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岗遗址
凤凰冈位于县城西南17.5公里,固城乡固城村东北角约300米处。岗南北长约700米,东西宽约300米,高约5米。岗南头是乡卫生院,北头是窑场,从岗中间劈一西甫东北走向的大路,八遗址分为两半,路北土冈四周已毁坏,但南部保存较为完好。
凤凰岗文化层堆积厚达1--2米,在岗上与岗的断崖上发现有大量陶器残片和石器、鹿角、兽骨、窖址以及大量的汉代墓葬。这些陶器残片,有的是直领篮纹、红褐色、加砂,掺蚌粉、有简单的堆纹、手制的陶缸;有的是平底、夹租砂、黑色、器壁较厚、手制的陶碗;也右呈扁锥状、三角形和园柱形的鼎腿;有泥质圈足、粗把灰陶豆;有深档实足或浅档实足、饰细绳纹、加砂灰陶鬲和带彩的空心砖、陶壶、陶俑等。这些器锡有属于龙山早期的,有属于龙山中、晚规的,也有属于商周和汉代的。根据上述情况,此遗址应属龙山文化遗址,到春秋战国时已无人居住,岗上及岗北成为汉代墓葬群。
凤凰岗遗址时间较早,面积较大,遗物较为丰富,1978年12月扶沟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谢岗遗址
谢岗遗址位于扶沟县城西8公里韭园乡东500米处,此遗址地势平坦,南北长200米,东西宽350米。面积7000平方米。
此遗址为一高地,高约6米,因1958年取土已为平地,使遗址遗物充分暴漏于地面。有红烧土居住面数处,窑址一处,灰坑、兽骨、石器、蚌器、陶器残片等十分丰富。如骨箭头、蚌片、石网坠、石斧、残磨石等。这些器物均属龙山文化晚期。1978年12月扶沟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唐庄遗址
唐庄遗址位于扶沟县城西南10公里、柴岗乡唐庄村北古城60米处。遗址为一方形台地,高4米,东西宽85米。南北长80米,面积6800平方米,文化层厚2米。在遗址北部的断壁上发现一圆形灰坑,深0.9米,直径1.09米,内含有大量红烧土块,木炭屑及陶器、陶片等。从灰坑内出土和地面散存的铲碎陶片看,以灰陶居多,红陶次之,亦有少量方格纹,其中附加堆纹、鸡冠耳饰、花边口沿数量较多,器形有罐、鼎、盆等。根据这些器物的器形、纹饰特点,既属龙山文化晚期,又具有二里头文化的明显特征,当属两种文化类型。
除此,在遗址上还发现商代的细绳纹灰陶器残片,看来,该遗址的文化内涵下自龙山,中有二里头,上至商代,时间顺序没有间断。这无疑对研究龙山、商代文化之间承袭关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该遗址1985年3月扶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常岭岗遗址
常岭岗遗址位于扶沟县城西南22公里、固城乡常岭岗村西,村中一东西道路延至遗址,将其分为南北两段。遗址呈陵状岗地,高4米,原面积较大,因村民取土,东半部已挖没,仅存西半部。东西宽130米,南北长170米,面积22100平方米。从遗址断壁看,文化层厚3米,其中上部20厘米厚的文化层已被扰乱,下部文化层为龙山时期。龙山文化层土呈灰褐色,大多为灰土堆积,间有灰坑,内含有红烧土块、兽骨及大量陶片。所获陶器标本以灰陶为主,红陶皆有。根据器物特征,应属龙山文化早、中期。对研究河南龙山文化有一定价值,1985年3月扶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小王庄地主庄园
小王庄地主庄园位于扶沟县城西12公里,韭园乡小王庄村北,座北朝南,为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建造。原建筑规模宏伟,最后为五座东西并列的堂楼。皆三进院落,每进院落的东西屋亦是楼房,仅楼房就有20余座。至建国后尚存后堂楼3座,中堂楼3座,东西陪楼8座。七十年代初,因盖学校,又扒去东西陪楼,现仅存楼房8座,客厅3间,廊坊2间。
后堂楼3座,东西排列,格式相同,单椽硬山,顶覆灰陶小瓦,青砖砌墙,楼顶四角均有砖雕花卉、鸟兽装饰。在楼的明间脊檩方木上写有“皇大清道光拾壹年岁次重光单关夹钟浣彀旦建造”字样,其余五座楼的建筑格式与堂楼基本相同。客厅砖木结构,面阔三间,进深三间,单椽硬山,上覆灰陶小瓦,出厦,有二立柱,木结构上有彩绘案装饰。
小王庄地主庄园是扶沟县保存清代建筑较多较好,有利于研究清代民间建筑雕刻绘画艺术。1985年3月扶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化保护单位。
支亭寺遗址
支亭寺遗址位于扶沟县城西南9公里柴岗乡支亭村南100米处,东西两边为可耕地,南边是施家村。遗址上有支亭中学一处。(现学校已经搬迁)
该遗址为一高台,南北长约150米,东西宽约100米,面积为15000平方米。据光绪十九年(1893)《扶沟县志》记载:吱亭寺,邑南十八里,北齐武平十年建,内有大齐武平五年张思伯作佛图碑,现存殿壁。“又据支亭寺明嘉靖十年(1531)碑刻记载:“邑之西南隅,距城十五里,有寺曰支亭,盖名古杀也,肇自大齐年间(550—581)”。支亭寺正是在此遗址旧址上,寺院于1950年开始办学,原有房屋陆续改建,现仅存西偏房三问,山门外有古槐一株,高十余米,树干周围4.22米,枝叶茂盛,寺内还存石碑数块,已作房基使用,有的字迹模糊已不可辨认。
学校下的高台为一古文化遗址,台高约7米,台基的北、东、南三面呈慢坡形,与村庄和可耕地相连,台子西壁为一条南北大路,路两旁断壁高约5米,仅灰土堆积厚达4米,内含遗物丰富。在高台上打井时,在十米深处,还发现有红烧土块、鹿角、兽骨等。此遗址于1962年第二期《考古》上曾发表过名为《罗家砦遗址》的文。章,因罗家砦村已经迁走,故改名的支亭寺遗址。在支亭寺台基周围都清楚的有灰土堆积,在采集的遗物中,有属于仰韶时期的泥质敞口或敛口手制红陶缸;有火侯较低,多为手制的卷沿加砂掺蚌粉红色陶釜,卷沿泥质素面陶罐等。有属于龙山时期的饰方格纹红陶片和掺蚌粉加砂器謠等。有属于商周的折沿直腹、体饰绳纹泥质灰陶罐。属于春秋时期的折沿、直壁灰陶缸,泥质灰陶浅豆盘,加砂园锥形鬲腿等。
从以上各时期的代表器物中可知,此遗址延读时代较长、文化层较深,暴露在外面的多属龙山、商周遗物,而仰韶遗物因压在底层大多不易发现。从叠压关系看,5米以上属龙山商周文化,下面则是仰韶文化。在此遗址中因仰韶文化年代较长。所以,一九七八年周口地区文化局文物普查时,将此遗址定为仰韶时期文化遗址,并于同年12月扶沟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将该遗址公布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学校搬迁后,当地群众及各方善男信女踊跃集资,重修建了后大殿、中大殿及前边六角千手千眼佛殿,及东西廊房、大门等,除后大殿、东西廊房上为灰陶小瓦外,其余均以黄琉璃覆顶,气势辉宏,十分壮观。
梅桥遗址
梅桥遗址位于扶沟县城西南九公里柴岗乡的梅桥村西500米处。该遗址呈南北走向,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250米,遗址的南北两端是耕地、东边是梅桥村、西边是施家村。址中间有一条从岗上劈开的东西走向的大路,从路两旁的断壁上看,二米以上为文化层,以下为生土层。整个遗址都有灰土堆积和大量遗物,层次叠压清楚,陶器残片到处皆是,并有汉代墓葬,人骨、兽骨随时可见。
在所发现的陶器残片中,有四棱形蹄足,足身饰绳纹的夹砂灰陶鼎足,矮把竹节圈足泥质灰陶豆,细泥质灰陶觚形杯,器壁厚1.5毫米,具有明显的大汶口文化特征,有卷沿、侈曰、折腹、黑陶盆、器壁较厚、有发达堆纹的陶盆、陶罐、陶缸等,从盆类的附加堆纹与鼎类的蹄足来看,有明显的二里头文化;的特征。有折沿直腹环底尖底或小、平底的罐类,有器壁较薄的陶斝,泥质灰陶大孔尊,泥质黑陶磨光大口尊等,这些多饰以绳纹或堆纹,不见篮纹与方格纹,这些多属于商代的器物。
从上述的器物中可知,比遗址虽有大汶口文化的特征,但大量的是商代的遗物,所以此遗址应属商代文化遗址。该遗址出土大汶口文化皆典型器,龙山文化遗物少见,而支亭寺遗址出土遗物除仰韶文化外,大量的为龙山文化,两遗址相距较近,是否有文化的传承关系,尤待发掘方晓。
1978年12月扶沟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遗址因烧窑取土,基本上被破坏。
尹郭双冢林砦遗址
林砦遗址位于扶沟县城东北20公里吕潭乡林砦村和刘秀庄中间联办的中学校址上,其地势高出周围地面I.5米,距周围村庄较远,仅北距扶太公路约500米。
该遗址南北150米,西东100米,面积15000平方米,上面原是一处佛庙,名为灵丘寺,寺前为一冢,高约6米,因黄水后基本淤平,逐渐将庙宇改建为学校。据《扶沟县志》记载:“灵丘寺,邑东35里,明景泰七年(1456)建”。据当地群众谈,在扒庙时,只见上有“乾隆三年重修”的字样。
1976年修扶太公路,因垫路基,在校舍后挖一深坑,深约5米,东西长35米,,南北宽28米,1978年文物普查时,在坑的四壁上见有灰坑遗迹,并采集有标本,能识出器物的有:小平底灰陶碗、属龙山遗物;细泥质白陶鬹,火侯较高,胎呈白色有明显的大汶口文化特征;还有泥质,敛口灰陶缸,夹砂灰陶鬶、器壁较厚、下部饰有附加堆纹的泥质灰陶盆,火候较高的细泥质高领罐,折肩灰陶罐等器扬。其它还有饰细绳纹灰陶片,饰方格纹且器壁较薄的灰陶片,素面灰陶片等。以上这些器物和陶片大都具有龙山文化遗物的特征,所以此遗址应为龙山文化遗址。
此遗址因淤于地下,大部保存较好,再往下挖4-6米时,仍有灰土、陶片、鹿角、兽骨等大量遗物。1978年12月扶沟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前闸遗址
前闸遗址位于扶沟县城东北30公里江村乡前闸村东北500米处,西北距后闸村300米。遗址现为农耕地,一般高出周围地面5米,东西宽80米,南北长230米,文化层厚2米,面积18400平方米。
遗址的断壁上发现园形灰坑一处,深0.7米,直经1.3米,遗址文化层堆积可分二层,上层为周代文化,下层为仰韶文化。出土器物有蚌刀、长柄小铜刀以及残碎陶器等,尤其重要的是在此发现的石磨盘残足,应属裴李岗文化类型的器物。陶器属仰韶文化的皆红陶,有夹砂和泥质之分,器物有园柱状足和扁锥状足鼎,泥质红陶缸等;属周代的有红陶和灰陶,纹饰以粗绳纹较多,常见的器物有浅档鬲、红陶釜、豆等。
此遗址以仰韶文化为主,并发现有裴李岗文化类型的器物,对研究我区新石器早期文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985年3月扶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高集遗址
高集遗址位于扶沟县城西北30公里白潭乡高集村西北100米处。遗址东南二面村庄环抱,北为耕地,西距贾鲁河150米,遗址为南北丘陵形岗地,最高处6米,东西宽100米,南北长200米,面积20000平方米,文化层厚2.5米,内含遗物较为丰富。采集陶片以灰陶为主,还有黑陶、棕陶和一定数量的红陶,纹饰以绳纹居多,篮纹次之,亦有方格纹,附加堆纹和弦纹;器形有罐、鬲、鼎、盘、碗、豆、壶、尊等,其中以罐类为多,此外亦采集有少量铜器。
1978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来此作过考察,结合我们的调查,该遗址是一处龙山,商代文化遗址,而尤以龙山文化为主,这对研究豫东龙山文化有一定参考价值。1985年3月扶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王岗遗址
王岗遗址位于扶沟县城东北23公里崔桥乡王岗村北100米处,北距扶崔公路150米,遗址略高出周围地面,东西宽140米,南北长125米,面积17500平方米,文化层厚1.5-2.8米。
从遗址中部沟壁断面看,文化层清晰,土质呈褐色,内含有灰坑,灰土堆积,兽骨及大量残陶片。采集的陶片,属大汶口文化的器物有浅灰陶高领壶、鼎足、褐彩网纹红陶罐等;属二里头文化的遗物其纹饰有篮纹、附加堆纹、绳纹和鸡冠耳饰等;器形有罐、盆、大口尊等。以灰陶为主,问有少量黑陶、红陶、砂质、泥质皆有。此外,还发现有石刀、石凿等遗物,宋元时期的残瓷片亦有发现。
该遗址面积较大,保存较好,遗物亦较丰富,对研究大汶口及二里头文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1985年3月,扶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瓦碴岗遗址
七遗址位于县城西北白潭乡尹郭村东北300米处,属石器时代文化遗址。遗址在一缓坡岗上,南北、东西各长100米,面积10000平方米,上部全为黑土层,遗物遍地皆是,有方格纹、篮纹灰陶片、平底小陶碗,扁锥状鼎足,以及鬲、罐等陶器残片。文化层厚I.5米。
此遗址面积较大,遗物丰富,1985年3月扶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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