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2018-04-18 18:18:27)分类: 经典案例板块 |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作为集团核心管理团队的成员,因其工作性质和作用的一定特殊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成员企业是指集团所属所有级次的控股成员企业和集团特别指明的企业。
第三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是指高层管理人员以集团及成员企业经营发展为目标,经集团及成员企业权力机构授权,由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主持开展某项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开支,主要包括差旅费、招待费、礼品费、汽车费、通讯费等。
第二章 费用项目说明及开支标准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开支的原则性要求:提倡勤俭节约、执行标准限额、实施预算控制。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开支的标准:
(一)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开支根据集团公布的《出差车船、住宿、用餐、宴请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二)成员企业根据企业的资产规模、销售额以及投资回报情况,参照集团公司标准制定相应标准,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后执行。
第六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开支事项说明:
(一)差旅费用,指高层管理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交通、用餐、通讯办公等费用。
1、住宿、交通、宴请等按上述标准执行;
2、用餐指出差者在出差期间自己发生的用餐费用,用餐按上述标准在限额内实报实销。当日发生宴请一次,用餐标准减半,当日发生宴请两次,则不再报销用餐费用;
3、其他费用如办公费用等,实报实销;
4、国际差旅费用开支须事前报集团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招待费和礼品费,指由高层管理人员出面发生的招待费用(包括来宾的吃、住、行等费用)和礼品采购费用。
1、招待费按前述标准执行;
2、招待费用应根据业务实质判断成本归集的对象 ;
3、以集团或成员企业名义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统一由各自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定做和管理,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费用列支为领用的高层管理人员;为客户(来宾)准备的外购礼品,由各自主管业务部门负责采购和管理,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费用列支为领用的高层管理人员。
(三)汽车费用,指企业为高层管理人员配备车辆发生的费用,包括汽油费、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路桥费等。集团公司为高层管理人员配备车辆发生的费用除保险费外一律由个人自行负担。成员企业为高层管理人员配备车辆发生的费用,成员企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后执行。
(四)通讯费用,指长途电话费、市话费、无线话费。高层管理人员办公室长话费、市话费由所在公司负担,住宅电话费由个人负担。无线话费,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个人负担,成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实行限额管理,具体标准成员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后执行;
(五)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用、培训会议费用等,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开支。
(六)除上述费用之外,其他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在企业开支。
第七条 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开支标准遵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相关规定,不执行上述标准。
第三章 管理与审批
第八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开支采用预算管理和开支审批的方式进行管理,即年度制定分项目分月预算,按月执行,超预算逐笔审批的方式。
第九条 在编制年度费用预算时,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费用开支标准和业务需要单独编制高层管理人员费用预算,作为企业年度预算的一部分。高层管理人员费用预算作为上报集团公司的预算报告的一部分,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由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预算内的支出,可根据企业审批程序由企业自行审批。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总经理费用应交叉审核,同为一人的或审核人在异地的(不含出差在异地),由董事会授权企业财务总监审核。超预算费用,指超出项目预算额度的费用,董事长、总经理超预算费用支出须逐笔事先报集团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如果审批人在异地,可事先口头申请,按月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 财务核算
第十一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支出时,应详细填写费用支出单据,由其本人签名确认。
第十二条 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单据不得由自己审批签报,也不得将自己的费用交予下属报销。
第十三条 对于高层管理人员费用,集团及成员企业会计核算须明细单列,逐一核算每一人、每一类费用开支,不得将其费用记录在他人或部门名下。
第十四条 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在成员企业兼任职务的,可选择在一个核算单位进行报销核算,但审批手续须在集团按相关程序办理。成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兼职的,也可选择在一个核算单位进行报销核算。负责报销核算单位须根据其工作性质及业务内容明细核算,以便年底考核时的费用归集。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或批复手续不健全或报销单据不齐备的,集团及成员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并上报集团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及财务管理本部。
第五章 费用报告与考核
第十六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费用开支,作为相对独立的成本中心,需每月编制费用预算执行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费用预算执行报告(格式见附件4),作为《财务管理报告》的一部分按季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七条 各级企业财务部门应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报送相关高层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审计部门须在每年度的定期审计中对高层管理人员费用开支情况予以重点关注,作制度符合性和真实性审计,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集团考核委员会应把高层管理人员费用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章 相关处罚
第十九条 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由监审部门、人事部门提交集团总裁批准后,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或建议成员企业董事会作出如下处罚:
(一)高层管理人员费用没有单独预算的,对成员企业总经理处以书面警告;警告无效的,给予一千元罚款;
(二)高层管理人员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对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处以书面警告;警告无效的,给予各一千元罚款;
(三)高层管理人员将自己费用交给下属报销的,对高层管理人员按报销金额等值罚款;
(四)高层管理人员自己批准自己费用,财务部门给予报销的,对高层管理人员按报销金额等值罚款,对财务负责人按报销金额等值50%罚款;
(五)高层管理人员报销超过公司规定标准又无特别批准的以及超预算报销的,超出部分退回并按超出部分等值罚款;同时对财务负责人按超出部分等值50%罚款。
(六)高层管理人员以虚假方式,报销非公司业务相关费用的,对高层管理人员按等值两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同时废止。解释权归集团财务管理本部。
附件:
1、集团公司职务级别系列
2、出差车船、住宿、用餐、宴请标准
附件1、集团公司职务级别系列
职级 |
对应职位 |
A级 |
总裁 |
B级 |
副总裁 |
C级 |
总监、部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总裁助理 |
D级 |
各部门副总经理 |
附件2、出差车船、住宿、用餐、宴请标准
级别 |
乘坐 |
住宿 |
用餐 |
宴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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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 |
火车 |
轮船 |
(每人每天) |
(每人每天) |
(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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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商务仓 |
软卧 |
头等仓 |
800 |
100 |
200 |
D |
商务仓(1500KM以上) |
软卧 |
头等仓 |
700 |
100 |
200 |
经济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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