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田《刑法通论》《刑法各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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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法律人李勇推荐:经典林山田《刑法通论》《刑法各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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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台湾刑法学“圣经”的林山田的《刑法通论》《刑法各罪论》共四册首次在大陆出版(北大出版社)。
书的设计有两个与众不同之处:一是黑白封面,林山田自行设计,在封底一篇短文解释了黑白设计的初衷。二是书的扉页是一幅正义女神画像,此外书中还有多幅形态各异的正义女神像,扉页的反面是一篇摘自林山田《德国胡思录》中的一篇《正义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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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该书封底《白与黑》:
“是与非,正如白与黑,理应泾渭分明,可是人与人之间的是是非非,或是恩恩怨怨,却往往是错综复杂、纠缠不清,呈现是非难辨而白黑交杂会合的灰色地带。刑法的犯罪判断与定罪科刑,必须白黑分明、是非清楚,切不可含混不清、模棱两可、既是亦非。习法者必须融会贯通刑法理论,依据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规定与精神,秉持法律人实践公平正义的信念与专业良知,才会做好断人是非、判断有罪或无罪的良心工作。”
附:林山田生平
(1937年-2007年11月5日),台湾台南市人,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央警察大学、国立政治大学、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台湾教授协会会长、建国党第一届副主席,为台湾刑法学权威,相关著作影响台湾刑法学之发展达20年之久。
2004年1月7日,林山田从台大法律系退休,台大法律系为他举办欢送茶会,自谦“头壳硬、天生反骨”:见到社会的不公平与不正义,就想要对抗。林山田自此离开学界,隐居宜兰礁溪,鲜少过问时政。林山田曾担任警官,也是柔道高手,一生最重要的著作是影响台湾当今刑法学的“圣经”《刑法通论》,其体系自成一格,共改版十次;第十版于2007年10月29日出版后,于11月1日住进罗东圣母医院的安宁病房,11月5日过世,享年70岁。林山田曾说:“书的封面都是我自己设计的,黑白分明;就像我的个性一样,嫉恶如仇,只有黑和白,没有妥协。”追求公平正义之余,他励行“行动法学”,亲身参与社会运动,演说功力精湛。他最为称道的事是1991年9月21日参与发起“一○○行动联盟”(主张废止《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运动,由于政治立场与当政者相左,虽贵为台湾刑法学界大师,但终生并未接受提名担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2007年,建国广场负责人傅云钦与几个建国广场老友探访林山田家,林山田开玩笑地说自己罹患胰脏癌的原因是对民进党执政失望:“民进党执政后,(我)骂也不是,不骂也不是;我心情郁卒,心肝结成丸,因此得病。”
林山田弟子繁多,警大时期的林东茂(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前国立成功大学教授、前警大教授)、蔡圣伟(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前《月旦法学杂志》总编辑)、许泽天(成大法律系教授)等都是他的弟子。林山田过世后,学界的吊文收录于《月旦法学杂志》第152期、《台湾本土法学杂志》第100期,前者更收录林山田生前最后一篇期刊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