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一等功烈士王炳煌(湖南省洞口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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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煌(1951-1979.2.21),男,湖南省洞口县石江镇穿石村人,1969年4月入伍,197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烈士,原42军124师370团(53247部队)8连副连长。战前,他请缨下了连队担任副连长。1979年2月,他与大学毕业不久的恋人彩霞姑娘完婚,新婚三天受命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带领一个班精兵突击队为坦克部队清障,在高平战役之博山前线顽强战斗,1979年2月21日在对越自卫还击中英勇牺牲,时年32岁。部队追记一等功。墓地位于广西龙州县烈士陵园。
一张染血的账单(五古诗)
作者/黄碧然
连副王炳煌,家乡在邵阳。
三十成婚晚,战前当新郎。
蜜月才三日,急电催回岗。
披掛出征去,慷慨上战场。
异境烽烟密,枪林弹雨长。
激战嫩金山,喋血叹身亡。
烈士贫如洗,账单怀中藏。
含泪读留言,一字一回肠。
我本农家子,世代耕田庄。
山高地质瘦,父母病在床。
无钱办喜事,借贷备新房。
薪资五十四,开销月月光。
自古兵上阵,哪有不伤亡。
我若血流尽,战友请帮忙。
欠债理应还,人去账不僵。
制表成依据,纸上数额详。
恤金五百五,正负两相当。
泉下无憾事,做鬼也清狂。
读罢山欲裂,天地两茫茫。
账单传京阙,元帅泪汪汪。
注:这首诗,根据真人真事归纳。没有虚构,没有夸张。作者/黄碧然,对越自卫还击战时任124师副参谋长。
王炳煌是42军124师370团8连副连长。在自卫还击作战中牺牲。在处理他的遗物时,发现这张染血的账单。读罢催人泪下,感慨良多。战后这张账单,被军报记者带去北京,叶帅看了这张染血的账单,老泪纵横,久久不能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