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善为天道者,不争而善胜

一、
任何事情都应该是顺其自然而存在的,小到一件事情的生成和结束,大到人生的生与死。
人生最好的态度就是顺应这些自然规律而存在,即便遇到了人生不如意的事情,也能坦然接受,在接纳的同时,也化解了这个问题的负面影响,这就是最好的生活态度。
但是反之,如果不懂得顺其自然,凡事违逆其规律而行,或者企图以主观意识和行为主导自然规律,不仅难以如愿,反而会因为自己的抗拒而遭致祸端。
在《道德经》之中有这样一句话,叫: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伤其手矣。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的任务,那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的任务,这就是相当于代替木匠去砍木头一样,一个不懂木匠的人去砍木头,很少又不伤到自己手指的。
我们理解这一句话的时候,要结合当时的环境,当时老子身处的是一个暴政滥伐,当时的统治者荒淫无道,很多人在年轻力壮时就被统治者压迫,稍有不慎就会受到杀戮的刑罚,甚至不惜兴起战争,以屠杀民众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愿望,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而老子在面对这一残暴的政治环境和严酷的生活状态,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人的生死本来是应该顺其自然的。
就像庄子说的那句话:“适来,时也;适去,顺也”,顺时而来生存,顺时而去死亡,一切都应该是顺其自然的状态。
但是从政者不知收敛自己的权利,滥用自己的权利施行严峻刑法的时候,就相当于用自己的手段干涉自然规律的生死,这个道理就像是代替木匠去砍木头一样,当他们强行屠杀民众生命的时候,也会伤及自己的手指,这样强硬的姿态看似能够满足自己的欲望,实则给自身带来的也是难以察觉的祸患。
死亡应该是顺其自然而存在的事物,而不应该是将他当做满足自身欲望的筹码,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想用杀戮以及各种残酷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际上就是破坏了自然规律的存在。
二、
商朝后期,纣王对外连年发动战争,对内又实行残酷的刑罚,并且还建造了酒池肉林,过着荒淫无道的生活。
这种荒淫无道的治国方式,自然激起了百姓和诸侯的不满,到公元前1066年,殷商王朝的内幕内部矛盾严重激化,王子比干被伤害,箕子、微子、少师谋等朝廷重臣,要么是被囚,要么是外逃,接连被残酷迫害。
正所谓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纣王这样逆天而行的荒淫生活,很快就受到了该有的惩罚。
吕尚对周武王说:“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劝武王出兵伐纣,此时的周武王盼这一天早已盼了十几年,就下令诸侯说:“殷有重罪,不可不伐”,于是统帅兵车三百辆,将士四万五千人开始伐纣。
这个时候纣王正在东南边疆忙着和夷族人交战,朝歌兵力空虚,当周军兵临城下的消息传入朝歌之后,纣王没有兵力,慌忙把奴隶和战俘武装起来仓促迎战,但是军队本来就没有斗志,不但没有抵抗,反而阵前倒戈,引导周军杀入朝歌。
就这样,在中国历史上存在500年之久的奴隶制国家殷商,从此灭亡。
自然规律背后的运行主宰是道,违背自然规律就是违道而行,这样的行为永远不会长久的存在,就像不会木匠的人砍木头一样,定然会伤及自身的手指,所以说越是以残酷无道的方式来治理天下,最后越是会走向被动。
不管是征战天下还是治理人生皆是如此,不要企图以自己的主观意识主导客观规律的发展,而是顺其规律而行,这不是一种消极避世的人生观,恰恰是一种积极有效的人生策略。
就像《道德经》之中所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
自然的规律,是不争嚷而善于得胜,不说话而善于回应,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宽缓而善于筹策。
人生需要自己主观上的努力,但是所有的主观努力不能够违背客观规律,只有顺其自然规律而存在,才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如果不懂得察觉事物背后的条件,不懂得顺应天道规律的自然形成结果,一味以主观意识去谋划,最后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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