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继承常见问题
(2022-03-14 2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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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 |
分类: 民商法律实务 |
非婚生子女继承常见问题
文/韦云律师﹒上海
[导语]有朋友说韦律师三八妇女节都不普法!适逢人称“2022就是2020 too”,补一个两年前的咨询问题,希望以后不要有人问我同样的问题!
2020年2月底,疫情仍凶猛,韦律师接到一电话咨询。
背景大致是这样的:妹妹妹夫是大学同学,结婚十多年了,有一男孩现在上初一。大约2012年,妹夫自老家羊城北上津门主持分公司的工作,妹妹在羊城陪公婆孩子,妹夫逢年过节回家。今年(时值2020年)妹夫在疫情爆发前回家的,也是要参加公司尾牙吧。春节七天假过后就马上返回天津,说是离开前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疫情,需要抓紧时间回去处理。然后,天津方面来个电话,说是感染新冠病毒死了,火化了。妹妹听到消息当场就晕了。总公司这边在讨论能否申报因工死亡,大老板就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要求公司停止办理妹夫名下财产的支付转移,自称是妹夫在天津的女朋友,两人有个女儿已经5岁,她肚子里还有一个男胎已经8个月。妹妹现在卧床不起、整日以泪洗面。
咨询:韦律师,我妹妹怀疑那女人是个骗子,她的孩子不一定是妹夫的。因为开放二胎政策时,我妹妹说想再生一个,妹夫给了她一张诊断证明,说他无精症了,我妹妹也就放弃了。这无精症诊断证明是不是能证明孩子不是他的?
韦律:不一定的。首先,那张诊断证明是你妹夫给的,来源就不可靠了,上面的信息是不是真实的,也不一定;其次,即使这诊断证明上的信息是真实的,但是诊断患有无精症,不等于完全没有精子,更何况经过治疗,也可能回复生育能力的。
咨询:我们只有这个证据了。据说谁主张谁举证,我们是不是能要求那女人提供证据证明她说的?
韦律:是的,有权要求。
咨询:是不是可以要求她提供DNA亲子鉴定报告?
韦律:可以要求的。DNA亲子鉴定报告目前是普遍认可的亲子确认证据。
咨询:是不是有检材提取的要求?
韦律:有要求。
咨询:妹夫死了,感染新冠病毒死的,统一要求火化的。那女人是不是就没有检材了?
韦律:只能说她没有了最直接更有力的检材。
咨询:她能提供其他检材?还有什么可以做检材的?
韦律:我不知道她能不能提供其他检材。万一你妹夫学年轻人,密封点血液、头发签名做条项链,表示DNA给你,来一两封亲笔血写的情书呢?
咨询:他不还至于那么痴线……是不是我们可以否认其他的检材?
韦律:你们有权否认来路不可靠的检材的效力。
咨询:他们是不是有权要求我外甥配合进行亲子鉴定?
韦律:他们无权要求。你外甥无义务配合进行亲子鉴定。
咨询:他们可不可以通过法官强制我外甥配合?
韦律:不可以的,法官也无权强制你外甥配合。更何况,在生物学上,兄弟姊妹的DNA鉴定结果也不能充分证明你妹夫与那两个孩子存在亲子关系。
咨询:其他亲属呢?我是说外甥他爷爷?叔伯?
韦律:其他亲属也无义务配合。即使有父系亲属配合,鉴定结果也不能充分证明你妹夫与那两个孩子存在亲子关系。
咨询:不能充分证明,意思是还是有可能证明的?
韦律:DNA亲子鉴定报告并非认定存在亲子关系的唯一证据。有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确定双方存在亲子关系。
咨询:形成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这是怎么意思?
韦律:就以你家这事儿为例吧。假如这两人的聊天记录中提到与怀孕、产检、生产有关的信息,男方乐见其成,没有否认这孩子与他有关、没有让女人找其他男人讨论这种问题,他以父亲身份出现在与小姑娘相关的书面文件上,特别是亲笔签名的文件,例如幼儿园入学报名材料,以父亲身份共同生活,拍些百天生日照、周岁生日照,录有春季游园、夏天游泳、小姑娘喊爸爸他笑成一朵花的视频,很难让法官不认可双方存在亲子关系。
咨询:据说那女人发了几张照片给大老板,小姑娘长得确实像妹夫。
韦律:女儿肖父。小姑娘上户口了吗?
咨询:那女人没说,大老板懵了,没问这个问题。怎么了?
韦律:非婚生子女上户口,一般是需要提交亲子鉴定报告。有报告,能让你们的心落地一些。
咨询:主要是我妹妹……有没有报告,一颗心都是冰冰凉了。谁能想到呢?
韦律:事已至此,连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都不能了,还是考虑一些析产继承吧。
咨询:怎么连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都不能了?
韦律:如果要求男方赔偿,目前规定是只有离婚诉讼中和离婚后向男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没有配偶死了以后还追着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咨询:为什么这样规定?
韦律:想来是自古死者为大吧。再说,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他是撒手没了,你妹妹跟公婆一起生活的,起诉公婆和自己孩子,要从他的遗产中拿出几万块钱做精神损害赔偿,这不太符合伦理道德、公序良俗。
咨询:可以起诉小三吗?
韦律:有司法解释明确承担《婚姻法》(时值2020年,尚无《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也明确第三者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不需要承担离婚精神损害侵权的责任。想来还是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吧!别说原因无法查清,就算原配贤良淑德,不是还有强扭的瓜不甜这说法吗?是配偶造成的损害?还是第三者造成的损害?那两位责任比例怎么分担?配偶没死找配偶算账就行了,配偶死了,更加算不清了,就这样了,盖棺定论。
咨询:告她重婚罪呢?
韦律:我记得你刚开始时说那女人自称是你妹夫在天津的女朋友?人家对这罪名还是有点准备的吧。会比较难的。
咨询:那,还是说继承析产吧!能让私生子少分点吗?
韦律:依法,
咨询:还没出生的那个呢?
韦律: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咨询:我妹妹呢?是不是有权多分一点?
韦律:上有老,下有小,她还算年富力强,没有继承时多分的法律依据。
咨询:这也不行,好气人的!有没有办法多拿到一点?
韦律:依法,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即使人没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遗产范围时,这也是同理的。找找财产转移给小三的线索。具体线索,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咨询:如果那女人说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韦律:超过正常抚养费水平的部分,有权要求按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返还。正常抚养费水平具体数额,看男方收入水平、孩子生活地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还有问题吗?
咨询:我一下想不起来了……
韦律:我觉得你很有条理,把大方向问题全都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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