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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01
今天一大早,我带猫去做绝育手术,回到家里很累,看着猫睡着了,我也睡了一觉。
睡醒之后,我吃了一个苹果,苹果是三天前买的,一共买了9个,已经吃掉4个。
吃完苹果,我玩了一会儿手机,电量提示只剩20%的时候,是22:18。
我把小桌子搬到窗台边,拿出字帖,打算练字消磨时间。因为下午看了一篇文章,我始终静不下心来,字帖描完两页,也不知道写了什么东西。
手机里的歌循环到《只要真爱就好》,那是我和明轩都喜欢的歌,“真爱不分对错,真爱不会褪色,爱上你我很快乐。”
6月的第四个星期一是我的生日,明轩曾答应过我,要亲手给我做一个蛋糕。
我的生日,正好是我和明轩认识900天的纪念日。
02
800多天前,我本来打算一个人报名参加夏令营,闺蜜樱子却死皮赖脸跟了过去,实在拿她没办法,我们进进出出,互为照应。
夏令营的安排是白天听专家上课,晚上由学员讲自己的PPT,我讲完的时候,有好多学员加了我的微信,明轩就是其中一个。
除了一开始的寒暄,大多数人都只是简单的聊两句就没有了下文,就明轩一个人和我聊各种话题。
第二天上课,我开始观察他,他坐在第二排,头发梳得油亮,衬衣熨烫整洁。他对专家讲的东西并不感兴趣,时而睡觉,时而和其他学员窃窃私语,时而回头看向我们的位置,我知道他是在看樱子。
每次他要看过来的时候,我都飞快转过头,假装听课,抑或在笔记本上写点什么,想提醒樱子,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在接下来两天里,明轩上课的时候总是频频回头,我的眼神在讲堂里四处逃窜,我感觉他对樱子有意思,我不确定。
后来,明轩约我和樱子一起去酒吧,我好说歹说,樱子也答应了。
一起去酒吧的,还有明轩的几个朋友,我很反感和陌生人搭讪,樱子倒是和那些人聊得火热,一路上我就只是听他们说话。
我心不在焉的挪动脚步,时不时有车辆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明轩一直在我身后提醒我。
过马路时,他轻轻揽我的腰,一阵电击让我全身酥麻,我的身体下意识的抗拒着一个大男人的侵犯。
03
营期结束后,明轩和朋友去了上海,我和樱子赶着回到银川。
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和明轩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他的作息时间很健康,晚上睡得早,早上也起得早。
每天晚上,我都要陪他聊到他去睡觉了才开始做自己的事,洗漱,看书,刷朋友圈,给猫猫狗狗买粮食。
早上,我调好五点的闹铃,只为和他说一句“早安”。夜里,我回顾和他一整天聊的那些话题,对于表现不佳的应对,后悔不已。
我和他说了一百次不熬夜,醒悟时夜已太深。
我吃饭和他说话,上厕所和他说话,陪朋友逛街和他说话,去姥姥家也是往沙发里一窝就开始和他说话,洗澡怕错过他的消息便把手机也带着,微信除他外的其他人都设置成免打扰模式。
就这么聊着,顺其自然的某一天,他向我表白了,我感觉有点慌乱,还是爽快的答应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单身了20多年,终于有人愿意让我参与到他的生活中去,在这之前,我觉得我这种人,是不配拥有爱情的。
04
好不容易熬到了十一,我去北京找明轩,他早早赶到火车站接我,我看到他的第一眼,面色潮红。
我突然变得害羞了,不敢像聊天时那么污,想好要说的话也开不了口,我像一只猫跟着他出站,他拿着手机和滴滴出行的师傅描述我们所在的位置。
我和明轩第一次共进晚餐,一点也不顺利。他不吃辣椒,我无辣不欢,他喜欢大鱼大肉,我因为一直都在做流浪动物的救助,三年前已经决定吃素。
我们去天安门广场看升旗,十月初的北京很冷,他在等待的时候睡着了,我把外套脱下给他披在身上,我揽着他的肩膀不敢动,静静地看着他睡去,直到太阳升起。
我们一起去故宫、颐和园,去鸟巢、水立方,去看中网公开赛,去王广富斜街、胭脂胡同。
在公园里给石膏像涂色,明轩选了一只大白,他涂得很认真,一遍涂完颜色不均匀,就等干了再涂一遍。我坐在小马扎上看着他,他的眼睛好看极了,如果时间可以定格,就这样彼此看成雕像,风干化石,我也乐意。
离开北京的那天,我亲手给他做了永生花礼盒,用蓝色的玫瑰,蓝色的蔷薇,蓝色的绣球,据说保质期可以有三年甚至更长时间。
我给他手写了一封情书,每一个字句都仔细斟酌,只为把最认真的情话说给他听。
看完后,他说,“你的字写得真丑”,然后吻了吻我的额头。
05
我把我想和明轩在一起的想法告诉樱子,她瞬间开启了暴走模式。
她哭笑着说:“陈皓然,你这个混蛋,我追了你这么久,你居然告诉我你喜欢一个男人?”
我抱着樱子,摸着她的头,我说:“对不起,你说过我只是你的男闺蜜,我对你并没有其他非分之想。”
樱子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残忍?”
我说:“这是遗传基因里带的,我没得选。”
樱子说:“你确定他可以做到和你一样,永远不变心吗?”
我说:“我确定。”
樱子说:“我不信。”
我说:“我会证明给你看。”
樱子说:“我会证明给你看。”
一直以来,朋友都不知道我喜欢男生,我也觉得自己的感情见不得光。
可是和明轩在一起后,我却着急想和朋友分享我的开心,我知道明轩的想法和我一样。
06
为了明轩,我什么都可以做。
他嫌我的字丑,我可以练,他嫌我不会做饭,我可以学。
我想象着我们未来的生活,我就养着我的猫,如果有可能,再领养一只狗,我可以做早饭给他吃,吃完两个人一起出门,各自去上班。
下班后一起去逛超市,买菜回家做饭,他吃肉我吃菜,互不嫌弃。吃完饭一起去遛狗,晚上一起看电影或者连续剧,各自玩手机看书也行,只要能一抬头就看到他,我就会很幸福。
以前的我,真的特别不喜欢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但是遇到他之后,我希望能和他过一辈子的琐碎。
我也认真考虑过我们的未来,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可以不结婚。
07
只是慢慢地,我发现明轩已经不关心我了。
我刚开始实习的时候,在外面租了房子,房租不够,不想向家里人要,他没有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外派考察的一个月,明轩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说手机漫游很贵,我给他打,他也不接。
我给他要他照片,要和他视频,他每次都是拒绝;他说去洗澡,然后一晚上就不说话;他说去驾校,明明只预约了两个小时,却消失一下午。
好不容易熬到毕业,我放弃一切去北京,没呆三天他就烦我了。
他的腿做过手术,天一凉就会疼,有次腿疼得厉害,回到家怕他冷,我去给他煮奶茶。
正山小种加牛奶和炼乳,熬了好久又仔细过滤,结果端给他的时候,因为打扰到他玩手机,他生气的说了句,“难道每天只会做这些吗?”。
渐渐地,我发现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在和别人聊,说要去忙不和我说话的时候,却总能和别人聊得很开心。
没遇到明轩之前,我跟人讲成田分手定律,讲《围城》,讲soulmate,对于“你能接受对象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这种问题嗤之以鼻,总觉得自己绝不会将就,遇到他之后,我却将就了好多。
08
突然有一天,明轩告诉我,他准备结婚了。
我一个出走,走在北京有点炎热的街头,整个人都是是冰冷的。
心有戚戚,却不知如何无畏。
樱子说她会证明明轩也会变心,她做到了。
樱子做到了,我彻底失去了明轩,她彻底失去了我。
09
我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曾经出去骑车问路被指错方向,举着车过齐腰深的河,到天黑也没有到达可以住宿的地方。
我也是一条风里来雨里走的汉子,从山涧滚下去,一个人继续爬起来走了20多公里才找到有人的地方,海拔5000多米的山上遇到大雪和冰雹,全身都湿透了,哼都没哼一声。
这些我都可以应付,但跟明轩分手后,等公交车的几分钟时间我却应付不了,总是忍不住想要给他打电话。
我听到的歌,看到的故事,似乎都在替我表达我的心情,眼泪总是不争气地往下掉。
每天回家,我不加猫粮不铲猫砂就开始喝酒,喝到微醺就睡,还是很不争气的想起他。
输给自己,结束一段感情。归根结底,是我因为灿烂而迷幻了双眼,因挚爱而偏执了思维。
清理垃圾的时候,我摊开一张从字帖上撕下来的纸,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
离开你的日子,我没有落下一顿饭,也没有熬夜等晚安,似乎生活比有你的时候规律了很多,只是心里对未来再没有了期待。你有你的一丈软红,我有我的海阔天空,不如把所有的往事打包带走,就这样相忘于江湖。
我都已经能写一手好字了,我应该能忘掉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