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飞--北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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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飞,男,1977年1月出生,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党委副书记、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中央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财经法学》编委会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洪堡学者、德国联邦总理项目获得者(2010);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12);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者(2014)。曾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2013年2月—2015年8月);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访问教授(2010-2011)。
主要学术兼职: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曾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主要社会兼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首批入库专家;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青联委员,中关村青联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评审专家;北京仲裁委仲裁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曾任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中国房地产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国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考试委员会委员,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专家顾问。
曾参与《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总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销售管理条例》《住房租赁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食品药品纠纷等司法解释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参与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租赁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房屋登记办法》的主要起草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不动产法。
独著论文《体系化视角下的意定代理权来源》获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9);论文《论我国民法典中代理制度的类型与体系地位》获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三等奖(2016);论文《论债权让与中债权移转的依据》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2016);个人专著《物权法·用益物权》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优秀青年成果奖(2006);合著教材《民法学》(王利明主编,作者包括张新宝、杨立新、房绍坤、程啸,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获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图书出版发行联合会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
教研成果“以财经法学为特色,打造面向财经法律实务的卓越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获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8)。主编教材《合同法》获批财政部“十三·五”规划教材(2018)。所指导的研究生杨春(2009)、费婧(2010)、远畅(2012)、景洪杰(2014)、李璐(2015)、古丽格娜·吐尔洪(2016)分获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获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法学会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6);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2016);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提名,2017);中央财经大学成心优秀学术奖(2012)。
个人简历
2011年9月至今,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其间,2011年9月—2013年6月,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2013年7月—2016年6月,兼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13年2月-2015年8月,挂职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参与创办《财经法学》杂志并兼任副主编(2014年8月-2018年5月),2018年6月起兼任《财经法学》杂志编委会主任;2016年7月至今,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2015年6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64期六部委哲学社会科学骨干研修班学习。
2006年9月-2011年9月,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其间,2007年3月起兼任法学院院长助理;2010年9月-2011年8月,洪堡学者、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访问教授;
2004年10月-2006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其间,任《合同法评论》编辑部主任;
2001年9月-200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其间,任“民商法前沿论坛”策划与主持人、《人大法律评论》执行编委;
1998年9月-2001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其间,2000年7月-2001年6月任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副主席、执行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
1994年9月-1998年7月,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