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努力形成一支适应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同时,要结合学校专业设置的实际,积极选派中青年专业课骨干教师攻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一批有较高水平的专业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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