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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硬币(币值)

(2015-12-19 15: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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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塔勒

协定塔勒

王冠塔勒

联盟塔勒

分类: 欧洲

                                       德邦硬币(币值)

    德意志地区,历经王朝的变更,货币制度一直被沿用下来。但神圣罗马帝国,王朝衰微,制币权不断旁落,硬币不断贬值,早期的货币,所见的芬尼、格罗森、塔勒等早已名不副实。

在法兰克王国时期,查理曼大帝在整个帝国就推行统一的货币制度,由“查理磅”替代罗马磅。新的查理磅重量为408克。用408克银打制240个最大1.7克重的第纳尔或芬尼。12个芬尼折合1先令,而26先令折合1磅。而半磅称为马克。(磅和先令此时只是计量单位,并不是钱的名称)。991-1040年,神圣罗马帝国用哈尔茨山上的拉黙尔斯贝格银矿的银制作了大量的埃德赫德芬尼。此后,许多地区都进行大量的仿制,其后芬尼币的重量标准严重下降。

    12世纪末,十字军第四次东征时,要通过意大利的港口城市威尼斯,要支付大量的银币作为运费,威尼斯共和国总督恩里克.丹多罗制作了较大的银币-枚重2.19克的“格罗森”。不久格罗森迅速的在整个欧洲传播开来。14世纪,莱茵兰和威斯特伐利亚生产了德国最早的格罗森币。最初,格罗森相当于12芬尼,成为了当时神圣罗马帝国最重要的银币。

    13世纪当时欧洲用白银和食盐进行买卖。因欧洲银币作为货币面值偏小,采用金币作为支付中介比采用银币优势更大。在1252年,意大利重要城市热那亚和佛罗伦萨为了大规模的海外贸易,制作了自己的金币热那维诺和弗罗林。弗罗林也称为古尔登,早期为含3.54克纯金的金币。在德国,莱茵地区的4个选帝候,特里尔大主教区、美因兹大主教、科隆大主教和莱茵的伯爵王于1385年组成货币联盟,发行标准一致的古尔登金币。古尔登成为中欧和东欧交易的主要货币。

    “马克”作为古代货币单位名称,曾通用于欧洲西部地区,包括英格兰。1192年英格兰国王狮心王理查在德意志被俘后,就是向神圣罗马帝国支付了15万马克赎金后才被释放。随着时间演变,马克的重量在各个地区发生变化,其中纽伦堡马克;237.52克、普鲁士马克;233.85克、维尔茨堡马克;238.62克等,影响最大的是科隆马克;233.856克。

    16世纪初,在波西米亚的约阿希姆山谷发现富银矿,在萨克森一侧,施內贝格、安纳贝格和布赫兹进行银矿开采,成为当时银币最重要的来源。从1460到1530年之间,德国的银年产量增加5倍,成为产银大国。随着对银币不断增长的需求,不仅开始制造更多数量的钱币,而且还制造更大和更重的钱币(早期为打制币,为了能手工打制,银币薄而轻)。而银矿不断的发现和开釆,16世纪机械化制币在德意志地区广泛推行正创造了条件。事实上,萨克森的候爵腓特烈三世在1500年己开始生产价值相当于1金古尔登当时被称为古尔登格罗森大银币。1518年初,波西米亚的施利克的领主-斯蒂芬在约阿西姆斯塔尔镇,建立采矿场和造币,生产的硬币叫做 约阿西姆斯塔尔泰勒,后被简称为“塔勒”。最初的塔勒含纯银27.2克。

    1524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曾建立了一种共同的货币标准,重申1塔勒重29.2克,含银0.937,1塔勒=24格罗森=72克莱釆=288芬尼。由于德意志帝国一直缺乏像英法等国那样的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制币权下放到地方诸侯,境内各邦国的币制比较混乱。这种币制在奥地利和南德意志地区并没有被推行,当地使用的是比塔勒面值稍低的古尔登。1566年在莱比锡召开的帝国会议上引入帝国塔勒体系。规定帝国塔勒重29.2克,含银0.889,9枚帝国塔勒含1科隆马克银。在1566年初步形成了“奥古斯堡硬币法令”。17世纪下半叶,在原有奥古斯堡硬币制度基础上修改后的两个地方性货币协议,即1667年的辛那硬币协定和1690年的莱比锡硬币协定,逐渐被大部分邦国接受。到17世纪末,各邦国的高面值货币,基本都是按照莱比锡纯度铸造的1/3和2/3塔勒硬币,和按照1566年奥古斯堡硬币法令铸造的1塔勒硬币和其分数值币。不间断的战争,硬币成色不断下降,更有剪切钱和赝品币混杂其间,造成经济危机和严重的通货膨胀。为统一币制,历届召开多次的帝国会议,为帝国内塔勒等主币币制的规范作出努力,但并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1701年,勃兰登堡地区的霍享索伦候爵家族的诸领地统一为普鲁士王国。1750年,北德邦国普鲁士颁布了格劳曼的14塔勒纯度,引入新的帝国塔勒(Reichstaler)体系,规定塔勒重22.2克,含银0.75、14枚硬币含1科隆马克银。这个体系成为北德未来的基础货币体系。

    1823年前普鲁士塔勒币面铭文币名EIN REICHS THALER(帝国塔勒):德邦硬币(币值)

    1823年后塔勒币面铭币值,图1830年1帝国塔勒,币面铭文EIN THALER XIV EINE F M(1塔勒等于1/14优质马克):德邦硬币(币值)

    北德普鲁士进行改革的同时,南德的塔勒改革也在进行。1753年奥地利和巴伐利亚在维也纳签定了“奥地利大家族和巴伐利亚选帝侯国间关于硬币事宜的邻邦间同意书”简称为“硬币协定”,正式引入新的货币体系,规定每枚塔勒重28.0644克、含银0.833、10枚塔勒含1科隆标准银。由此后按这个协定制造的一系列硬币就冠以“协定”之名,其塔勒即为“协定塔勒”。 (Convention Taler[英文]或Konventionstaler[德文])。硬币协定的实质性主体部分,是规定了1、1/2、1/4、1/6、1/12塔勒五种主要面值银币的货币体系,其中两种高面值币以塔勒形式表示,三种低面值币主要以辅币克莱采(Kreuzer)形式表示,此外格罗森、芬尼均用低成色银制作,以用作小额零钱。硬币协定国制造的协定硬币相互通用流通。七年战争以后,西南德意志和中北部部分邦国如萨克森、布伦瑞克一沃尔芬比特、希尔德斯海姆等亦纷纷接受协定纯度。波兰也在1765年加入。硬币协定逐渐传播到德意志帝国大部分邦国,未接受硬币协定的邦国主要集中在以普鲁士为首的北德意志,包括汉萨同盟城市(不来梅、汉堡和吕贝克)、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斯泰因,梅克伦堡地区等。协定塔勒币面上标有X EINE FEINE MARK,即“十枚含一马克纯银”,文字写法各邦国略有出入,比如以德文ZEHN(十)代替罗马数字X,“马克”拼写成MARCK,或者缩写成X.E.F.M.等等。1/2协定塔勒类推为XXEINE FEINE MARK(二十枚含一马克纯银)。或者AD NORMAM CONVENTIONIS,即拉丁文“根据协定标准”。 图为1795年萨克森协定塔勒,币面有铭文X EINE FEINE MARK,(十枚含一马克纯银):德邦硬币(币值)

    王冠塔勒(Kronental-er)最早在1775年由奥地利发行于奥属尼德兰,最初币重29.53克,含银0.872,铸造标准是9 1/2枚含1精良维也纳马克银,币面上有一顶或多顶大皇冠。1794年奥属尼德兰被法国占领,王冠泰勒被法郎取代。南德巴伐利亚、巴登、黑森-达姆斯塔特,符腾堡开始铸造这种塔勒(克朗塔勒)。1804年后,协定塔勒被王冠塔勒挤出了南德的流通市场,19世纪初王冠塔勒成为南德的主币。图为1832年巴伐利亚王冠塔勒(克朗塔勒),币重29.54克,含银0.871:德邦硬币(币值)

    拿破仑在欧洲的胜利,改变了德意志的格局。神圣罗马帝国于1806年被宣布解散,所有的教会国都被世俗化,原有币制也随之而终止。成立以拿破仑为护国主的莱茵联邦,(未包括奥地利和普鲁士)。

拿破仑失败后,该地区又分割成普鲁士、巴伐利亚、汉诺威、符腾堡和萨克森5个王国、13个公国和候国以及3个自由城市,每个区域都保持着自己的制币权。但经过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要求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3个主要的货币协议规范(1837年的《慕尼黑货币协议》,1838年的《德累斯顿货币协议》,1857年《维也纳货币协议》)加快了德意志地区货币统一的进程。

    1821年9月30日,普鲁士通过了《硬币法》,自此1塔勒相当于30个面值为12芬尼的银格罗申。

    1826年北德关税同盟建立。成员国先后引入了普鲁士帝国泰勒标准。以普鲁士为首的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建立也是帝国走向统一的前奏。1827年巴伐利亚与和符腾堡组成南德关税同盟,后来其他一些南德邦国也参加进来。次年,汉诺威、萨克森、图林根各邦国和汉萨城市组成了对抗普鲁士的中德关税同盟。但在普鲁士的压力下,它于1831年瓦解了。1834年巴伐利亚、符腾堡、萨克森、图林根等邦国与普鲁士签订协定,此时由普鲁士领导的地区关税同盟实质已成长为德意志关税同盟。图1840年汉诺威协议塔勒,币面铭EIN THALER XIV EINE F M(1塔勒等于1/14优质马克:德邦硬币(币值)

    1837年的《慕尼黑货币协议》,是南德主要邦国法兰克福、巴伐利亚、符腾贝格、巴登、黑森、拿骚、霍亨伦索全部加入以普鲁士为核心的关税联盟做出的内部整合,并且和普鲁士经济区做一定区别的重要措施,既一定程度溶于德意志经济圈,又保留南德独特的货币体系。协议国统一发行一种24枚半含纯银1科隆马克的古尔登(盾),作为各协议国统一流通的主币。1837年后,形成了两种新的货币体系,一.是以普鲁士和萨克森为首的北部,1塔勒=30格罗森、1格罗森=12芬尼(萨克森,1格罗森=10芬尼);二.巴伐利亚、符腾堡和黑森周围的邦国,1古尔登=60克莱采、1克莱采=4芬尼=8赫勒。北部主币为1塔币,南部则为古尔登。图1853年符登堡2古尔登:德邦硬币(币值)

    1838年《德累斯顿货币协议》,是南德经济区全部融入以普鲁士为核心的关税同盟的货币配套措施。主要内容是普鲁士系统(安哈尔特诸邦,瓦登克,施瓦茨堡等等),萨克森,黑森等全部发行一种等同于普鲁士王国塔勒,每14枚塔勒硬币=科隆马克纯银。另设定原有普鲁士标准的古尔登(盾),21枚=科隆马克纯银,即1古尔登=3分之2塔勒,2塔勒=3 1/2古尔登。图为普鲁士1840年2塔勒,币面铭为2THALER VII EINE F MARK 3 1/2GULDEN(2塔勒等于1/7优质马克等于3 1/2古尔登),VEREINS 1840 MÜNZE(联合 1840年 硬币),币重37.119克,含银0.9:德邦硬币(币值)

    1857年《维也纳货币协议》废除科隆马克银标准,使用统一的联盟塔勒。将1磅(即500克)作为新的标准计重,规定币重18.52克,成色900,30枚1磅,(1联合泰勒,30枚含1磅优质银)。至此普鲁士帝国塔勒、协定塔勒都被联合泰勒取代,德国塔勒完成统一。不过,各邦在发行联盟塔勒的同时,仍然继续使用当地的小面额币,而大多数最小面额的硬币为铜币。图1858年符登堡联合塔勒,币面铭EIN VEREINSTHALER XXX EIN PFUND FEIN(1联合泰勒,30枚含1磅优质银):德邦硬币(币值)

    1871年普鲁士领导的德意志军队完成了德意志帝国的统一。4月12日,帝国的货币法案开始生效,新的货币体糸以1马克=100芬尼。马克可以在帝国的任何领土内流通,还有一种金币单位叫:克朗(格罗纳)是由10个1马克组成的,也诞生了。1873年7月9号,馬克成为全德国统一的货币,不过当时只发行了0.5、1、2、5马克这几种银币,金币10、20马克。这不仅是联合塔勒的过渡期,一起要被替代还有南德古尔登、自由市的货币。1876年1月1日馬克成为德国境内唯一法定货币,不过3馬克一直没有发行,联合塔勒一直被当成3馬克使用,因为它们的价值几乎差不多(联合泰勒的含银量高一点)。1908年,3馬克(16.6667克,含15克纯银)终于上市,联合塔勒退出流通标志着塔勒的历史使命的结束。

    德国货币统一后,帝国货币法案规定: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面值为1、2芬尼铜币;5、10和(1887年后)20芬尼铜镍合金币;20、50芬尼和1/2马克,1马克面值的银币,的中央货币;各个邦国发行2,3,5马克银币和10,20马克的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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