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正义执剑为民——记安徽灵璧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尹林浩
(2024-01-07 13:21:09)分类: 尹氏资讯 |
【媒体聚焦】守望正义 执剑为民
——记安徽灵璧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尹林浩
政务: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是尹林浩入职的第10年。从立案庭到诉讼服务大厅,从基层法庭到综合审判庭;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从员额法官到副庭长,不同岗位的历练让他快速成长,如今尹林浩已成为庭室骨干。
“这个案件我打了十年了,死也要争这口气。”这是老李第一次见到尹林浩时亮明的态度。
这是一起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老李自2013年起诉以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矛盾始终未能彻底解决。几经辗转,案件到了尹林浩手中。接手案件后,尹林浩第一时间调阅卷宗,细细核对每一笔账目往来、审阅每一页庭审笔录,不放过任何细节。经过抽丝剥茧般梳理,案件脉络逐渐清晰。捕捉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所在,尹林浩有了调解、裁判的底气。
面对老李的急迫与不信任,有过多年信访工作经验的尹林浩坚持“情、理、法”齐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为其分析法律关系,释明法律规定,说明原审案件判决理由,告知其哪些是合理诉求,哪些因证据不足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尹法官,我服你,无论你怎么判我都愿意。”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成群众语言,往往事半功倍,经过数日的耐心解释和调解,老李终于不再执拗于自己的观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势必会遇到重重阻碍,但身为一名法官,要试着去理解别人的不完美,给他一个诉说的机会。倾听,本身就是一种工作法。听着听着,也许就能找到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打开心结。”尹林浩明白,很多当事人打官司只为了争一口气。
作为一名综合审判庭法官,不仅要办理申诉、再审等审判监督案件,还要承办行政案件。尹林浩深知,“民告官”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审理此类案件时,他总是慎之又慎、细之又细。
在一起行政案件中,陈某在工地干活时坠落受伤,但其未及时告知工地负责人,而是自行离开工地直到当晚才去医院诊治。由于陈某受伤时间与治疗时间有间隔,公司不认可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遂将人社部门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由于陈某受伤时旁边没有其他工友,建筑工地也没有视频监控,案件证据少,事实认定难度较大,要找到一个让行政机关、企业、劳动者三方都能服气的答案实属不易。
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尹林浩与审理团队一起实地勘察现场,对案件细节进行逐一审慎核实,庭审时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并查阅大量类案,最终认定案涉事实能够形成闭合证据链,判决结果肯定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涉案企业也予以认可,陈某获得相应赔偿,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行政审判是“官”“民”对话的重要桥梁。“我们要以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严谨、规范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到辨法析理、定分止争,一方面畅通老百姓的救济渠道,另一方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尹林浩说。
在这样一个岗位上,尹林浩深感“压力山大”。“行政审判涉及的历年法律、行政法规、各级规章、规范性文件太多了,每个案件之间都不尽相同;申诉、再审等审判监督案件也都是经历多次裁判,双方当事人的冲突大、问题杂,处理起来相对比较棘手。”面对一个个难啃的“硬骨头”,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弥补本领恐慌、更好化解矛盾。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我的青山与岩石,就是案件。法官如医者,遇山崩之病,不仅要有裁判之能、抉择之勇,更要有抽丝去病的专注与耐心。在审判航道上,我将坚定信念,深学笃行,实干担当,争当一名不畏艰险、破浪前行的‘好水手’。”尹林浩的法治情怀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