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奢华绿化”腐败空间
(2015-12-22 2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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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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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5-03/26/content_4583.htm
与“红毯植树”的形式主义相比,城市绿化建设中追求奢华、铺张浪费的绿化发展模式,更值得警惕。
有的地方在城市绿化建设中,不顾当地实际,砍掉过去的树,高价购买古树大树洋树,一棵动辄几万元、十几万元、几十万元,存活率却不高,造成资金和生态的双重浪费。“奢华绿化”中有猎奇的成分,有政绩观偏差急功近利的因素,更有可能隐藏腐败。社会流传有“金桥银路、钻石园林”的说法,足以表明园林绿化工程已成为腐败的“富矿”。
从近些年查处的相关案件来看,城市园林绿化中掩藏着“黑色交易”,已不是什么秘密。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园林绿化局原局长赵桂强,因先后收受园艺绿化施工方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广西防城港市绿化腐败案中,政府采购价10万元的大树,成本价只有2万元,其中巨大的差价被供应商和贪腐干部分食,相关涉案人员均被查处。
贪大求洋、南树北种等“奢华绿化”背离了园林绿化的本意,不仅造成浪费,还为腐败留下了空间。要遏制绿化腐败,要有像绿化委、林业局通知这样的禁令,坚决纠正地方官员扭曲的政绩观,更要守住“规划”和“钱袋子”两个关口,完善相关的制度法规,将绿化规划、绿化经费预算等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只有切实改变地方官员浮躁心态,城市绿化才能正常、有序地进行。少了个人功利色彩和利益勾兑,城市绿化才能更科学、更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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