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周易》 中的推理思维模式剖解
《周易》就像一个神幻的魔方,云蒸霞蔚,妙魅无穷。其实《周易》之妙,妙在玄;《周易》之玄,玄在理,《周易》之理,胜在逻辑。所以,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周易》逻辑推理的思维模式,以助领略卦象之奥,感知数理之道。
《周易》中的象与辞,从风马牛不相及到因果依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证,从零星到系统,从现象到规则,彰显了逻辑推理的魔力。《周易》卦辞并非出于文王一人之手,而是周公和周朝的史官以及后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周易》从卦辞到爻辞,不断得以丰富完善,最终才得以呈现出如今的版本。在《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有:秋,龙见于绛郊……对曰:“……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可以说在春秋时期,“爻辞”“卦辞”这两个概念都没有出现,那么是如何演化成现存本的呢?
当初,周朝的史官们将每次占筮所呈之象记录下来,然后进行合成,将其共性提炼归纳,确定为卦辞,以至后来的爻辞,当然,归纳前提的项数越多,结论就越准确。至于其中的真正奥妙,由于当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人们也无法去把握,甚至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无法去解释,未知的领域永远大于已知,但是人们可以根据若干类似的现象去归纳出自己想要的结论,就好像人们在看云识天气中总结的若干谚语一样,去认识世界。比如“大瓦风,小瓦雨,”“云向东干松松,云向西雨滋滋。”正是这样如此反复,最终将卦辞和爻辞固定下来。所以,后来人便可根据占筮之象,找到卦辞或爻辞,以作为去判断事物的依据,正是这种归纳推理的思维模式,将本来表面上毫不相干的象和辞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使二者变成了一种因果的关系式固定下来,完成了从归纳推理延就成了因果推理的流变。将原来的一种或然判断,变成了实然判断,从可能性到了实在性,因为你占筮到了某种卦象,所以相应的卦辞便会告诉你问题的答案。
当然,如此推理,亦是亦非。倘若象与辞之间亦或因为某种特殊的感应,让特定的时空去定格特定的人事,并采用以象带辞的方式来呈现,即使我们现在人类认知还不能破解,总算也无妨大碍,可寄希望于来日。又倘若象与辞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内在的联系,而纯属偶然巧合,自当别论。就好比说,某位明星他平日出门总遇雨,此时就有娱记好事,得出结论:某明星只要出门,老天必定下雨。如此巧合当法则,怎么能推理出正确的结论来呢。当然,圣人也不会如此愚弄黎民的。
而人们在后来的断卦实践中,人们自然采用了演绎推理中的假言三段论,也就是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构成的推理过程,而大前提是一个假言判断,在小前提中如果肯定了大前提中的前件,结论中也就自然肯定了它的后件。如:
大前提:如果占了某个卦象,那么跟它相应的卦辞与爻辞就是某相应的答案。
小前提:你占了某卦象。
结论:就是本卦象的卦辞或爻辞中所相应的内容。
总之,逻辑构建了《易经》框架,推理就像三根绳索将象与辞编织勒紧成册,让君子玩小人占。其实,圣人之意重在布道,并非意卦。以吾见之,文王只是借俗而扬道,乘卦而得民,因为“商尚鬼”,迷信盛行,所以文王借卦深入民心,以辞赢得民心,为伐商立周做了充分的铺垫,最终建立了周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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