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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哲学中的“善”

(2012-04-10 23:11:33)
标签:

哲学

真善美

文化

分类: 成长历程

摘要

哲学是什么?“善”在哲学中是怎么定义的?我们应该怎样才能做到真正的“善”?这些问题总是困扰着我们这些学习哲学的人,今天我就用自己的看法浅析一下“善”之哲学。

 

关键字

哲学 真善美 西方哲学 老子 逻辑

 

正文

第一节 【哲学的本质】

哲学是什么?它在百度百科上的定义为---哲学,是理性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很明显这是从西方的思想维度进行的定义,从方法论一词中可以直接看出。因为中国的哲学讲究的是另辟角度想问题,从而让人顿悟,让人豁然。西方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未经反省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这说明哲学是为整体人生提供一个反省的视角和基本的态度,诸如人活着的意义,生命的目的和基础,世界的本源这些问题都属哲学思考之列。可以说,哲学对于人生是非常有用的,这种用体现在能提供一个照亮人的生命旅程的澄明的灯塔,如果没有这种照亮和澄明,人生就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如此我们将生活在无边的黑暗和痛苦之中而不自知。 这样的人生当然没有什么价值,所以不值得度过。 总之,人生如果没有哲学将是盲的,哲学如果脱离人生将是空的。

第二节【哲学中的“善”】

在古希腊的哲学体系中,“善”是本体的一个属性。苏格拉底的对话中表现出的对于所谓善的行为的不断的对于辩论对手的反驳和追问,体现了这么一个基本的意识:如果在日常行为中定义善,必将会无功而返。因此,从苏格拉底之后,无论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普罗提诺还是圣奥古斯丁,他们都在本体中推衍并以本体为依据来讨论“善”。他们所讨论的真、善、美其实都是一回事,都是本体的自然的和本质的属性。在他们那里,善是与本体紧密相联的,甚至善几乎已经成为了本体在人世间的代言人。善,可以不谦虚的说,是一个论及本体的核心概念。是一个绝对概念,同时是一个绝对存在。尤其到了奥古斯丁这里,已经摈弃了古希腊神话中的善恶对立的二分,恶已经成为了善的子概念,是一个由于善遭遇到了不真实的现实世界而产生的一个不真实的不永恒的概念。

而在中国的大多数思想家所反映出的思想来看,“善”这个概念,极少或者说几乎没有被赋予绝对、永恒的色彩。善只是基于现实世界的标准。而一旦,无论任何问题,包括善,无法在现实世界之外,或者说在比现实世界更高层次的世界中找到依据的话。那么,普罗泰戈拉的那句票剽悍的语录“人是万物的尺度”就很容易占据我们的思维。而一旦人成为了善的尺度,则很显然,每一个思想家将会有一个善的概念和善的标准。尽管,会有一些愿意的人能够就此标准达成一致,比如:儒家用礼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作为实际上是善的标准。但对于真正思考的人来说,这个标准是没有天然的绝对性的。这一对真、善、美的绝对内禀标准的确实,同样反映在,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对于《老子》的注释与理解过程当中。比如,对于世传本的“世人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现代的主流译

注大体上分为两派,一派认为“皆美即丑,皆善即不善”,即如果大家都认为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则这就成了丑、成了不善;一派认为“有美才有丑,有善才有不善”或者说“有丑才有美,有不善才有善”,即美和丑、善和不善是共同存在、相互转化的。我认为:第一种理解,它绝对否定了大众的共同的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哲学的任务,在伦理学上,是为了给大众的共同的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或者是这个哲学家所要确立的对于大众的共同的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寻找到或者论证出它的形而上的依据,而非是对其进行单纯的否定。而这种否定本身,其背后的心理依据正是源于我们没有建立起一个由永恒法经自然法至世俗法的因果链条。而这种心理依据,在事实上是与先秦稷下黄老道家的“明天道以喻人事”的理论体系不一致的。这种价值判定,如果它能够成立,成为了大众的共同的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的话,根据其本身的内在判断标准,也是应当被否定的。这两个东西,善或者恶,美或者丑,它们的存在是互为条件时,那么,它们是因何产生则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就像一个笑话里说的处于竞争对立关系的两个小卖铺的两个倒霉的店员被万恶的小资产阶级老板所要求的以竞争对手的打烊为自己的商铺打烊的条件那样,最终,两个倒霉蛋只能熬通宵。进一步,当它以以它的存在为存在条件的另一个它为它存在的条件时,够绕的吧,没写错,就是这么回事,哲学家都这么说话,实际上,它的存在就是无条件的或者这个东西根本就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到了这里,非常意外的,我们反而找到了解决我们的思辨所面临的困境的方案。也许,我们可以承认这个东西根本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就像我们的前辈们所做的那样,因为他们没有,或者至少没有清晰的,在西方哲学中的存在、实在的概念。什么对于他们来说几乎都是相对的,包括善恶、美丑。这样实际上又回到了第一种理解的老路上,只不过,换了一种不易觉察的表现形式。或者可以这样说,这两种解读都体现了中国传统思想中对于实在概念的缺乏。也许,我们可以承认这个东西的存在是无条件的,这样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的解释,这个东西本身就是实在的,它就是无条件的存在,甚至,它就是本体或者本体的内在属性。突然,我们发现,我们沿着一个起点来进行的思考,竟然能够到达如此不同的,而又如此相同(相较西方哲学)的终点。偶然吗?还是奇迹?这正是西方的一些古老的哲学家们对于真善美的思考。而事实上,《老子》来看,老子并不想让这种主观的随意性肆意扩大,对他来说,至少“上善”是有一个客观标准和判断依据的,那就是“上善若水”,而这里要“若”的是水的“利万物”的特性,同时深深契合“天之道利而不害”的根本原则。在《老子》这里,至少反映出一种我们在西方的哲学思想中能够普遍感受到的思维模式。那就是,世俗法依据自然法,最终依据永恒法。

第三节【哲学的意义】

哲学其实就像是这样的一段缘,给在无形中吸引着追寻它的人树立一个追逐的形象,指出追寻的方向,寻找落日中前的他,这样一来,即使耗尽了一生,也能在皱纹中享受美妙,想想也是如此,与其让哲学在那些想要利用它的政治家那里失去它本应该发出的光芒,还不如就索性把哲学放到太阳的高度,指导追求光明的人,暂时让那些无知的人们去嘲笑,等所有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味这段缘,再让这段哲学的缘分大放光芒,各得其义,其实这样一来,哲学至少保持了自己如淳澈之爱情一般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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