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一瓶酒、两包烟,换来严重警告处分!

(2015-12-29 16:13:17)
标签:

纪律

处分

教育

分类: 管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5-09/22/content_16080.htm

“时任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宗瑞青少年宫主任詹家法,先后两次在接待省内来访人员时,违规消费酒水和香烟合计人民币264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詹家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消费烟酒费用全部退回单位入账。”这是前不久,宁波市江北区纪委通报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没想到,一瓶阿拉老酒,也会触犯纪律规定。”区发改局一名干部感叹道。阿拉老酒是宁波地产黄酒,在以前,迎来送往的宴席上都少不了。

9月中旬,记者走访了负责此案的江北区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钱冠涛。他说,今年4月,区审计局向区纪委移送了宗瑞青少年宫公务接待列支烟酒等有关问题的线索,经查情况属实。去年10月24日中午和11月5日中午,詹家法在接待省内某县青少年宫学习组时,分别在公务接待午餐上点了一瓶阿拉老酒和两包硬中华香烟。

“客人来一趟也不容易,午餐时稍微放开一点,10多个人嘛,点一瓶酒、两包烟问题也不大,没想到……”在翻看区纪委对詹家法的调查笔录中,记者发现,詹家法思想上对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不是很了解,认为只要不超标准,其它问题不大,根本没有认识到工作日午餐饮酒和公务接待上香烟、酒水,违反了相关纪律规定。(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褚鸣 吴燕飞)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