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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应成为执法的楷模

(2012-01-07 12: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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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由于电视节目的特殊性,其影响非他能及。最近中广总局颁布了“关于禁止在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规定”。广大观众满以为令人厌烦的电视剧中间广告能得到根治,至少也能有所收敛。但时间过去了一周多,只能说观众的良好愿望是多么的天真,或者说天真的观众们高估了电视台的素质,高估了广电总局的权威。夜来无事,我看山东卫视播出的电视剧《罪域》,一集中间不是插播一两次广告,而且广告时间一次近半小时,真是令人作呕啊!我就纳闷了,堂堂山东卫视,天天二十四小时面向全国播出,怎么就敢迎风而上,知法违法并且如此大胆毫无顾忌呢!我更不明白,广电总局对自己颁布的法规执行情况,就不闻不问吗?

      中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出了名的。但万万没想到,众目睽睽之下的电视台敢如此妄为,敢如此愚弄观众,愚弄法律机关,愚弄庄严的法律,更愚弄了电视台的信誉!

      我呼吁,电视台应成为执法首发的楷模,而不是破坏法律尊严的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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