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

李稚音
他们准备结婚。
他们已人到中年,都有不算丰厚但尚且稳定的收入,各自有一个儿子,来自前一段婚姻。在重组家庭前,他们写下了一份协议,明确婚前财产的归属并约定婚后的家庭开支实行AA。有人把这份协议发上了网,围观者众,其中一条留言写道:一个女人如果得不到对方经济上的给予,那还结什么婚?
我想,写下这句话的大约是女人。她写下的应该是当下一些女性至少是不少丈母娘的想法。她们相信美好的婚姻必须以对方的财富为基础,所以对男人不交付收入这事完全不能理解。对此,与其说她们世故,不如说她们鲁莽——她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女人可以以婚姻的名义要求对方交出身体、财钱甚至灵魂。我不知道她们如此要求的底气从何而来,只是每每看到这样,会想起一位高人说过的话:这世上最难的事,一是改变别人的想法,二是图谋他人的钱财——其实是要求他人为你的生活买单。他说的话是对的。现成的例子便是精明如邓文迪这样的女子,带着并不掩饰的图谋在经历了几段婚姻之后,脸上并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因为,一个不容改变的事实是,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他于你而言只是“别人”,就算是结婚之后,夫妻两人依然是有关系的独立个体。
这是婚姻关系中的悖论,所有的悲喜因此而来。正如心理学家弗洛姆所说:“再也找不出一种行动像爱情那样以如此巨大的希望开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败而告终。
人心不确定,怎么办?于是人们就想到了订协议。一纸婚书本身就是一份愿意终身相伴的契约,包含承诺和约束。只不过这一次,这一对中年男女经历过中途违约的痛,才把协议写得更详细了一些,好让彼此明白,他们在相互靠近的过程中,想要的是什么,能给的是什么,底线在哪里。今后当彼此都有不及,取舍也有个明白的理由,不必太过纠结;如若双方都能达到底线之上,那显然是人生意外的礼物,感恩之外必能有快乐。
这样也许算不上是最美的爱情,但不失为坦白的诚意。在普遍以现实利益作为情感取向原则的今天,他们用白纸黑字告诉对方,我不图你的钱。当他们决心穿越爱情梦幻般的迷雾,扯掉婚姻表象中被普遍认为很重要的一些牵绊,坐下来协商今后的生活时,他们显然已经意识到,婚姻其实是两个人合作完成一项叫作“幸福人生”的项目,而两个合作的人,一定是两个独立的人,从精神到经济都有能力支撑自己生活的人。在此基础上,他们还愿意互相陪伴互相付出,那才是传说中的“有感情”。至于最终能否幸福,则是需要用一生去解答的课题,并非一纸协议可以保证或者阻碍的,只能是“且行且珍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