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由最年长或最有能力的老祖母掌握权力,居住于独立的祖母房,若家中最老一辈有多名成员,则以有能者为当家,又有“舅掌礼仪母掌财”的制度。成年女性居住于二楼,称为花楼,其兄弟与舅舅则居住于一楼。只有花楼的房间开有外窗,以供走婚的男子出入。
早在汉代摩梭人的祖先古代羌人就已经来到云南,而之后的几百年元代蒙古军南征时候留下居住在云南四川边界一带的蒙古人与之结合。走婚时,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潜入(摩梭人称为“摩入”)女方“花楼”(即女方房间),与女方同床后,天亮之前离开(“梭出”)。这种走婚只依赖感情,与经济等一切外界条件均无关。走婚时摩梭人常以苏里玛酒为饮品。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男方在孩子出生时会带礼物去看望,孩子摆满月酒时,母亲需要邀请父亲出席并确认亲子关系。在过年、重大节日时,子女必须去父亲家中拜见父亲,父亲亦会送礼物给子女。子女有重大仪式如成年礼等,父亲亦必须在场。但父亲并不负责管教和供养子女,他们只需要管教和供养姊妹的子女,与外甥的关系比亲子女亲密。所以摩梭人是“知父不亲父”。
摩梭人认为母为尊,女为贵,母亲是摩梭人生活中的轴心和靠山,摩梭人离不开母亲,离不开以母亲为主的家屋,女性在母系家屋中享有尊贵的地位。
摩梭人在13岁以前,不论男女都穿长衫,少男剃光头,少女则留小辫、佩戴彩珠。到13岁举行成年礼后,便改变服饰。摩梭人于13岁就视为成年,女性行穿裙礼,男性行穿裤礼。未行成人礼的儿童一律以麻布长衫遮身,成年后男女衣饰就有所不同。成年后即有资格走婚,但一般在16岁后才开始走婚,不少摩梭男女更推迟至20岁后才首次走婚。摩梭人仍然居于自己所属的母系家庭,财产亦分别属于各自的母系家庭,子女亦由母系家族成员照顾。对生母和姨母只有称谓上的不同,而没有亲疏之别,也常常统称为“阿咪”,对家中不同“阿咪”所生的子女,也视为亲兄弟姊妹,而不像汉人那样称为表兄弟姊妹。
摩梭人有害羞禁忌,例如绝对不能在火塘前或有亲戚关系的人面前提及任何跟性有关的词汇,甚至连“阿夏”、“阿注”、“处味”、“汗处巴”、“怀孕”、“遗传”、“走婚”等摩梭词也不能。否则会令对方尴尬,也是对老人不敬的行为。而“阿达”一词也不能在其他母系亲属在场时提起,因为这暗示母亲与父亲的性关系,会令母亲尴尬。
摩梭人一部分属元代蒙古军南征时候留下居住在云南四川边界一带的蒙古人,但他们不属于蒙古族。1991年的一次调查显示,在四川省和云南省边界两侧,住着4万摩梭族人,主要集中在美丽的泸沽湖畔。泸沽湖是中国最高的内陆湖之一,海拔2,685米,巍峨矗立在泸沽湖北岸的狮山是摩梭族主要神祇嘎莫女神的住地,1982年以前,没有公路通往泸沽 。1990年每个摩梭人都具有了一张合法的居民身份证。官方将居住在云南宁蒗等地的摩梭归为纳西族,将居住在四川盐源、木里、盐边等地摩梭归为蒙古族,但摩梭人在不断地争取自己独立的民族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