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除早婚•适时嫁娶----
古人规定的结婚年龄
婚姻是人生终身大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到了适婚年龄结婚成家,生儿育女是人类繁衍的必须过程。婚姻不仅是个人的人生大事,也关系到家庭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国历代结婚年龄是由国家根据社会发展而规定的法定年龄。不同历史时期,所规定的结婚年龄各有差异,但历代基本不主张早婚早育。因为古人已经认识到,过早结婚,男女的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是不能胜任为人父母的。据有关史料记载,周代规定男子三十岁、女子二十岁是“适婚”年龄。你觉得多大年龄嫁娶合适呢?
现从皇粮国税博物馆馆藏有关文献,解读古人对青年男女结婚年龄的界定,以及对早婚危害的认知,告诫民众戒除早婚。
上世纪三十年代山西出版的“劝民之规之人民须知”第三十节题目是“戒早婚”。文章内容为:“我国古来定的男人30岁以上娶妻,女人20岁以上出嫁,所以古人身体强壮,岁数活的大。如今当父母的不知道此道理,每每与儿女成婚太早,不制止说害的他们身体不壮实,而且往往儿子还没有成人,又有了多少孙子。当父母的不是要活活的累死么?所以,去年内务部来文禁止人民早婚。本督军暂且定位男子20岁以上才准娶妻,女子满18岁才准出嫁。凡为父母的,不可不知这理,不可不守这法。”
该章节内容语言极其质朴,首先提出我国古来就是规定男子30岁以上娶妻,女子20岁以上出嫁,所以古人身体强壮,岁数活的大。古人对于男女适婚年龄的观点,在现今看来,依然是科学的。《礼记》记载,西周时期,“男子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始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五而笄,二十三而嫁。”东汉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对男三十、女二十三的适婚年龄,也作了十分科学的阐述:“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子二十三,肌肤丰盈,任为人母。”我国的中医典籍《内经•素问》中有更明白的解释:“男二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三十,五腑大定,肌肉坚固,血脉满。”而女子到了二十三,才肾气平均,肌肉丰润。由此可见,古代不主张早婚。
其实到了近代,国家也不主张早婚。皇粮国税博物馆馆藏的1937年,新野县立初级中学寒假报告书结尾处最后一项临时油印加上去的备考三点要求;如,1一是本校遵照部章,初中生禁止完婚;二是家庭如有特殊情形需要子弟晚婚者,而年龄必须在十八岁以上,以免早婚之害。三是本校学生不准与缠足女子订婚。作为学校这也是一项义务,有必要提醒家长按当时新生活标准去做。上世纪初,国家提倡女子放足,禁止缠足,禁止早婚,但第二条也有人性化要求“家庭如有特殊情形需要子弟晚婚者,而年龄必须在十八岁以上,以免早婚之害”。
我国历史上婚龄一向较低,早婚成俗是由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人口寿命短所决定的,它要求下一代人尽早进入生育周期,以增加劳动力,并确保家族的延续。汉代汉惠帝曾下令,女子过了15岁就可以嫁人了,30岁不嫁人,要罚五倍的算赋。《新唐书》规定,男子到了20以上,女子15以上没有结婚的,州县要负责聘礼。对于没有钱结婚的,家乡的富人和亲戚要进行资助。宋朝规定男子16至30岁,女子14至20岁嫁娶。历史上,历代由于争战连绵不断,人丁锐减,朝廷为了增加兵源,才大力提倡早婚和生育,致使早婚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盛行不衰。而且,至今在一些落后偏远的地区,早婚陋习依然存在。
我国《民法典》规定,凡是男早于22周岁,女早于20周岁结婚者均为早婚,早婚必然带来早育。青少年时期是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的时期,也是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如果过早的结婚、生育,不仅影响工作和学习。同时,由于生活经验不足,难以妥善处理和安排家庭生活,也不能很好的哺育和教养孩子,往往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戒除早婚,民众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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