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文殊镇坡街村武举尹元庆匾额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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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文殊镇坡街村武举尹元庆匾额解读
禹州市三都文化2019-04-29
近日,在禹州市文殊镇坡街村有幸看到清朝乾隆年间的两块古匾:“武魁”匾和“瑶池古雪”匾。这两块古匾的制作年代分别是公元1774年和公元1779年。从制作时间上推断,古匾距今已24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古匾的原始主人分别是尹元庆和其母尹李氏。据现藏主人回忆,该匾的原始主人,是其祖上。从“武魁”匾的内容可以断定,尹元庆曾是一名武举人。查阅民国《禹县志·科举表》,从中得到确凿的证据。志载:“尹元庆,(乾隆)甲午科武举人”,即公元1774年中武举。
该匾保存时间较长,经历多次战乱,尤其在文革破四旧之后,仍能保存,尤显难能可贵。古匾的发现,对禹州科举考试制度的研究,禹州民俗文化的研究,以及禹州匾额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实证资料,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为了进一步了解、研究这两块古匾,本文从匾文、规格、款识、年代、注释、释文等方面进行解读。现解读如下:
一、“武魁”匾



【年代】公元1774年
【注解】
(1)兵部尚书总督部院管河南巡抚:即加授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的河南巡抚。
(2)兵部尚书:兵部最高行政长官,统管全国军事,从一品。
(3)总督部院:因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如雍正元年(元1723年)规定,总督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因此总督亦称总督部院。
(4)河南巡抚:全称“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理河道屯田”,为明清时期设置的负责河南地区的巡抚职位。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因河南盗案繁多,特命加提督衔。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全省军事、吏治、刑狱、民政等,职权甚重。
(5)兵部尚书总督部院管河南巡抚何:即河南巡抚何煨,1772年5月—1775年10月任职。
(6)钦命河南提督全省学政翰林院侍讲:钦命,皇帝的诏命。河南提督全省学政:负责河南全省文化教育的行政长官。学政,全称“提督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清代地方文化教育行政官,各省学政并无固定品级,若以侍郎而授学政即为从二品,以郎中授学政者即为正五品,唯其必须是两榜进士出身。各省学政由朝廷在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者中简派。从各部院侍郎(从二品),京堂(大理寺、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等等,为三品或四品京官),翰林院修撰编修侍读侍讲(五品或六品),科(即都察院六科给事中,正五品),道(即都察院十五道监察御史,从五品),各部院郎中(正五品)等中由进士出身者简用。
(7)代办监临王考署:临时代理别人监考的监考官。代办:代为办理。监临:指科举制度中乡试的监考官。王考:对已故祖父或父亲的敬称。署:办理公务的机关。
(8)布政使:全称“承宣布政使”,布政司最高行政长官,从二品。布政使是清代专管一省财赋和人事,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的官员。布政使在三年宾兴(宾兴:科举时代地方官设宴招待应举之士,亦指乡试)时,提调考试。
(9)监试署:监试指监督考试,科举考试时负有监督之责的官吏。
(10)按察使司: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为一省司法长官,掌一省刑名按劾,简称臬司,为正三品官。
(11)兵备道:兵备道是为稳定地方治安而设,主要负责分理辖区军务,监督地方军队,管理地方兵马、钱粮和屯田,维持地方治安等。清朝沿置,乾隆时定为正四品,多由守、巡二道兼任。兵备道集军事、监察大权于一体,为明清时期一项重要的地方管理制度。
(12)开归陈许道:开归陈许兵备道指管辖开封、归德(商丘)、陈州(周口)三府和许州(许昌)直辖州的兵备道,驻开封府。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置开归道,驻开封府,领开封府、归德府、河南(洛阳)府;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增领陕州、陈州/陈州府、许州/许州府/许州、禹州、郑州;十二年(公元1734年)降禹州、郑州;十三年(公元1735年)河南府、陕州另属,更史开归陈许道。
(13)粮储盐驿道:粮储道指清代专管各省粮务的道员,秩正四品,受总督、巡抚统辖。其中有些粮储道还兼任分守道或分巡道。盐驿道指掌管督察盐的生产和行销事务。河南分守粮储盐驿道指掌管河南本省粮务和盐务的官员。
(14)分守道、分巡道:分守道,即巡抚常驻省首府之后,布政司成为虚职,不在负责省一级业务,除布政使继续留在首府充个门面外,参政、参议等副官下放地方,管理各府。分巡道,即巡察常驻省首府之后,按察司成为虚职,不在负责省一级业务,除按察使继续留在首府充个门面外,按察副使或佥事等副官下放地方,负责各府监察事务。
(15)提调署:提举调度的政府官员。
(16)河北彰卫怀兵备道: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河北道,雍正末年驻武陟县,领彰德府、卫辉府、怀庆府。河北彰卫怀兵备道指管辖河北道三府的兵备道。
(17)河陕汝道:雍正十三年(1735)置,驻陕州,领河南府、陕州直辖州、汝州直辖州。
(18)南汝光道:康熙九年(1670)置南汝道,驻信阳州,领南阳府、汝宁府、汝州;雍正二年(1724)增领光州;十三年(1735)汝州另属,更名南汝光道;光绪三十一年(1905)增领淅川厅,更名南汝光淅道。
(19)议叙制度:清朝凡官员立有功绩或经考核成绩优良者,可交部议叙,给予纪录或加级的奖励。据《清会典·吏部》卷11记载:“凡议叙之法有二:一曰纪录,其等三(计以次,有纪录一次、纪录二次、纪录三次之别);二曰加级(计以级,有加一级、加二级、加三级之别),合之,其等十有二”。对官员的通常奖赏叫做“议叙”,分成“纪录”和“加级”两种,各有三等。最低的是“纪录一次”,累积三次,便算“加一级”,再上为“加一级纪录一次”,到“加一级纪录三次”晋升为“加二级”,依此类推累进,直到“加三级”为止,共有十二等。而官员得到议叙,遇有升迁可随带以示荣誉,对于考核也是具有评定优劣等次的依据。官员因过受降级、罚俸处分时,可以本人所得之“加级、纪录”抵消。如纪录一次抵消罚俸六个月;军功纪录一次,抵消罚俸一年,纪录四次,可抵消降一级等等类推。但若是大过,必须实降实罚时,则不准抵消。所以,在清代文献中,常见某某官员加若干级、纪录若干次的记载。
(20)兵部尚书总督部院管河南巡抚事加五级何:“兵部尚书总督部院管河南巡抚事”其意为:官职是河南巡抚,加授“兵部尚书总督部院”;“加五级”即奖励的等级;“何”为姓氏。
(21)武魁:魁,在科举考试中取得高第。“武魁”即高第的武举人或武进士。
(22)甲午科:农历甲午年举行的科举考试。
(23)中式:在古代指科举考试被录取或符合规格的意思。
(24)举人:举人原指被荐举之人,明清两代称科举考试中被乡试录取者。
(25)龙飞:为帝王的兴起或即位。
(26)乾隆:“乾隆”寓意“天道昌隆”,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的年号,在位六十年(公元1736年—1795年)。
(27)阳月:农历十月。十月的别称还有良月、露月、初冬、开冬、阳月、冬、飞阴月等。
(28)吉旦:农历每月初一,或泛指吉祥的日子。
(29)清朝河南行省政区:沿明制,为省,驻开封府;设河南布政司、河南按察司,驻开封府;并置开归陈许郑道、河陕汝道、南汝光淅道、河北道。
【释文】
乾隆39年(公元1774年)10月吉日,兵部尚书总督部院管河南巡抚何某、钦命河南提督全省学政徐某、代办监临王考署河南布政使司布政使荣某、监试署河南按察使司开归陈许兵备道周某、河南分守粮储盐驿道赫某、提调署河南分巡开归陈许兵备道赵某、河南分巡 河北彰卫怀兵备道朱某、河南分巡河陕汝道王某、监试署河南分巡南汝光道陈某等省道政府部门长官联合授予甲午科中式举人尹元庆“武魁”称号。
【延伸】
“武魁”匾系省级政府部门颁发,属荣誉性质,规格较高。据其后裔回忆,该匾悬挂在尹家大门门楼顶部。
二、“瑶池古雪”匾


【年代】1779年
【注解】
(1)赐进士出身:是科举时代按照中式等第赐予的一种资历称号。明清科举殿试的名次分为一、二、三甲。一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40或50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100—300人),赐同进士出身。
(2)敕授:《资治通鉴·唐睿宗景云元年》:“旧制,三品以上官册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
(3)工部屯田青(清)吏主事:工部,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等,工部尚书为其长,并置工部侍郎一人。工部尚书品级在清代为从一品。明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改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为各部司官中最低的一级。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
(4)古亳:今商丘。
(5)戴书绅:乾隆三十六年辛卯恩科(公元1771年)第三甲89名进士,赐同进士出身。
(6)瑶池古雪:瑶池是中国神话中西王母所居住的地方;古雪指经久未化的积雪。瑶池古雪意为品德圣洁。
(7)节孝妇:即保持贞节和孝敬父母的妇女,一般指丧夫后保持贞节的妇女。
(8)相月:农历七月。七月的别称还有瓜月、巧月、兰月、兰秋、肇秋、新秋、首秋、相月等。
(9)望日:月亮圆的那一天。通常指农历每月十五日。
【释文】
乾隆44年(公元1779年)七月,进士出身敕授工部屯田清吏主事戴书绅为节孝妇尹李氏立“瑶池古雪”匾额。
【延伸】
“瑶池古雪”匾系武举尹元庆请人题字制匾,以弘扬其母节孝之德。据其后裔回忆,该匾挂于堂屋之内。
另据85岁的村民郝光三所记的文字资料中发现:尹元庆之父尹谦早故,其母尹李氏谨守妇道,克勤克俭,日夜操劳,井台挑水,窠臼舂米,历尽生活艰辛,供子元庆练武,并得小叔太学生尹遂襄助,终在乾隆39年甲午科中举。为彰母叔节义之恩,经皇帝恩准,修尹家牌坊。
该牌坊属过街式石质“节孝坊”,其状呈“凸”字型,两层额石,双面刻字,上层额石刻“圣旨”两字,下层额石刻“钧台首望”“风霜井臼”八个大字,一坊脚刻“旌表处世武信郎尹谦之妻,应(应,接受)封安人(安人,封建时代命妇的一种封号)李氏,胞弟尹遂立”,另一坊脚刻“甲午科中式举人尹元庆立,龙飞乾隆三十九年岁官阳月吉旦”。
建国后,因需开通坡街至官山、方山的新路,牌坊被拆除。
文:桑晓东 丨 图:桑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