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李氏【清】(河北省博野县古代历史名人)
(2023-07-15 18:35:26)分类: 宗彦贤达 |
清代名宦尹会一的母亲李氏(1667–1744),直隶博野(今河北省博野县)人。李氏自七岁起即跟随父亲李宗白读《小学》、《四书》,通晓大义。其学业水平让她的堂兄有“恨非男不以亢吾宗”的感叹。康熙二十四年(1685)李氏嫁给了博野县东章村尹公弼。27岁孀居。李氏一生勤俭持家,严于教子,多作义举,协助儿子缔建治绩而成为有清一代名宦。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李氏“女子而有士行”,在当时和后世为人景仰,正像方苞为其所写墓志铭所说“岂惟女仪,志士之师”。
康熙三十二年(1693)尹公弼因病去世,后四年,李氏迎养其父母到东章尹家,缔建四老在堂的局面,李氏 “上侍四老,下抚孤雏,严洁自持,不苟言笑,毁容废妆,无论冬夏,惟以尺布裹头。亲戚家宴会,从未与席”。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李氏以一外嫁女儿身份而能对父母生养死葬,被族党称为女中孝子。此事既彰显了李氏在东章尹家的地位,也说明李氏敢作敢为的性格及为人处世的能力,此举在清代芸芸节妇中也极为罕见。
李氏的前半生甘澹泊,勤纺绩,“场圃事亦躬亲之,有农家妇女所不能堪者”,“不惟心瘁力殚,资用半手所拮据”。 面对业儒而不得志、郁气成疾的丈夫,李氏侍奉汤药,无间昼夜,溽暑炎蒸,备极艰辛。尹公弼死后,李氏哀毁异常之余,筹办丈夫身后事。当时族人多所留难,尹母遂称”宅东有田,孤嫠便祭”,营葬丈夫于该处,植树其后,是为东章新阡。当时墓地仅九亩,其后经尹母规划,渐增至百亩,广植柏树与杨树,成尹氏永久祭田。李氏独力支撑整个家庭的经济,“内而薪米,外而束修,半取给于十指” ,“乡中嫁娶衣裳,皆为代制”。李氏为人乐善好施, 虽然薄田数亩,所入有限,仍然借资族邻。
尹会一两岁丧父,幼年的教育完全由母亲李氏承担规划。李氏每日口授《论语》,严加约束,虽然尹会一的祖母主张督教可稍宽,尹母却以丈夫临终吩咐“教子婴孩,晚恐无及”为理由而不愿稍怠。李氏把父母接到东章后,请其父李宗白对尹会一“指示经书句读”。由于外祖父“怜爱外孙,不无宽假”,所以李氏“为严立课程”。尹会一十一岁时进入私塾学习后,每晚归家,李氏“必叩以书理,解则喜,否则涕泣,督之不少贷”。 尹会一十六时进入保定府学,李氏勉励儿子“努力前途”。尹会一二十岁时,与友人联社为文,“道义相磨厉,不以乡曲毁誉为重”。李氏持家俭约而宾燕则不惜费。尹会一早年的学习、师从、交游都由尹母设计,是名副其实的“以母兼父,以严成慈”。
雍正二年,尹会一考中进士,正式踏上仕途。尹会一守襄阳,治扬州,担任两淮盐运使、河南巡抚,入补副都御史,无论升迁贬谪,大部份时间均与母亲相依过活。李氏是切切实实地活在儿子尹会一政治生命中的人。她的言行直接有助于儿子功业的建立。
雍正五年七月,尹会一出守襄阳时,曾有六个月的时间出差不在襄阳。那时襄阳经常发生火灾,李氏“制水桶,遍置人烟丛集所,以防未然”。问题得到局部解决。雍正八年大雪,天气异常寒冷,李氏让儿子尹会一“襄阳樊城民妇六十以上者给布一疋,七十以上者给帛一疋,八十以上者倍之”,达到社会教化的效果。尹会一母子在襄阳民望极高。雍正十年(1732),尹会一奉命调补扬州府知府,母子同行,当地百姓挥泪送别,“男妇送者舟车相望”
尹会一母子在扬州期间,李氏亦一如既往,多行善事。李氏认为扬州风俗奢华,教诲儿子在”繁华之地、财赋之薮”,应当”以澹泊处之”。尹会一任两淮都转盐运使,尹母指导儿子收课改在大堂,丝毫出入都明登印册,政事清白、出纳无私。尹母的明智,又表现在推却贵重礼物上。扬州习俗”鲥鱼初出,渔人献富贵家,或赏至四五十金”。当时有人以鲥鱼相馈,尹母以婉辞不受,并感叹”风俗竞尚,何堪逐靡”,为此,李氏还亲自写了一首《劝好歌》就扬州风俗人情对症下药,苦口婆心,以资教化。
乾隆二年,尹会一调任河南巡抚,扬州人自发送行,“江淮数百里间,运河两岸如堵墙”。在这段时间李氏所行善事遍于河南,对儿子督诲不减。尹会一办公后回家,李氏询问所部署事情,“有不合,对案辄辍食”,结果尹会一要“长跪请罪不敢起”。乾隆四年,尹会一改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先送母回乡,再赴京上任。李氏从此时开始,一直至乾隆九年病逝,再没有离开博野。在她生命中最后几年,仍不减善施,设义仓、恤孤贫,遍及博野东章、辅平、白沙、张家庄,李氏乐善好施的性格,始终如一。
乾隆八年,清高宗特赐御制堂额、楹联、诗章。堂额是“荻训松龄”,楹联是“节励熊丸贻母教,恩荣翟茀乐天年”。赐诗为:“聆母多方训,于家无间言。庥风诚所励,百行此为尊。名寿辉比里,孝慈萃一门。犹闻行县日,每问几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