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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比例、反比例”是“比例”吗

(2011-10-21 15:48:45)
标签:

论文

分类: 论文

关键词:正比例、反比例、比例

正比例与反比例是苏教版小学数学第十二册第五单元内容,是在掌握了比和比例的基础上进行学习的。

在教学这部分内容时,有学生问到:“正比例、反比例是比例吗?”我很随意地答到:“不是。”课后,与同事交谈此问题时,却使我产生了困惑,有好几位同事认为正比例、反比例属于比例。为此,我先认真地再一次阅读了教学参考书,细细地查看了教材内容,没有找到准确的区别。随后,我走访了几位中学的数学教师(数学专业毕业),依然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众说不一,似乎赞同属于比例的较多一些。我又到网上进行搜索,还是没有找到相关的说明。

正比例、反比例是比例吗?这一问题,就数学学科本身具有的严谨性,真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我在查阅了一些相关书籍,并对教材本身进行细致分析后,产生了一些粗浅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比例”与“正比例、反比例”不应该是包涵与被包涵的关系,也就是说,正比例、反比例不属于比例。

由于正比例、反比例的名称是一个偏正短语,“正、反”二字似乎是在限制“比例”一词的特征,使大家很容易误认为正比例、反比例属于比例。其实不然,在教材(苏教版小学数学第十二册)第6265页分别对正比例、反比例进行了定义:“两种相关联的量,一种量变化,另一种量也随着变化,当他们对应量的比的比值一定(或者商一定)时,我们就说他们成正比例,他们就是成正比例的量。”“两种相关联的量,一种量变化,另一种量也随着变化,当他们对应量的积一定时,我们就说他们成反比例,他们就是成反比例的量。”在教材(苏教版小学数学第十二册)第40页对比例是这样定义的:“表示两个比相等的式子叫做比例。”从定义上看,比例是一个式子,是表示两个比相等的式子,而正比例、反比例是两种量的关系。他们所描述的是两个不同领域的问题,比例所描述的是数与式的范畴,而正比例、反比例所描述的是变量之间的关系,归属函数领域。从表现形式上看,比例有四个项,即一个比例式包涵四个数;而正比例、反比例则对应了两个变量,通常关联无数个数。同时,我在教材及教参中认真查阅,还发现在教材及教参上,对判断两个量是否成正比例或反比例时,始终是说“判断这两个量是成正比例或是成反比例,或者既不成正比例,也不成反比例。”而没有发现“不成比例”的说法。因此,我认为“比例”与“正比例、反比例”不应该是包涵与被包涵的关系,也就是说,正比例、反比例不属于比例。

其次,“正比例、反比例”与“比例”有区别,也有联系。

“正比例、反比例”不属于“比例”,他们所描述的是两个不同领域的内容,那两者之间就没有联系了吗?数学学科知识的连贯性,注定了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知识都有着内在的联系。“正比例、反比例”与“比例”也不例外,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当构成比例的四个项中有两个是未知项(变量),则这两个未知项就会成正比例或反比例关系。例如:χ:4=y7这个比例中的变量χ与y就成正比例关系;再如:χ:8=100y这个比例中的变量χ与y就成反比例关系。而成正比例、反比例关系的两个变量,他们的对应的两组数就能构成一个比例式。例如:当笔记本的单价为5元(一定)时,购买笔记本的个数与总价成正比例,则购买3个的总价15元与购买8个的总价40元就能构成一个比例式153=408。又如:当两地的路程为 240千米(一定)时,行车速度与行车时间成反比例关系,则甲速度为80千米每小时所用时间3小时与乙速度为60千米每小时所用时间4小时能构成比例式8060=43(甲速度:乙速度=乙时间:甲时间)。可见,“正比例、反比例”是“比例”从数与式的领域到函数领域的升华。

另外,生活中常说的“比例”实质上是指“正比例”。

社会生活与数学学习研究本身就有着区别,社会生活不具有数学学习研究的严谨性。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哪怕是不完整的陈述,只要听众能明白就行,对同一事物,会有着多种陈述方式。对于生活中常说的“比例”,应该归属于对成“正比例”的量的不完整陈述。例如:将药与水按比例配制,其实就是说配制药水时药的重量与水的重量成正比例,也就是说,药的重量比水的重量的比的比值不变。这一事例,也常有“将药与水按几比几配制”的说法。

当我们明白了“正比例、反比例”与“比例”的关系,知道了“正比例、反比例”不属于“比例”,在教学中又将如何引导学生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掌握呢?我认为首先应借助定义,让学生在熟记定义的基础上意识到两者的区别。定义中明确指出“正比例、反比例”是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而“比例”则是一个式子。其次要通过实例让学生理解“正比例、反比例”与“比例”的内在联系。要求学生将成“正比例”的两个量的对应数写成比例式,并利用解比例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成“反比例”的量,要利用“比例的基本性质”,将“反比例”关系式与“比例”联系起来,同时抓住“反”字,让学生理解,成“反比例”的两个量的对应数顺序反过来就能构成比例式。再次,要注意一些不规范课外书籍的负面影响,及时纠正课外书籍中的不规范陈述。如对两个量能否成“正比例、反比例”的判断,个别课外书籍中就会出现“是成正比例或是成反比例,或者不成比例”的错误陈述。另外,还应将学习与生活联系对比,发现生活中的“比例”与教材中的“比例”的异同。

我想,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或许对“正比例、反比例”及“比例”的准确定义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会有更深更准的认识。他们就会明白:“正比例、反比例”不是“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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