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批捕1名生产毒豆芽嫌犯

标签:
领域第一百严厉打击嫌犯危害性杂谈 |
分类: 违纪.违法.犯罪 |
人民网郑州5月27电(记者任胜利)26日,河南灵宝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4月份高检院要求在全国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灵宝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及时移交刑事案件线索,快速严厉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活动。
4月19日,灵宝市公安局联合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检查豆芽生产时,发现村民吴某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向灵宝检察院通报了案情。侦监局立即派员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固定证据。起初,犯罪嫌疑人吴某拒不认罪,辩解其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对添加剂的危害性缺乏认识,没有犯罪故意。但经调查发现,其所使用的添加剂属于“三无产品”,应当可以预见其危害性,侦监局要求办案机关进一步完善和固定证据,确保案件的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灵宝市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的材料后经审查,吴某从2010年11月份开始在自己家中生产豆芽,并在市场销售,赢利约1.5万元。为了生产的豆芽卖相好、产量高,吴某在生产豆芽时多次添加了含有4-氯苯氧乙酸物质的无根素。经鉴定,4-氯苯氧乙酸物质属于激素类农药,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根据刑法第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吴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灵宝院侦监部门快速办结该案,有力地打击了食品领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