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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车收费标准出炉

(2014-09-03 09:21:42)
标签:

杂谈

2014-09-03 00:25

本报讯(记者 程婷)新学期伊始,全县成立的11家校车公司全部投入使用。2日,记者从县教育局了解到,近日我县已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收费标准,并从今秋开学开始执行,试行一年。 为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目前全县共成立了11家校车服务公司,覆盖了全县所有镇(场)区。11家校车公司均完成了注册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当前,全校共有188台国标校车,为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

为加强中小学生(幼儿园)校车收费管理,根据校车公司的实际运营成本,并结合周边县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县物价局出台了关于阳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小学生乘车费实行分档计收。营运里程在5公里(含)以内的,500元/人·学期;营运里程为5—10公里(含)的,600元/人·学期;营运里程10公里以上的,700元/人·学期。

中小学生乘车费属服务性收费,中小学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签订乘坐协议,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乘车费由提供服务的校车公司收取。各地根据实情,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寄宿入学、公交入学、校车入学”的原则。幼儿园乘车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费、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参照本规定执行并报县物价局实行备案管理。

“原则上,校车是用于服务义务阶段学生的,但根据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主要是用于服务幼儿园的孩子。”县教育局校勤办主任汪承权介绍,校车只能专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所以校车服务公司实际运营成本比较高,政府每年需补贴四五百万元,用于学生乘车保险以及奖励安全状况良好的校车公司、优秀驾驶员、优秀照管员、优秀校勤办等。汪承权补充道,为了切实解决特困家庭学生的乘车负担,目前正在研究对乘车的特困家庭学生适当减免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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