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香芳--云南省级非遗“德昂族音乐舞蹈”传承人(云南省保山市人)

分类: 尹氏名人 |
尹香芳,女,德昂族, 50岁(2017年),云南省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原属于隆阳区)潞江镇芒颜村大中寨人,云南省级非遗“德昂族音乐舞蹈”传承人,云南省省级“德昂族音乐舞蹈美术艺人”,保山市人大代表,潞江镇演艺协会副会长,潞江德昂族民间表演队队长,被誉为唱响高黎贡的“百灵鸟”。尹香芳从小生活在乡亲们的歌舞中,耳濡目染,也对歌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2岁时,开始跟着姨妈学习歌舞。虽然从来没有学习过简谱,但由于爱好和天赋,她先后学会了德昂族的六类民歌,分别是男女表达爱意对唱时的情歌(分为两个调子),在田间劳作放松心情的山歌,结婚时用于庆祝的酒歌(也称水鼓调),父母过世后表达哀思的哭丧调和哄娃娃睡觉时唱的哄娃娃调,也叫摇篮曲。从1982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德昂族民族文化传承,以民间文艺表演的形式挖掘整理德昂文化,把德昂族传统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到歌舞中,自编自导自演出一批优秀舞蹈,整理出7种德昂民歌唱法。在山上干活,尹香芳也随时自娱自乐,唱支山歌给自己听,听得丈夫老董也忘记了疲劳。农家的欢乐,除了动听的歌曲,也少不了人见人爱的舞蹈。小时候,尹香芳就与姨妈学习了采茶舞和八步舞,自学了象脚鼓舞和拜佛舞,以后在劳动中还自创了背水舞和搓麻舞。在潞江坝,她可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四十多年来,各种荣誉的花环伴随着她,可她从未炫耀过什么,依然每天下地干活,在家喂猪做饭,以一名农村妇女的勤劳打理着一家六口的生活。
2001年,尹香芳无偿拿出多年积蓄的5000多元购置道具,在芒颜村组建起了德昂族民间文艺表演队,刚开始时有19个人,如今有23人。文艺队内部人数变化不大,只是随着婚嫁、外出等方面的原因一直在循环更新,至今已培养出了100余名徒弟。尹香芳对他们总是倾囊相授,还经常趁农闲时节琢磨如何在传承的基础上创新。经过几年的努力,队员们学会了尹香芳根据传统文化与习俗创作的 《心声》、《敬酒歌》、《哭嫁》、《摇篮曲》、《竹筒舞》、《采茶舞》、《纺织舞》、《水鼓舞》、《象脚鼓舞》等原生态德昂族民歌和舞蹈,既保护和传承了德昂族文化,又丰富了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了民族文化发展。在尹香芳团队的努力下,2007年,潞江镇德昂族舞蹈“八步舞”、 德昂族传统服饰习俗被列入保山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潞江镇成立演艺协会,46岁的尹香芳出任副会长。从2001年起,尹香芳连续当选为市人大代表,20多年来,她不懈地为保护民族文化鼓与呼。先后提出《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潞江镇小平田集镇建设》、《维修中小学危房》、《加强对较少民族人才的培养》、《建盖乡村文化活动场所》等建议,都一一得到落实。2008年,《水鼓舞》《敬酒歌》列入了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是德昂族没有文字,传统文化依靠口传身授,一旦老艺人去世,有的文化财富就会随之消失。参加2012年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培训学习后,尹香芳进一步懂得了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及其意义,进一步坚定了把舞队带好,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文艺骨干的决心。曾获1999年9月,尹香芳与潞江乡农民文艺演出队一同参加了保山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保山“丰收五十年农民文艺汇演”,舞蹈《咖啡飘香》获得表演一等奖,德昂族民歌《哭嫁》获二等奖;保山(永昌)2000年民族民间歌会三等奖;2001年1月10日,在保山地区首届“永昌民族民间歌会”演赛中,尹香芳获优秀民族民间歌手称号;2002年5月,因在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方面有贡献,她被省文化厅、省民委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音乐艺人;2005年至2007年,她一直是优秀文化体育工作者,并获得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6年首届云南酒歌大赛,她以一曲德昂族敬酒歌获得了大赛铜奖;2012年被命名为省级“德昂族音乐舞蹈美术艺人”等荣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