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中和”美学思想
(2011-11-01 1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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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传统文化 |
关键字:中和,文化
内容提要:本文着重从分析“中和”一词在历代文献中的意义,以中和为代表的中庸精神对中国古代文学有深刻的影响。
指导老师:张峰屹教授
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是中和,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宇宙的和,中国艺术自觉地追求表现天地之心、拟太虚之体,因而也把和作为最高境界,和的追求是艺术家通过对中国文化和的基本精神的体会,并用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现在我们来看看历代对和的表述。
“中和”一词始见于《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中节 ,谓之和。中也者 ,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 ,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 ,天地位焉 ,万物育焉。”。“中和”的精神在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道并行而不相悖”。它已经积淀为中华文化的一种精神凸显于中国传统的天人观、文化观、人格观、政治观、价值观和信仰。作为儒家思想组成部分的“中和”思想包蕴两层含义:兼容两端以取其中,异质相济而成新质;以礼节和,将异质因素纳入儒学体系。“中和”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是异质相济以成新质;一是以一种因素为主,兼容其他成分。这两种含义的形成,由来已久。
周太史伯拿“合”与“同”相对于举而言。同,是单调的同类事物和观点的相同,和,是多种食物和观点的协同统一,同一事物相结合虽然数量增加但所得仍然是原来的物体,没有产生新的物,体。只有不同事物的相互结合才能成事产生新的事务。就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意思。后来孔子把这种理论修改成和而不同。想起李勇的土地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芦苇君子和而不同的了小人同而不和。《周易》(系辞):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就是和而不同的思想的返回。
《国语·郑语》谈到“和”:“和实生物,同则不济。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古人尚“和”弃“同”,在于“和”的异质相济、“以他平他”的特性,它将杂多对立的因素融和、协调起来,产生新的质素,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同”则是同质事物的简单相加,排斥异质,具有排他性,无法产生新质。《国语》《郑语》记载春秋时周太史伯以五行为例,并且拿和与同对举而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之不相同的东西汇聚而得到平衡。国语周语下,音乐的官员和周景王他谈论音乐,指出各种乐器之中才能达到各种音乐的协调。
中和之美,是包括和而不同、因中致和两个部分。比如左传为音乐是由各种不同的因素相互依存,相互调节,而形成的。强调优美的音乐是各方面的配合非常协调,有演唱者,听音乐的人相共鸣。
《左传》载晏婴也曾对“和”与“同”的差别作过详细论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以水济水”、“琴瑟专一”,是同类事物的简单重复,不能让人产生美感,只有五味相济、五声相和,将多种不同甚至对立的因素折中调和,才能给人感官的愉悦。晏子认为为政亦如“济五味、和五声”,必须兼听不同的见解,以使政通人和,臻于美政。其中提出的“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方法,便是弃其两端以取其中,这已涉及到“中和”思想的重要内涵——异质相济相成。美也由此而生。
孔子继承并发展了尚“和”弃“同”的思想,首先从道德修养角度论“和”与“同”之异:“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为政》)君子和以处众,好善恶恶皆出于公;小人则阿比附会、党同伐异,好恶皆出于一己之私。据此,孔子以“文质彬彬”为君子修养的标准。文质各有所胜,过犹不及,都是不美的;只有兼容文质,使文质相符,才是君子。刘宝楠《论语正义》释曰:“礼有质有文。质者,本也。礼无本不立,无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谓之中。”文质所以能相符相称,在于礼的节制约束。当孔子将文质相符的道德修养标准运用于诗歌的评论,便有“《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的赞词。“淫”者,乐之太过则失其正;“伤”者,哀之太过则害于和。这是以礼节情。另一方面,孔子又将“礼”作为协调上下关系的政治艺术:“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是“和”在礼中;“知和而和”,是“和”在礼外,必至流荡而失礼之本体。以礼节和是诗乐美的至境。至此,“和”的内容已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原先“济五味、和五声”的异质相济相成之义,发展为以礼义为精神内核来协调异质,成为儒家道德美、政治美与文章美的标准;同时,以儒学为中介,兼容其他思想的方法论意义也更明确了。而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的论述,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中和之美的。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事务和我之间没有隔阂。情景交融。二,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主张文质彬彬表里一致。三,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关系上主张尽善尽美思无邪。四,精神和外形的关系上主张神形兼备;五,在人品与作品的关系上主张道德和艺术双休。六,审美功能和社会教化功能关系之上要求寓教于乐。七,在不同艺术要素合不同艺术风格的关系上要求互济相成。
《礼记·中庸》篇首次提出“中和”范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焉。” 他明确提出综合中庸的。情感上没有无限的任何偏向的时候是中但是情感发泄出来之后,必须是每一种感情都中等才能达到多种感情地总体上和否则不合。这里直接将“中和”与情感相联系,情感的中节为和,发挥了儒家节情以中的思想,感情因素进一步突出,为“中和”由政治哲学、伦理道德范畴向诗乐审美范畴的转变奠定了基础。《乐记》的中和思想,主要表现为“礼乐中和”。这是由它论“乐’,这个题目决定了的。“礼乐中和”在《乐记》中包含着“礼乐相成”与“礼乐相节”两个相对的方面,两者共同构成了“礼乐中和”的全部。礼乐相成,就是礼乐相辅相成、相映相补的意思。本来,礼所体现的是一种纲纪、一种制度、一种规定、一种划分,而乐所表现的却是一种喜、怒、哀、乐、敬、爱之情,怎么能相辅相成呢?这就是《乐记》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观礼察乐的结果。《乐记》认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既来之于礼的别异,又来之于乐的统同。别异者,上、下、长、幼、尊、卑之序定.统同者,和、敬、亲、爱、喜、怒之情分。序定所以安,情分所以谐。一个社会不可能无序,无序就要乱;也不可能无乐,无乐在严格的意义卜是一种非人的社会。如此,礼乐均为社会所必需。在此基础上,《乐记》进一步认为,严明的秩序只有得到情感的内在认同以后,才能产生实在的效应,而乐正具备这样一种功能,这就是乐能辅礼的道理。另一方面,乐是人的内在情感的表现,而情感的抒发,只有在礼的规约指引之中,才可能适度、顺正,这又是礼能辅乐的道理。这样看来,礼乐相成有着充分的社会学根据,它是一种整体观照的产物。礼乐相成以致中和,又来之于《乐记》对礼、乐各自独特品性的深入理解: 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本》);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论》);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论》);礼者,天地之别也,……乐者,天地之和也。(《乐论》);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辫异。(《乐情》) 。礼乐相节就是礼乐相互制约、节制的意思。这个意思也分两层,从乐的一方面讲,乐不可极。“乐极则忧”(《乐礼》),“乐胜则流”。(《乐论》)这有前车可鉴,从夏启、太康到夏桀,都是因为沉于乐舞,溺于声色,导致家国破亡,所以儒家从孔子开始就十分警惕乐的流泛。孔子不仅严正指出要“放郑声”,而且在评《关唯》时赞美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乐不至淫,哀不至伤,也就是乐不失其正,哀不害于和。中正和美,正是孔子所要求的艺术表达情感的标准。对此《礼记·中庸》进一步解释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所谓“中节”就是适度,就是无过与不及,就是使情感的活动不要造成心灵的失衡和秩序的破坏。先秦儒家极重视艺术的和谐论,极反对无节制的情感流露。《乐记》充分吸收这种思想,并明确提出以礼节乐,来防止和消灭“乐胜”“乐流”,这就使乐在实现中正和美的道路上,找到了一种明确参照与规范。
系统提出诗乐应具“中和”之美的是荀子。他根据乐本于人心、“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的特点,提出“乐和同,礼别异”的命题:一方面强调音乐“审一以定和”,协调人际关系的社会功能,称“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均见《荀子·乐论》);另一方面,又指出民心和顺亲。睦在于乐的中正平和,乐的中正平和在于以礼节之。《荀子·劝学》篇所说:“诗者,中声之所止也。”“中声所止”是止乎礼义。儒家“中和”美学思想的要义即在此;诗乐是人的精神情感在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前提下,正当合理的流露;诗乐本身,又因其感化人心、陶冶性情的美感力量,在给人精神愉悦的同时,改变人的性情,使外在伦理道德转化为内在心灵的自觉要求,使个体与社会和谐发展,达到政治的稳定。在“中和”成为儒家政治美、道德美标准的基础上,荀子又将它引入儒家的诗乐审美范畴,并使其蕴涵的异质相济以成新质,以一御众的思想更加完备,给后世诗学以极大影响。
以中和为代表的中庸精神对中国古代文学有深刻的影响,孔子称赞《诗经》:“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种观点后来发展成“温柔敦厚”的诗教说,即主张在文学作品中有节制的宣泄情感,而不要把感情表达得过分强烈,这种文学思想指导下中国文学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中和之美。很少有剑拔弩张的表达狂怒狂喜的作品,多数作品不自觉、自觉地遵循者诗教的精神。以“怨而不怒”、“婉而多讽”的方式来批判现实,诗人在抒写个人内心情感的时候,总是温婉曲折、含蓄深沉的寻找适度的表现方式,意味隽永的表现情感。这正是中华民族平和、宽容、偏重理性的文化性格特征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积淀。
中和论是中国最高的美学理想和,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协调多种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的理论,主要是周易的画卦说和尚书洪范的五行说,两个方面都是以“和不同和”、“因中致和”的综合法和基本方法,综合是中庸之道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庸是真善美的统一,道德与知识的统一,宏观与微观的统一,高明和平凡的统一,内圣外王的统一。价值取向是重人而不重天,中群体而不轻视个人,重视本而不轻视末,重利益也重视义,重视人文也重视科技,重视和谐而不取消斗争,中庸之道包括中和,时中,中等中正,等等。同,只相等或没有任何词语区别。合:是指两个相对待的事物之间不相分离。这是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里面谈论到的。
这是一种礼乐相济的中和之效。综合的伦理是以无论为主上方都争着相互不同的性质相互补充从而达到和。将五轮看作一十五种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分别以五轮之间的中来实现无伦总体上的和。方法上强调以忠恕为准则。中和之治,试制国泰民安的和谐境界比如说上书中提出谐和万邦,孔子提出各司其职各守其分。中国文化的宇宙观是时空合一的,和在时间上显现出四季循环、历史兴衰、家国分合、王朝兴亡,正像四季的春夏秋冬,等级和谐中须有臣子妇民一样,历史的运转中必有分合的情形,心理的感情中也有悲喜。因此中国的和谐中包含着悲愤的一面,但是中国的文学艺术在表现这一面时,也是建立在根本的和谐精神之中的。比如徐渭的诗文画,郑板桥的诗文画,八大山人的画,明清时期的悲剧无论怎样惨烈,最终以大结局来和谐统一起来。他们在艺术表现上是不和的,但是在根本上他们有求和的意识。他的不和是文化之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是不和之和,是中国艺术的最高境界。
参考书目:
徐复观 《中国艺术精神》
《诸子集成》 中华书局 1988
萧兵 《中庸的文化省察》 湖北人民出版社 1997
徐儒宗 《中庸记》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4
来可泓 《中庸直解》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8
杨天宇 《礼记译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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