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诊所的利与弊
(2014-04-10 10:08:33)| 分类: 乡村医疗 |
诊所是人类有史以来诊疗疾病的首选地,同时也是医疗机构的最初象征,它代表着医生“自由执业”,其生死存亡纯由市场决定。不知何时,我国诊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寥寥无几到遍地开花,然后又被控制到寥寥无几。《执业医师法》颁布当初,有的县没有一家符合要求的诊所。现在,各地又在呼吁让诊所遍地开花,需要注意诊所“放开”的利与弊,否则还会让诊所“受伤”。
大多数疾病需要医患之间面对面诊疗,只有少数疾病需要医务人员团队配合才能完成诊疗。同时,很多疾病在门诊得到“一对一”规范诊疗,可以避免到住院部“群体诊疗”。反之,“一对一”诊疗不规范、不及时、不科学等,只能导致更多病人涌入“住院大潮”。也就是说,个体化诊所发展好,完全能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减轻病人负担,避免药品滥用、耐药等等。
在我国,对于怎样发展好诊所这个问题似乎还处在“初级阶段”。比如,诊所的准入、发展、监管、生存等等,看似有章可循,却早已“失去控制”。导致诊所成为一种不伦不类的医疗“补充”,几乎所有诊所都是盈利性医疗机构,各种各样的“管理费”让诊所有些动弹不得,一些退休老医师宁愿返聘到医院,也不会单独开办个体诊所。在我看来,发展诊所需要认清诊所的利与弊,权衡利与弊后再“放开”才能让个体诊所利国利民,真正的为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帮上忙。
诊所的好处
诊所所需场地大小、人员结构、资金多少等,不需“固定”,易于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特别是利于病人与医生之间“一对一”交流,最能让病人感到满意,因为医学是人文与科学的结合体,诊所最能为病人提供“一对一”的人文关怀。
人类面对疾病主要是预防,诊所最能为居民提供“个体化”预防疾病方式方法,减少“小病拖成大病”现象,搞得好还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健康档案,大小疾病都能得到规范化诊疗。
诊所可以让医患关系更亲近,能缓解日趋加剧的医患关系紧张。特别是社区诊所、农村诊所,更容易把医患关系发拉回到过去“你情我愿”犹如亲人般的关系。当然,发展好还能减轻病人支持、为国家减轻医疗负担等等。
诊所的弊病
绝大多数诊所都是个体诊所,操作规程、用药规范、虚假开药等等难用切实有效方法控制,甚至在社会上一度认为,“诊所就是滥用输液、滥用药物的地方”。
诊所的发展离不开诊所主人的品质,从事具有未知性、局限性医学的医生来说,医德是第一位的,要不然相当可怕,医生可以故意让病人“生病”后再“治病”。这些现象曾经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前的十多年里比较明显。
也就是说,诊所的监管比较麻烦,“管得严发展不起来,放得松容易加重医疗泛滥。”特别是套用医保、夸大诊疗、鼓吹自己、虚假广告等等,更是让百姓和监管者防不胜防。
放开诊所需要制度滋养
当前,诊所的准入依照《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必须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同时,《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医师的注册要求,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职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让农村个体诊所走不出“超范围行医”的怪圈。绝大多数医师的注册科目都是单一科,比如中医内科、中医儿科、临床内科、临床妇科、口腔科等等。然而,在农村,很多地方连一名合格的医师也少有,还这样像综合医院分科样约束他们的执业科目,最终导致农村诊所总是在法律面前“走钢丝”,严重影响诊所的发挥。执业地点同样如此。
还有各种各样的医保制度“另眼相看”个体诊所,导致绝大多数诊所不能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变相地制约诊所,让参保人就医不能公平选择心中良医。当然,全国各地差异较大,没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监管诊所,一些诊所变相“敲诈”病人现象同样让诊所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不健全的医师职称制度等,几乎让诊所医务人员没有任何社会地位......
总之,要让诊所真正的发展起来,减轻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不仅需要“放开”诊所审批,更需要制度“放开”诊所,否则,可能还是“叫好不叫座”,难让百姓真正的享受诊所的好处。
诊所的最佳方式是联合诊所
北京这种让在职医师“自由”开诊所模式,实际上就是当前热议的医生“自由执业”、“多点执业”的一种模式。不过,要让医师在第一注册单位外去“自由执业”、“多点执业”看似简单,其实比较难。
一是制度不健全,在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当下,有多少医师会去“冒险”开诊所,是个未知数;二是待遇问题容易导致两厢不愿,医师在原单位工作时间的空余时间去“走穴”,能否导致在原单位工作时效率降低,同样是未知数;三是万一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原单位能否承担责任等,更是未知数.......
去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诊所。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问题,有资质的医师大多数比较忙,有多少人愿意“走穴”呢?特别是从一个规范的医院走到一个类似于“杂货摊”的诊所,有多少医师会适应呢?
其实,诊所的最佳方式应该是三人以上的联合诊所。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具备医师、护士、药剂师三人以上的诊所更容易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既可以相互监督,又可以相互学习。并且还能防范一些不必要的不规范诊疗用药行为。
诊所的未来是集团化
笔者在基层从事个体诊所近20年,对诊所发展有自己的一些见解。在我看来,当前最重要的不仅是“放开”诊所审批、鼓励更多符合条件医师“走穴”,而是要研究让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政策制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制定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指导意见,重点明确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注册、执业、责任分担等有关内容。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医师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要让医师真正的成为“自由人”和“自由职业者”,让他们自愿发挥自己的“能量”,只有为他们提供更好、舒适、便捷的执业环境才能实现。在我看来,要做到此,只有让诊所走向集团化,让医师执业自由化。
诊所可以由社会资本、医师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举办,然后由具备资质的医师定期或不定期在各个诊所坐诊,特别是中医诊所、社区诊所、农村诊所比较适合这样发展。既让医师“活起来”,又让诊所“火起来”,或许才是未来中国诊所的一大亮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