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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当代美国诗歌:弗罗斯特诗选[1]

(2014-01-09 18: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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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选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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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当代美国诗歌:弗罗斯特诗选[1]
         现当代美国诗歌:弗罗斯特诗选[1]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托马斯•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326日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他11岁丧父,之后随母亲迁居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学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成名后的弗罗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经常外出读诗和演讲,“经常拖着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常常出现与孤独、绝望、死亡等关联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叶等。因此,弗罗斯特常常以凋零的玫瑰、干枯的花朵等以喻体以映衬孤独、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18951219日结婚,其后两年,与妻子帮助母亲管理一所私立学校。其间,写诗投稿给各种刊物,但很少得以发表。他卖出的第一首诗《我的蝴蝶:一首哀歌》1894年发表在文学周刊《独立》上。

1897年秋,弗罗斯特入哈佛大学,以便成为中学拉丁文和希腊文教师。但不到两年因为肺病而中断学业,从事养鸡。1900年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州德里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经营农场失败,又重新执教(1906年——1912)。这前后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其最著名的诗歌大多是在德里创作的,但并未引起编辑们的兴趣。

1912年,弗罗斯特带领全家迁居英国。在伦敦期间结识了埃兹拉•庞德、E.托马斯、 TE.休姆、WW.吉布森、L.艾伯克龙比和其他诗人。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伦敦一家出版公司立即接受他的抒情诗集,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接着,他的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又在1914年出版。英国评论家的热情赞扬引起美国出版界的重视。三家美国出版公司立即向他约稿。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弗罗斯特于19152月返回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适逢他最初的两部诗集在纽约出版。受到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从此,他名气大增,结束了默默无闻的年代。以后4次获得普利策奖(1924年的《新罕布什尔》、1931年的《诗歌选集》、1937年的《又一片牧场》和1943年的《一棵作证的树》)。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研究工作。他对植物学极感兴趣。《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中大部分诗歌是描写植物的。大自然对他来说具有宗教意义。

他的诗对异常广泛的各式各样的读者都有吸引力,因为它可以用那么多的不同方式来欣赏。在诗歌创作手法上,同 20世纪多数诗人截然不同。他不进行诗歌形式的试验与改革,而是反复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学习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用贴近普通男女使用的语言抒发感情,描述日常生活的事件与情景。因此,他的作品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风靡一时的矫揉造作和感伤悲切的诗歌相比似乎“毫无诗意”。他还受19世纪英国诗人勃朗宁的影响,在诗歌中运用戏剧独白或对话的手法。他对古希腊和古拉丁语作家,特别是忒奥克里托斯和维吉尔的研究,使他打下了写作牧歌的基础。他采用通俗上口的语言、人们熟知的韵律、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比喻和象征手法,描写新英格兰地区宁静乡村的道德风尚。然而,他的诗歌并不仅仅记录为人忽略的自然界事物或乡野村民的举止行为。他对大自然的描写常常蕴涵深刻的、象征性的、甚至是形而上学的意义。他的优秀诗篇常常超越个人的外观同内心世界、他人、大自然以及整个宇宙的直接关系,以某种方式说明他的深刻宗教信仰所依据的价值观。尽管他诗歌中相当一部分描写恐惧和疑虑,但总的倾向还是积极向上的。

    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在约翰•肯尼迪1961年的就职仪式上十分引人注目,朗诵了他特地为这一场合写的诗篇《全才》。 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惟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托马斯•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林间空地》(1962)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1945)、《慈悲的假面具》(1947) 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1963129日,弗罗斯特在波士顿去世。

弗罗斯特留下了《林间空地》、《未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主要诗集有《孩子的意愿》、《波士顿以北》、《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 《理智的假面具》、《慈悲的假面具》、《林间中地》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

            ——引自百度百科

 

弗罗斯特的路

 

  1912年,弗罗斯特38岁,这一年他在生活中作出了重要的选择:夫妇俩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程度比较低、有利于写诗的环境。他们卖掉了祖父给他的农场,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来到了茫茫大海彼岸的英国。

  这正如他在一首诗中写的:“黄色的树林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可惜我不能在同一时间走两条路/我选择了少人行走的那条/这就造成了一切的差异。”诗人选择了诗歌,放下了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以及那可能平坦,安稳的生活。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于是他们就来了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作为新家。不久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以它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淳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庞德特撰文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但在许多年后,他听到许多批评的声音。有些评论家说弗罗斯特算不了一个诗人:渊博、深奥、玄妙等现代派的特色在他的诗中找不到;有的说他一味地写田园,没有重大社会题材进入他的创作视野,说他是一个逃避主义者。但弗罗斯特没有因为那些非议改变自己,他在自己认定的艺术道路上往前走,用他的话说:赶时髦和诗创作是两回事,诗歌女神不能被错当作展览时装的模特儿;诗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人格的一部分,信念的一部分,是自己生活经历中最宝贵的一部分。诗创作必须走自己的道路。

  他坚持在平淡的日常生活领域开拓诗歌的境界;他说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诗人。他认为现实主义有两种:一种是把大量带有脏土的土豆出示在人们面前,以表明那是真实的土豆;另一种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他说他倾向于第二种,在他看来,艺术的作用就在于净化生活。弗罗斯特用他的诗歌净化的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读他的诗,你会感到他那被净化的了的像水晶一样的生命。他那与众不同的体验找到了他与众不同的表达。从他那许多好诗中,你会听到源自生命的富于伸缩性的语调,那是弗罗斯特自己特有的朴素自然的语调,是从他的心里流淌出来的。他在生活和写作中不事夸张,不装腔作势,他认为诗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是的披头散发的,口中念念有词仿佛神灵附体的先知。不,他是一个普通的既有热情而又有冷静头脑的人。弗罗斯特用日常聊天的语调建立起自己的诗行,我们读他的诗,就如同听他在跟我们说话,娓娓动听,自然亲切又意味深长。他的第三者的叙述,第一人称的独白,加上他的第二人称的口气,构成了他对话体诗的亲切而难忘的风格。

  弗罗斯特说过:“一首诗始于喜悦,而终于智慧。”我总是想见诗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为一个人,一件事,一种情境所感动,产生了喜悦,才开始写作。但仅仅这样写出的诗在他认为是不会成功的,用他的话说:一首合格的诗不可能不是一个或大或小的象征;也就是说它必须终于智慧。弗罗斯特的诗歌给人的一种强烈感觉是在平实描写之后出现的无穷无尽的难以阐释的意韵,你分明感觉到“此中有真意”,但是“欲辩已忘言。”弗罗斯特是在他生命中体悟出了“真意”然后才开始写作的,但他不把那“真意”点破,他十分推崇含而不露;他的每一首诗都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暗喻,你每次读它们,都会发掘出更深的意蕴,发现出许多盘曲的小路,许多不同的感觉。他给我们的是一个个暗喻,你最初以为它是一个简单的直截了当的陈述,可是然后你会忽然发现这是一个暗喻。这样,你就强烈地感触到他的诗中的多种经验,多种结构,相互交织在一起,时隐时现,给人一种现实与梦幻交替出现的恍惚感觉。你能在他诗中听到现实之外的另一个声音;你感觉到他诗中出现的意象都是经过诗人精心处理,如他所说的是经过他清洗了的“土豆”。弗罗斯特富有立体感的充满智慧的诗歌,正好暗合了法国画家塞桑所说的:“艺术就是一些真实又具体,并且经过艺术造作的某些东西。”  

  多年来我情不自禁地跟随他开创的路往前走,看见他那坚实的脚印;我们的脚印混淆在一起,我回头时无法看清自己的;后来我听到他这样对我说:“我们每一个诗人天生就是要表现某种自己特有的东西的,他的首要义务是否定他的先辈,否定先辈们的修辞,你必须创造自己的语言。”是的,你要找到自己的道路。现在,我看到自己面前,一条条路上绿草茸茸,没有人走过,它在等待着我去开拓它们……

 

 

摘罢苹果

 

长梯穿过树顶,竖起两个尖端

刺向沉静的天穹。

梯子脚下,有一只木桶,

我还没给装满,也许

还有两三个苹果留在枝头

我还没摘下。不过这会儿,

我算是把摘苹果这活干完了。

夜晚在散发着冬眠的气息

——那扑鼻的苹果香;

我是在打磕睡啦。

我揉揉眼睛,

却揉不掉眼前的奇怪——

这怪景像来自今天早晨,

我从饮水槽里揭起一层冰——

像一块窗玻璃,隔窗望向

一个草枯霜重的世界。

冰溶了,我由它掉下.碎掉。

可是它还没落地,我早就

膘膘肪脆,快掉进了睡乡。

我还说得出,我的梦

会是怎么样一个形状。

膨胀得好大的苹果,忽隐忽现,

一头是梗枝,一头是花儿,

红褐色的斑点,全看得请。

好酸疼哪.我的脚底板.

可还得使劲吃住梯子档的分量,

我感到那梯子

随着弯倒的树枝,在摇晃。

耳边只听得不断的隆隆声——

一桶又一捅苹果往地窖里送。

摘这么些苹果,

尽够我受了;我本是盼望

来个大丰收,可这会儿已累坏了,

有千千万万的苹果你得去碰,

得轻轻地去拿,轻轻地去放.

不能往地上掉。只要一掉地,

即使没碰伤,也没叫草梗扎破,

只好全都堆在一边,去做苹果酒,

算是不值一钱。

你看吧,打扰我睡一觉的是什么,

且不提这算不算睡一觉。

如果土拨鼠没有走开,

听我讲睡梦怎样来到我身边,

那它就可以说,

这跟它的冬眠倒有些像,

或者说,这不过是人类的冬眠。

 

(方平译)

 

 

补墙

 

有一点什么,它大概是不喜欢墙,

它使得墙脚下的冻地涨得隆起,

大白天的把墙头石块弄得纷纷落:

使得墙裂了缝,二人并肩都走得过。

士绅们行猎时又是另一番糟蹋:

他们要掀开每块石头上的石头,

我总是跟在他们后面去修补,

但是他们要把兔子从隐处赶出来,

讨好那群汪汪叫的狗。我说的墙缝

是怎么生的,谁也没看见,谁也没听见

但是到了春季补墙时,就看见在那里。

我通知了住在山那边的邻居;

有一天我们约会好,巡视地界一番,

在我们两家之间再把墙重新砌起。

我们走的时候,中间隔着一垛墙。

我们走的时候,中间隔着一垛培。

落在各边的石头,由各自去料理。

有些是长块的,有些几乎圆得像球.

需要一点魔术才能把它们放稳当:

“老实呆在那里,等我们转过身再落下!”

我们搬弄石头.把手指都磨粗了。

啊!这不过又是一种户外游戏,

一个人站在一边。此外没有多少用处:

在墙那地方,我们根本不需要墙:

他那边全是松树,我这边是苹果园。

我的苹果树永远也不会踱过去

吃掉他松树下的松球,我对他说。

他只是说:“好篱笆造出好邻家。”

春天在我心里作祟,我在悬想

能不能把一个念头注入他的脑里:

“为什么好篱笆造出好邻家?是否指着

有牛的人家?可是我们此地又没有牛。

我在造墙之前.先要弄个清楚,

圈进来的是什么,圈出去的是什么,

并且我可能开罪的是些什么人家,

有一点什么,它不喜欢墙,

它要推倒它。”我可以对他说这是“鬼”。

但严格说也不是鬼.我想这事还是

由他自己决定吧。我看见他在那里

搬一块石头,两手紧抓着石头的上端,

像一个旧石器时代的武装的野蛮人。

我觉得他是在黑暗中摸索,

这黑暗不仅是来自深林与树荫。

他不肯探究他父亲传给他的格言

他想到这句格言,便如此的喜欢,

于是再说一遍,“好篱笆造出好邻家”。

 

(梁实秋译)

 

 

白桦树

 

挺直、黑黑的树排列成行,只见

白桦树却弯下身子,向左,也向右,

我总以为有个孩子把白样“荡”弯了

可是“荡”一下不会叫它们一躬到底

再也起不来。这可是冰干的事。

下过一场冬雨,第二天,太阳出来,

你准会看到白桦上结满了冰。

一阵风吹起,树枝就咯喇喇响,

闪射出五彩缤纷,原来这一颤动,

冰块坼裂成瓷瓶上的无数细纹。

阳光的温暖接着使那水晶的硬壳

从树枝上崩落,一齐倾泻在雪地上——

这么一大堆碎玻璃尽够你打扫,

你还以为是天顶的华盖塌了下来。

压不起那么些重量的树枝,硬是给

按下去,直到贴近那贴地的枯草,

但并没折断;虽然压得这么低、这么久

那枝条再也抬不起头来。几年后

你会在森林里看到那些白桦树

弯曲着树身,树叶在地面上拖扫,

好像趴在地上的女孩子把一头长发

兜过头去.好让太阳把头发晒干。

方才我说到了哪里?是那雨后的冰柱

岔开了我的话头——我原是想说:

我宁可以为是个放牛的农家孩子

来回走过的时候把白话弄弯了。

这孩子.离城太远,没人教棒球,

他只能自个儿想出玩意儿来玩,

自个儿跟自个儿玩,不管夏天冬天,

他一株一株地征服他父亲的树,

一次又一次地把它们骑在胯下,

直到把树的倔强劲儿完全制服:

一株又一株都垂头丧气地低下来——

直到他再没有用武之地。他学会了

所有的花招:不立刻腾身跳出去,

免得一下子把树干扳到了地面。

他始终稳住身子,不摇不晃地,

直到那高高的顶枝上一一小心翼翼地

往上爬,那全神贯注的样儿.就像

把一杯水倒满,满到了杯口,

甚至满过了边缘。然后.纵身一跳,

他两脚先伸出去,在空中乱踢乱舞,

于是飕的一声,降落到地面。

当年,我自己也是“荡桦树”的能手,

现在还梦想着再去荡一回桦树,

那是每逢我厌倦于操心世事,

而人生太像一片没有小径的森林,

在里面摸索,一头撞在蛛网上,

只感到验上又热辣、又痒痒;

忽然,一根嫩枝迎面打来,

那一只给打中了的眼睛疼得直掉泪。

我真想暂时离开人世一会儿,

然后再回来,重新干它一番。可是,

别来个命运之神,故意曲解我,

只成全我愿望的一半,把我卷了走,

一去不返。你要爱,就扔不开人世。

我想不出还有哪儿是更好的去处。

我真想去爬白桦树,沿着雪白的树干

爬上乌黑的树枝,爬向那天心,

直到树身再支撑不住,树梢碰着地,

把我放下来。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

比“荡桦树”更没有意思的事.可有的是。

 

(方平译)

 

 

火与冰

 

有人说世界将毁灭于火,

有人说毁灭于冰。

根据我对于欲望的体验,

我同意毁灭于火的观点。

但如果它必须毁灭两次.

则我想我对于恨有足够的认识

可以说在破坏一方面,冰

也同样伟大,

且能够胜任。

 

(余光中译)

 

 

雪夜林边小立

 

我想我认识树林的主人

他家住在林边的农村;

他不会看见我暂停此地,

欣赏他披上雪装的树林。

 

我的小马准抱着个疑团:

干嘛停在这儿,不见人烟,

在一年中最黑的晚上,

停在树林和冰湖之间。

 

它摇了摇颈上的铃铎,

想问问主人有没有弄错。

除此之外唯一的声音

是风飘绒雪轻轻拂过。

 

树林真可爱,既深又黑,

但我有许多诺言不能违背,

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

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

 

(飞白译)

 

 

熟悉黑夜

 

我早就已经熟悉这种黑夜。

我冒雨出去——又冒雨归来,

我已经越出街灯照亮的边界。

 

我看到这城里最惨的小巷。

我经过敲钟的守夜人身边,

我低垂下眼睛,不愿多讲。

 

我站定,我的脚步再听不见,

打另一条街翻过屋顶传来

远处一声被人打断的叫喊,

 

但那不是叫我回去,也不是再见,

在更远处,在远离人间的高处.

有一樽发光的钟悬在天边。

 

它宣称时间既不错误又不正确,

但我早就已经熟悉这种黑夜。

 

(赵毅衡译)

 

 

指令

 

离开现在我们难以对付的世界,

返回到去掉繁文缛节的纯朴年代,

像墓园中饱受日晒雨淋的石像

颓败、暴裂、折断了的年代,

在一座不再是城镇的城镇里

在一座不再是农场的农场上

有一间不再是房屋的房屋。

通往那里的小路蜿蜒曲折,

向导也难以指示你走出迷阵,

老城似乎本是一个采石工场——

很早就放弃了掩盖土地的愿望,

露出了巨石的膝头。

有一本书,记载着它的故事:

除大石上马车铁轮留下的道道辙痕,

突兀的岩石上条条印纹伸向四面八方,

表明是巨大的冰川留下的杰作,

冰川把双脚蹬在北极上。

你不必介意他的某种寒意,

至今还出没于黑豹山麓的这边;

你也不必介意来自四十个窟窿的监视,

像四十只小木桶张开的眼睛,

不必介意这一连串挫折与考验。

至于说,树林的一阵骚动,响起

一阵沙沙声,急匆匆地传给叶子,

这阵骚动只是出于莽撞与无知。

就在十多年前,这片树林曾在何方?

它们今天却过多地考虑

把几棵盎然生气的老苹果树遮蔽。

请你亲手谱一曲动听的歌儿吧,

歌唱这曾是某人下班回家的小路,

他或许刚好徒手走在你的前面,

或者推着一辆吱吱作响的载粮小车。

探险历程的终点,即是行动和知识的起点,

两种乡村文化曾在那里

交汇,如今全不见了踪影。

如果你现在陷入迷津,找不到自我,

请你紧紧拉住身后的梯级小路,

高举“关”的标牌,拒绝世人除了我。

于是,你就会舒适怡然.安闲自在。

如今剩下的唯一的地盘,只有一小块。

早先,这里是孩子们搭起的小屋,

玩具小房里堆着的玩具

不过是松树下摔碎的瓷盘。

叹息吧,这些小玩意儿竟使他们快乐!

后来,这房屋不再是一间房屋,

只剩下一个长满紫丁香的窟窿,

在慢慢地合拢,像面团上一个小洞。

这不是玩具小房,而是一间真正的房子。

你的目的和命运的小溪

正是这间房屋的水池,

它像凛冽的清泉刚刚离开泉眼,

太高太远,难能流向远方。

(我知道,山谷下奔腾的溪水

会在荆枝上留下串串水珠。)

我还保存着一只坏了的高脚酒杯,

藏在水边一颗老树的树跟下面,

像受了符咒的圣杯,邪恶的人找不到,

像圣马可所说,他们因此也不能得救。

(我是从孩子们的小屋里偷来的酒杯)

这儿就是你的溪水,你滋润的水泽,

喝吧,你会超度混乱,重获新生。

 

(李力译)

 

 

给解冻之风

 

哦,喧哗的西南风,和雨水一起降临吧!

带来歌唱者,带来筑巢者;

给埋没的落花以梦想;

让安稳的雪岸蒸腾;

请在白色之下找到褐色;

但是你今夜所做的一切,

冲洗着我的窗户,请让它流动,

在积雪去后再将它融化;

融化玻璃留下木棒

像隐居者的十字架;

请闯入我狭窄的牲畜栏;

请摇动墙壁上的纸画;

翻过喋喋不休的书页;

请你驱散地板上的诗歌;

并把诗人赶出门外。

 

薛舟

 

 

The Pasture

牧场

 

IM going out to clean the pasture spring;

我要出去清洁那牧场的小溪;

Ill only stop to rake the leaves away

我会停止用耙子把那树叶扫净

(And wait to watch the water clear, I may):

(可能我还要等着看那水流变清,)

I shant be gone long.You come too.

我不会离开的太久。——你也来吧。

 

Im going out to fetch the little calf 5

我要出门去接那可爱的小牛,

Thats standing by the mother. Its so young,

它站在母亲身旁,那么年幼,

It totters when she licks it with her tongue.

当她用舌头舔它时他还在摇晃。

I shant be gone long.You come too.

我不会离开的太久。——你也来吧。

 

张祈

 

 

好时光

Good Hours

 

I HAD for my winter evening walk

我有着我的冬日傍晚的散步——

No one at all with whom to talk,

虽然根本没有一个人和我交谈,

But I had the cottages in a row

可是在这一排小屋中有我的几间,

Up to their shining eyes in snow.

上面还有落雪的眼睛在一闪一闪。

 

And I thought I had the folk within: 5

我想在心底我拥有我的亲人,

I had the sound of a violin;

我拥有过一把小提琴的声音;

I had a glimpse through curtain laces

我还曾拥有那一道穿越窗帘流苏的目光,

Of youthful forms and youthful faces.

它来凝视过年轻的身姿和青春的脸庞。

 

I had such company outward bound.

我拥有这么多同船出国的旅伴,

I went till there were no cottages found.10

我要走下去直到再也没有村舍看见。

I turned and repented, but coming back

我曾经改换方向并后悔,可是我回来时

I saw no window but that was black.

我没有看到窗户世界一片漆黑。

 

Over the snow my creaking feet

在雪地上,我吱吱嘎嘎的双脚

Disturbed the slumbering village street

惊扰了这正在睡梦中的乡村街道,

Like profanation, by your leave, 15

就象是亵渎了什么——请原谅我吧,

At ten oclock of a winter eve.

在这十点钟的冬日傍晚。

 

张祈

 

 

The Road Not Taken

没有走的路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两条路在一片金黄的树林中分岔,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很遗憾我不能两条都走,而只能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走上其中一条, 我长久地站着,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向下注视这条路, 它看起来是那样远,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5

像是我能够走到它转弯隐入的树丛深处;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接着我看另一条,它像前者一样美丽,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而且可能更有吸引我的理由,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因为它上面的青草像是在等人踩踏;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虽然当我走过后,那条未走的路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10

会和那条人们走过的完全一样,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可是在那个清晨,它们都曾静卧在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落叶中,没有谁的脚把它们弄脏。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啊,我还是留下第一条给另一天!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现在我已经知道路和路是怎样相连,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15

我怀疑自己是否永远不能重返。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在许多年后的某个地点,我将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伴着一声叹息说起这件事: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两条路在树林中分开,而我——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我选择了较少人走的一条,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20

随后的一切就相差千里万里。

 

张祈

 

 

一条未走的路

 

方平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

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

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

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

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

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

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

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

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

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

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

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人的一生中,常常会遇到许多需要抉择的时候。职业、爱情、婚姻等等,我们的面前摆着两条或更多的路,看上去都差不多,各有各的吸引人之处,而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时我们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们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去走,心里想着万一此路不通,还可以退回来,重新走另一条路。然而生活常常跟我们过不去,一旦走上了一条路,想要回头恐怕难上加难了,我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颇有一种悲壮的感觉。

  但有时我们会停下来,回头看看,不禁感慨万千,心想要是当年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现在不知会怎样了?这时的我们,真希望时光能够倒流,一切可以重来,就像科幻影片中那样,该有多好!

  这种复杂的、每个人都有过的经验,被一位诗人敏感地捕捉到了,写成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名作。就是我们现在读到的这首诗,这位敏感的诗人就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代表人物之一、四次获得普利策诗歌奖的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

  弗罗斯特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朴素,他“用日常聊天的语调建立他的诗行”,走了一条与其它现代派诗人完全不同的道路。这在当时总是拿高雅、圆熟、不着边际的铺张卖弄等作为诗歌标准的美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他最终征服了美国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他的书成了历久不衰的畅销诗集。一些代表作品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我曾在美国一位总统的演说词里见到过引用他的诗歌的片段。连起初认为他的诗歌“很乏味,而乏味的东西叫人读不下去”的艾略特,后来也不得不承认他“也许是当今英美诗人中最卓越、最优秀的一位了”。

  但他的诗又与我们现在有些人提倡的口语诗不同,这主要表现在诗歌的内容及情感方面。他的诗大多表现了日常生活的哲理,有很丰富的内涵,其基调是幽默、积极和乐观的。他选择的题材大都是具有普遍性的,因而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他的名言是“与众相通的经验,与众不同的表达”,他要写的是“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的东西。这与我国诗坛上的一些口语诗的自恋、无聊、空洞、插科打诨和玩世不恭有天大的区别。

  读他的诗,我常常感到的是一丝会心的微笑、一种豁然的领悟、一声轻轻的叹息、一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一幅笔触清淡的画面和一曲发至肺腑的歌谣。心浮意躁的人读不了他的诗,阅历太浅的人也读不懂他的诗。只有把人生当作一壶好茶细细品味的人,才能读懂他的诗!

 

                                                         网络选编:苍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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