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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老年痴呆症:  更名事小,关爱事大

(2012-10-19 10:00:19)
标签:

杂谈

健康报》2012年10月19日“人文视线”栏目:

 

更名事小,关爱事大

  ▲目前,不论是医学书刊还是其他各类出版物及媒体报道,使用老年神经损害这一类退行性疾病的名称都非常混乱。如此下去,不利于科学研究的推进、临床医疗工作的开展和健康教育的促进。我建议将老年痴呆症更名为“老年认知损害症”。理由:一、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出现“损害”是必然的现象,提示这种问题的多发性。二、“损害”预示有延缓或控制的可能性,给医生和患者以信心。三、“损害”与“障碍”、“失智”等名称相比较更少有“歧视”意义,既然要“正名”,不妨多些人性化。对此,我国港台地区及亚洲其他国家都已分别做过更名。根据我们在医疗机构和社区所做的问卷调查,大多数人认为歧视性名称需要正名。我们期望借媒体之力尽快为相关疾病正名,更呼吁尽快制定相关国家防治策略以应对老龄化社会将要带来的相关突出性问题。——解放军认知障碍及相关疾病专业学组  陈庆岭

  

  ▲应该讲,老年痴呆症只是个俗称,不是专业规范用语,因而有很多混淆因素。尤其是老年痴呆症的病名本身就有潜在的羞辱性。老年人一旦患上此病,往往会产生耻辱感和自卑感, 给患者和家属带来很多精神压力,甚至使他们讳疾忌医。有调查显示,25%的该症状患者会因耻辱感而隐瞒病情,40%表示在日常生活中遭到歧视。近年来,为“痴呆”正名的呼声越来越高,支持改名的人数超过90%。有鉴于此,开展为“痴呆”更名活动既顺应了社会大众的呼声,也是对老年群体的尊重,更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应该注意,更名事小,关爱事大。更名后,患者及家属也许能积极面对疾病,及时检查,尽早治疗,保持阳光心态,何乐而不为?  ——沈阳军区总医院  王首圣

  

  ▲对老年痴呆症患者来说,什么样的病名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照顾他们,给他们规范、科学的治疗。要说病名的歧视性,这样的问题并不少见,比如癫痫病、抑郁症、乙肝、梅毒、淋病等都存在歧视的意味,需要“正名”的疾病就太多了。一些疾病名称是为了易于记忆、易于分辨、易于理解而命名的。老年痴呆症就是其中之一。面对阿尔茨海默病患者,我们或许没必要纠结于病名的“正与不正”,而是要正确对待和规范治疗。好比过去人们提到肺结核,有种“谈痨色变”的意思,一些医生为此刻意不说出病名。如今,当“痨病”不再那么可怕时,人们顿时就轻松多了。——四川古蔺观文镇梅松政诊所  梅松政

  

  ▲这和人们忌讳用精神病这个病名一样。精神病患者如果被叫做疯子或“武疯子”就很刺耳,让人觉得非常不舒服,甚至其家人都跟着抬不起头来。再有,癌症也是最让人忌讳的病名。据报道,30%左右的癌症患者是被这个病给“吓死”的。这些都说明病名对病人的心理影响多么大。但是,比“正名”更重要的是对疾病的认识。如果病人和家属对所谓的老年痴呆症能抱以一种平常心,觉得这是人的一种正常生理退化疾病,得了这种病就像得了感冒一样没什么丢人的,而整个社会能以一种包容的态度去接纳这部分弱势群体,给他们一些关怀和温暖,至少不是歧视和轻蔑,那才是最好的结果。——大连  王宗圣

  

  ▲人生了病本身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再戴上一顶被歧视的不雅病名的帽子,对患者和家属来说都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说为“痴呆”正名,不仅仅是对患者本人的尊重,也是对患者亲人的尊重;为不雅的病名变更称谓,不是一个单纯的改变病名的问题,更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以及对患者及其亲属的人文关怀。纵观医学领域,还有许多需要变更的病名,如红斑狼疮、猩红热、癫痫、阳痿等。医务人员的职责不仅仅是行医救人,尊重患者、关爱患者,也是重要的使命之一。——山东省威海市海大医院  贾慰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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