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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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 |
分类: A2(B3)规章制定 |
永职中2020〔
永嘉县职业中学
关于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方案
根据《(永教政〔2019〕285号)永嘉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严格遵守县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二、考核的比例、等次
(一)考核人数:
我校在编在职人员179人,专业技术人员175人。校级领导4人由教育局统一负责年度考核,但专业技术任职考核由学校负责;孙海珍、周晓琼、邹雪萍老师流动到民办学校,年度考核由民办学校负责,不计入基数;因此,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为172人,参加任职考核的教职工为172人。
(二)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任职考核: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三)优秀优职的比例
优秀人员比例:占单位公职人员的15%,即26人(172×15%=25.80≈26)
优职人员比例:根据县局精神,2019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与学校考核挂钩。学校考核如果是优秀,则教职工任职考核优职的比例可以上升到20%,即34(172×20%=34.4≈34)个;如考核结果为良好或达标的,其任职考核优职比例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15%,即26(172×15%=25.8≈26)个。
三、考核的内容:
德、能、勤、绩
四、考核要求:
(一)采取与绩效考核结合,自评、群众民主测评、小组推荐、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定方法。其中群众民主评议占4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60%。
(二)优秀、优职名额根据人数要求分配到各组(名单见附件,为了优秀、优职名额分配的相对公平,有些教研组采取合并方式),各组长组织推荐优秀、优职人选,填写推荐表并签名(推荐表见附件)。全校优秀人员比例为15%,即26人;优职比例为15%,即26人(若学校年度考核为优秀,优职比例提高为20%,即34人)。各组按名额推荐共43人,参加校联评,实行差额评选。考核领导小组按考核量分由高到低排序,前26人为优秀,前26(或34)专技人员为优职。
原则上,要兼顾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之间的比例平衡。
(三)大中专毕业分配和新录用在见习、试用期内的人员,考核情况只写评语,不定档次,只作任职、定级的依据。
(四)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经批准的产假、哺乳假除外)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岗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五)2018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不足72学时的不得评定为优秀、优职。
(六)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其他规定参照《(永教政〔2019〕285号)永嘉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五、考核程序:
(一)组织学习文件
(二)成立考核小组(名单见附件)
(三)自评(时间:1月3日—8日)
考核对象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表》一份,于1月9日上交教研组长处。
(四)教师年度考核组推荐
各教研组长统一收齐后,填写教研组意见,并于1月10日上交校办。同时将推荐表上交办公室,逾期未交,作自动放弃推荐年度考核与任职考核资格论处。
(五)群众民主评议(已评议)
群众民主评议以10分制打分。
(六)考核小组测评推选
时间:1月13日下午15:30
(七)公示考核结果
永嘉县职业中学
抄送:校长室
各教研组
永嘉县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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