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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通知

(2023-10-13 10:32:54)
标签:

法学

分类: 会议预告

尊敬的            :

按照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经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同意,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兹定于2023年11月11日至12日在天津召开。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为方便立法学研究会成员暨立法学界同仁撰写论文和参会交流,现将学术年会有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新时代新征程立法的理论与实践

本次年会拟围绕“新时代的立法理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科技与人工智能立法”“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法典编纂:以环境法典为主题”等方向设置分论坛,建议围绕前述方向撰写和提交论文,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时代的立法理论专题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立法理论研究

习近平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和生动实践

中国立法实践经验、创新制度、先进法例研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础理论研究

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保障研究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和实践创新研究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研究

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和卓越立法人才培养研究

(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专题

各领域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释研究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究

文化领域立法研究

立法监督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

司法解释与立法的关系研究

(三)科技与人工智能立法专题

科学技术创新的立法保障

人工智能立法的理论与实践

信息化时代的立法机遇与挑战研究

(四)地方立法专题

新时代地方立法的突出问题和实践创新研究

新时代区域协同立法、授权立法的规律和特点

地方立法质量标准与实施机制研究

市域社会治理与设区的市立法研究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与经济特区立法研究

(五)法典编纂专题

我国法典编纂的实践经验和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编纂问题

法典化与法典编纂的一般理论研究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二、会议时间、地点、形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3:00-22:00报到;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全天、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开会。

(二)会议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1.报到地点:天津大学会议接待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锦江都城酒店天津大学店(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35号)、亚朵酒店天津大学店(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35号-1A)、天津汇高花园酒店(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36号)等。

2.会务组将根据回执情况尽快向津外参会者反馈具体报到酒店,本地参会者请于开会当天在会场报到。

3.乘车路线

各会议酒店均紧邻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其中,天津大学会议接待中心在天津大学西门外,锦江都城酒店天津大学店和亚朵酒店天津大学店在天津大学东北角,天津汇高花园酒店在天津大学西门外约2公里。

(1)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距酒店约22公里,打车预计40分钟;也可乘地铁2号线从机场站(向曹庄方向)上车到天津站换乘3号线到西康路站下车,D口出站再乘车2公里,全程预计1小时。

(2)天津站和天津西站距酒店约7公里,打车预计25分钟。

(3)天津南站距酒店约18公里,打车预计30分钟。

具体公共交通方案请自行查询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

(三)会议形式:会议将采取大会和专题论坛方式在天津大学线下举行。

三、参会人员

(一)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研究会顾问;

(二)论文被年会论文集收录者代表;

(三)年会特邀代表。

学术年会系本会的重要活动,所有理事原则上应出席本次会议,如因故缺席须向研究会秘书处请假。

四、论文要求及截稿日期

(一)参会稿件应该围绕会议主题和相关议题,进行深入理论剖析与结合实践的研究。

(二)请在2023年10月21日之前将论文同时发送至主办方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邮箱lfxyjh@163.com和承办方天津大学法学院会务组邮箱lfxyjh2023@163.com。所有来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作者姓名和题目,论文格式为word文档,并命名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添加至附件。

(三)论文须注明作者、工作单位等信息,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其他格式与注释体例参照《中国法学》的投稿要求处理。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遴选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五、参会回执与费用

(一)年会主办和承办单位原则上给参会人员发送电子版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如有需要提前获取纸质版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以便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参会的,请与会务组联系。会务组在报到现场发放纸质版会议通知或者邀请函。请参会者于2023年10月20日以前提交参会回执(提交方式附后),以便合理安排食宿;如有理事因故不能参会,鼓励尽早告知会务组,以便提高酒店安排效率。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会议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年会原则上仅接待正式参会代表;如确有必要携带随行人员,请提前报备,会务组尽力协助预定酒店。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参会回执.docx

六、联系方式

(一)立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

郭珈铭 17623205034

沈鸿艺 17802004140

(二)2023年学术年会会务组联系人:

王建学 13599518237

高  强  17685842326

索逸凡 17784410855

林佳琳 15065419056

(三)承办方邮箱:

lfxyjh2023@163.com

主办: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

承办: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3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发布时间:2023/10/12 
http://www.calaw.cn/article/default.asp?id=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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