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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说#辩论导读(7.24):小朋友被欺负了要打回去吗?

(2015-07-24 23: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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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这个辩题,是奇葩说史上最好的辩题之一,既接地气,每个人都有话说;又能深挖,背后有一整套的价值观。


2、这场比赛,主要看点是反驳,特别是正式发言之后的几轮反驳,拳拳到肉相当提神。


3、反一(艾力):君子剑


艾力是公认的暧男,但我不喜欢用这个与“云备胎”牵扯不清的概念。我觉得,艾力是个君子。

君子舞剑,因为没有贱气,所以很容易被贱到。


艾力提出了两个主论点,经历了一轮奇袭,然后就被彻底剥夺了发言机会,始终处于被轮流吊打的状态,靠具有阳光般亲和力的微笑撑住了全场。以至于他的论点本身是什么,已经没人记得了。但是如果你倒回去仔细再听一遍,会发现这是两个最根本的论点,也是反方一切立论的基础:1、“打回去”的最大利益,是威武,但是其实打回去并不是真正的威武。2、“告老师”的最大坏处,是没用,但是其实老师还是可以有作为的。而这两点其实又源于一个共同的问题——老师的任务,是教育学生超越狭窄的视野,去认识真正牛逼的东西是什么,如果学生的纠纷要靠自行打来打去解决,这个最重要的教育内容就无从谈起。


拆解对方观点最大的利益+防御本方立场最大的不足,是立论的王道。能把这两项任务用同一个点统一起来,是王道中的化境。但是,由于奇葩说的舞台与传统辩论赛不同,必须要求每一轮发言都出新点,不会允许你展开一个精妙的立论体系(也就是必须1、2、3、……不允许1.1、1.2、1.3;2.1、2.2、2.3、……),所以这个非常好的立论,基本上没有得到后续的支持,变成了一个烂尾楼。


4、肖骁奇袭艾力:砍刀的胜利


一个简单好用的立论,没说清楚问题也不大,就像大砍刀上就算有个豁口,也照样能砍死人。但是,一个精妙的立论体系没有说清楚,特别是没有后续的补充,就像一块精密的手表缺了几个零件,结果是灾难性的。所以肖骁这轮火力,也就是“老师管不了那么多”,是非常有效的。虽然从理论上说,艾力可以坚持打“老师可以教导学生真正牛逼的东西是什么”这个点,但是在德艺双馨老艺术家范湉湉的配合下(扮演一个胡搅蛮缠的学生以论证“有些学生是老师管教不了的”,以及“不能24小时保护所有人”),这个点完全是施展不开的,所以吃亏几乎是必然的。我在重温这段时,本能的反驳是:这种跟老师都敢胡搅蛮缠的学生,你打回去就有用吗?肖骁你试着打范湉湉一下?看她不撕了你!而蔡康永在这段奇袭之后的总结,也就是“告老师解决不了一世,打回去就解决得了一世吗?”也正是这个意思。——当你觉得吃亏的时候,一定要明白,对等的逻辑来看,对方很可能也是吃亏的。这是一个重要的辩论直觉。往后看,这种反应会经常出现。


5、正一(柏邦妮)悲情的回忆


柏邦妮和接下去陈咏开的这两轮发言,都是充分利用自身形象优势的典范。邦妮讲“软弱的人会被欺负,不打回去就会被当软柿子捏”,逻辑很简单,但却实在是说服力爆表,因为它能勾起观众无数惨痛的童年记忆和同仇敌忾的勇气。虽然我们就算再回到当时,也不一定敢跟欺负我们的恶霸拼命(相信我,我在小学和中学时都试过的,试过之后的结论是:他们能当恶霸,岂是浪得虚名),但是看到这样一个甜美的小白兔沉痛地追忆起自己当年为什么不打回去,为什么不维护自己的尊严时,我相信,很多观众是和她一样会泪光涌动的。


而且,如果你觉得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只是会诉苦,那就错了,她还有非常伟大的价值诉求。那就是:打回去是自己维护自己,而告老师则是放弃依靠自身力量维护自己权益的努力,转而依靠别人。一个形象如此柔弱的女生,呼吁大家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尊重,你还好意思不听?这场景,简直有点“十四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的感觉。观之令人热血喷张,恨不得马上找个恶势力跟他同归于尽。你看,这就是个人形象与陈词内容相得益彰的魅力。


6、反二(陈咏开):萌出一个脑洞


咏开的形象魅力,是萌,但是一般的萌,只是无害,算不上厉害;能萌出脑洞,才是真本事。而咏开这轮发言,提出了一个观众绝对事先想不到的论点(是之谓“代开脑洞”)——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被欺负的那一个,比如大雄也欺负过胖虎,所以说孩童不能自主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必须有成年人介入。而“打回去”的思想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因为不想长大。


这轮发言,既有新鲜的脑洞,又有绘声绘色的充分演绎,还能与自身特点相结合(想象一下我给你讲机器猫故事的怪蜀黍画面感,就能明白有些话不是所有人都能说的),简直完美。


7、正二(肖骁):锋利的反驳


从这一轮开始,刚才提示的本场辩论最大看点,也就是精彩的反驳,开始轮番出现。说真的,肖骁在本轮的两个反驳,是惊到我的,因为抓点极准,临场能做到这样是非常不容易的。他顺着咏开的发言,驳了两点:1、你刚才说的无非是小孩油嘴滑舌(都觉得是对方欺负自己),那告老师有什么用?2、如果大雄告老师,就没有几百集的动画片,一集就完了,因为没人再愿意跟大雄做朋友。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肖骁驳完之后,马上转入自己的立论部分,这种极其顺滑,几乎不着痕迹的从“驳”到“立”的过渡,是正式的辩论场上都很少见的华彩段。——1、为什么没人愿意跟大雄做朋友?因为告老师是一种龌龊的行为,会让这个孩子成为班上的公敌;2、进一步来说,小孩子是很刻薄的,只有孩子能制孩子,孩子最好的老师是孩子;3、而且,告老师会让孩子迷恋权威,以后进入社会了天天有个屁事都告领导,没有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都会烦死你。所以,虽然残酷,但这就是社会,要学会自己解决问题。这立论的三个层次,既能顺承反驳的两点,自身又有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和价值倡导。从完美性来说,与上轮持平,但是考虑到临场反驳的难度,在我的心中,是能够再有额外加分的。


8、颜如晶奇袭肖骁:对等原则的集中使用


很多人会问:辩手的反应为什么那么快?我们都没听明白对方在说什么,他们居然已经开始反驳,而且听起来还很有道理,难道他们的脑子转得比我们快好几倍?我的回答是:辩论,的确能训练人更迅速地思维,但是辩手之所以能反应这么快,主要是思维方式的问题,而不单是靠思维速度。


我们来看颜如晶提出的问题,以及对肖骁的回应的再反驳(括号里是我补足肖骁的论点):

问:“怕迷恋权威,那迷恋拳头怎么办?”

答:不会的,因为是你欺负了我我才打回去(所以打回去不是迷恋暴力)

问:那还不是因为你欺负了我我才告老师?again,迷恋拳头怎么办?

答:如果你一直打我,那我当然一直还击(但这仍然不是迷恋)

问:那你一直打我我就一直告老师咯,所以迷恋不是问题。


如晶这轮奇袭,想要证明的是对方说的告老师会使孩子“迷恋”权威不成立,所以,她以对等的原则去质问“打回去也会导致迷恋”这件事。既然两种选择都有可能会导致迷恋(而且没有比较可能性的大小),那以“会导致迷恋”来否定“告老师”这个选项,就是不公平的。无论肖骁怎么回应,如晶咬死一点,那就是“我们在这一点上是对等的”,不能破除这种对等性,无论你怎么反驳,如晶都能绕回到“所以迷恋不是问题”这一点。攻辩目的达成。

顺便说一句,从这几轮对话可以看出,攻辩的要义,就是“收敛”和“发散”之争。攻辩这一方,要尽量集中火力,无论对方扯到哪里,都要绕回到我原本的问题(想象一样武侠电影里经常出现的一个桥段,也就是剑指对方咽喉,无论对方怎么躲避,最后还是要指到那里去);而防守这一方,则要尽量地发散,说难听一点就是“扯”,扯得越远越好,总之不要让对方形成清晰的论证。


有趣的是,刚开始这几个来回处于下风的肖骁,突然无师自通地发现了(这真是天生的悟性)被攻辩时的“扯”字诀,终于跳出了刚才那个死结。他提出了一个新问题:“那我一直打你,你一直告老师,所以你发现告老师也没有用对不对?”这就相当于是绕开了如晶提出的那个问题(因为要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证明打回去一定不会导致,或者至少没有那么容易导致对暴力的迷恋,而这个在回答时是没有时间说清楚的),另开辟了一个战场(其实是回到了之前的论点)。


这回,轮到如晶愣了一下,只能用“这要再解决”来回避,然后赶紧抛出一个问题(她也在“扯”开这轮问题,因为肖骁如果继续追问“告老师为什么一定有用”,在短短的回应时间里如晶也说不清,刚才的攻守形势就变了)。如晶问:你这么娘,怎么打回去?而这并不是个好问题,因为对方可以很容易回答:这是个态度问题,打不回去也要打,事实上肖骁也正是这么做的,而且还再次祭出表演技,证明老师解决不了问题。总之,短短的几轮攻防,双方交替处于优势地位,非常之精彩。


9、反三(如晶):老师比孩子的优势在哪里?


反三的总结,讲了一个最重要,也最接地气的论点:解决孩子之间的纠纷,老师比孩子是有优势的。这个论点虽然没有艾力那么高大上,也没有咏开那么开脑洞,但是正因为接地气,最符合人们的直觉,所以也最具说服力。


这个论点,其实是常识:正是因为老师更有优势,所以被欺负了当然要告老师。但是要讲清楚这个常识,是需要有生活的。所以如晶没有从任何理论出发,也没有做任何价值升华,就是老老实实讲了两个故事而已。故事1:有爱心的老师自己剃光头,以解决光头小朋友被欺负的问题。这证明,老师的解决方案会比小孩子自己的更好,如果告老师没用,那也只是个别老师出了问题,而不是告老师这件事出了问题。故事2:恐怖的砖头和原子笔,说明小孩子下手是没有分寸的,任由他们自己解决问题,会出大事。


(补充一点个人看法:从整个发言顺序来说,故事和常理应该先讲,然后是开脑洞提出一些新鲜的论点,最后才是高大上地讲“老师要告诉孩子真正威风的是什么”,所以艾力、咏开和如晶的发言如果顺序倒过来,也许会更好。当然,我的经验主要是传统辩论赛,奇葩说的舞台有其自身规律,所以只是一家之言)


10、正三(姜思达):最可怕的是孤立


正三首先反驳咏开:欺负人这件事,并非总是说不清谁欺负谁,有些小朋友真是无辜被欺负的(补充一点:如果这时候老师介入,而又各打五十大板,觉得小孩子之间欺负来欺负去很正常,其实是更伤人的),而他的立论点则是比打来打去更可怕的是被孤立,小孩子有小孩子的规矩,跟大人所理解的规矩不一样,而当小孩子选择了“告老师”,就相当于是跟大人站在一起放弃了整个童年,是得不偿失的。请注意,他是先讲自己的立论,再反驳如晶说的那种原子笔事件太极端,再顺承说就算有这样的风险,“告老师”也是更大的损失。这种先立自己的,再在立论中顺便反驳一下对方的辩论方法,也是非常高明的,因为这能显得你一切成竹在胸。记得多年前看过一场辩论,有一方结辩最后玩了个阴招,提出了五个问题让对方回答,此时对方的结辩手如果不回答,会显得怂;如果回答,又会乱了自己阵脚。你猜他怎么答?——对方辩手问了我五个问题,没关系,请大家认真听我后来的陈述,这些问题自然就会得到解答。真是老狐狸……


11、华彩段:正赛之后的驳辩大赛


如晶反驳“告老师会导致小朋友被孤立”:孤立是因为你们大家给孩子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如果你们不这样做,被孤立的就是打回去的人了。(这是一种很好用的,几乎无法被证伪的反驳,类似于“中央政策行不通,一定不是因为政策本身的问题,肯定是底下执行的不好”)


而姜思达的再反驳,正是针对这种逻辑的特效药:小朋友和大人的规矩是不一样的,不同世界有不同世界的逻辑,所以灌输“要告老师”这样的观点是没用的。(这是对上述反驳模式的再反驳的经典套路,类似于“底下执行得再好也没用,因为这个政策本身就是逆天的”)


马薇薇另开一个论点:要告老师,因为不能任由孩子野蛮生长。这是如晶“孩子没有分寸”这个论点的实质,更阴暗,也更真实。只适合女魔头,不适合白莲花。马薇薇的表述分以下几点展开——1、你方只是在说,打来打去只是小孩子的社交方式而已,没这么简单;2、我作为转校生受欺负的经历最多,所以特别能理解孩子世界的残酷;3、小朋友的世界没有法律,只能靠教育,老师除了教书还得育人,能指望小混蛋们18岁成年后突然变成良民。再说一遍,这是一个极暗黑,也极真实的论点,真的只能由马薇薇这种讨人喜欢的女魔头来说。(不要学,不要学,不要学……)


邱晨:全面到位的反驳(她反驳的这三点,我不评论,只如实记述下来,因为本身已经足够精彩。咦好像上一轮点评时我也这样做过?嗯因为她还是那么强啊我能怎么办?)

1、驳马薇薇:18岁成年是潜规则和明规则共同作用的结果,而潜规则就是孩子世界的自主博弈,所以“打回去”是不可或缺的;

2、驳颜如晶:小孩子不懂分寸,所以一开始就要制止,没分寸的情况不止会出现在打回去的过程中,(如果你不打回去从而放纵了对方)更是会出现在打过来的过程中;

3、驳陈咏开:小孩子的事情正是因为往往分不清谁欺负谁,所以告老师也没用。而万一老师不公平地处理纠纷,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咏开反驳:1、打回去并非第一时间制止暴力的唯一手段,第一时间告老师,也可以从最开始就制止暴力,而且这是用告老师的方式打回去,并不是任凭对方欺负自己;2、老师不是用来分辨是非的,而是要告诉小朋友自我反省,让他们意识到每个人都有错;3、对方的价值倡导会使人们不相信老师,而信任老师是成功教育的第一步


肖骁:1、驳咏开(所谓打回去会导致不相信老师):我们不是不信老师这个人,而是不信老师的手段一定能够解决暴力;2、驳如晶(所谓老师能用高明的手段化解孩子之间的霸凌):你说的那个减肥的例子,那如果以此推论,一个小朋友因为“娘”受欺负的话,我的老师也要装娘来教育小朋友?3、驳艾力(高逼格的立论):对暴力不屑一顾很可笑,而且打回去也不是报复。


最后这几段反驳,都很精彩,每个人的反应都值得点赞。但是其中的论点大多之前都已经出现过,也就不再赘述了。最后,对这个辩题补充三点个人经验:1、大家可能没有经过那个“告老师”原则盛行的时代,我是有体会的。小时候,每个周四都是“整风”时间,也就是集中处理一周小报告的时候,人人过关个个惊惶,真心不如“放学后操场见”来得爽快。2、小学和初中,因为我比较不识时务,总是莫名其妙地苦恼学校里食物链顶端的霸凌者,几次交手体验是:“打回去”基本是痴心妄想。3、小学时我曾经接受过一个死亡命令——到我班顶级霸凌者家里通知他家长到学校来,见过他爹之后,我突然对这个曾经把我胖揍过一顿的家伙充满了同情。


什么?为什么只是小学和初中?我高中时160斤,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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