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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哥张驰评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4-07-21 01:05:02)
分类: 证监会政策系列分析文章

啃哥张驰评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证监会711日,颁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啃哥在713日参加了公司一个内部培训,听了券商的一些分析讲解。偶有所得,现在分享如下,部分观点并非啃哥原创观点,是听了券商分析后升华的结果。正如牛顿所说,如果说我看的远一点,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以下蓝色文字为啃哥张驰个人观点。不随波逐流,只扪心自问。

 

在评点这个征求意见稿前,先需要理解其背景,内涵,外延,作用等等内容。

 

根据券商的讲解:广义的并购(或称重组)包含的范围更为广泛,既包含企业的扩张、收缩,又包含了企业中的资产重组等,泛指通过企业资源的重新配置或组合,以实现某种经营或财务目标的行为。从本质上看,企业的并购重组是一种金融交易,旨在通过企业产权、控制权的转移和重新组合,达到资源整合、增加或转移财富的目的。读起来似乎非常拗口,啃哥也觉得,一些本来简单的东西从专业人士口中说出,总是那么的费解。先不管什么是并购重组,我们只要知道并购重组做些什么就行了。有时候无非是找个定义,概念,不一定理解这些概念,只要知道它是做什么的就足够了。啃哥刚开始学金融的时候,总是被那些拗口的高大上的定义搞的晕头转向,不知方向,还死记硬背一些概念以应付考试。其实,后来我才知道,很多教材的定义都是从英文直接翻译过来的,一句话3-5行,找不到句号,那哪里是人说的话啊。现在,把定义放在一边,以苞丁解牛的方式,层层考察。

 

因为征求意见的是“上市公司”,因此只考虑上市公司范畴内。那么为什么不考虑非上市公司呢?因为非上市公司不是公众公司,证监会也没法管。所以只限制上市公司。说白了,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爱咋整咋整,证监会不管。有朋友要问了,如果证监会不管,谁管?这又是奴才的想法和思考。为什么一定要有人管。没错,非上市公司并购,没人管。因为两个非上市公司并购,不涉及股民和散户的资金,完全市场行为,不用去规范,自然会规范的。市场有其力量存在。

 

一、先抛开“重大”资产重组,讲一讲“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交易类型。

根据券商介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为5类,分别是:1)上市公司收购: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上市公司自己购回自己上市的股份。3)上市公司合并;4)上市公司分立;5)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为重大资产重组。只关注第:1)上市公司收购,5)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项。这两项目为常见的并购重组类型。

 

读者读起来是不是有点晕,别怕,很多时候读金融的文章都是这样,我写的也有点晕了,但是等读了后面的就明白了。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目的

 

共有3个目的

1)集团资产证券化(整体上市)

指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吸收合并或资产重组的方式实现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

 

2)产业并购

指与被并购方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关的并购方对该主体实施的并购行为

可分为纵向购并、横向购并

 

3)借壳上市(反向收购)

    通过把资产注入已上市公司,得到该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

    按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 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当然,借壳上市之时特殊历史时刻的产物。主要还是产业并购和资产证券化为主要模式。

 

三、下面说明一下什么是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资产交易行为

 

根据证监会2008年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l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l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l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读者注意,是上述条件“之一”达到,即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读到这里是不是更晕了,忍一忍,精彩总在风雨后。

 

四、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1)交易磋商、筹划:筹划阶段,注意信息保密,并详细记载过程中每一具体环节的进展情况 ,制作书面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2)达成初步意向,停牌重组:停牌时锁定股份发行价格。

3)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公告重组预案: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前一日,与交易对方签定合同,合同为须经股东大会、证监会批准方可生效的附条件生效合同。

4)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公告重组草案,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下,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5) 召开股东大会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股东同意方可通过 属于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6)3个工作日内 申请报送证监会。

注意了,第6项亮了,即到了第6项,才是开始报送证监会。之前只是上市公司自己玩耍而已,而已。

 

五、分道审核制:

这块,证监会比较猛。简单说,就是重大资产重组,一些简单的是可以走快速通道的,甚至不用审核!是的,不用审核。这是历史的进步,没错,是历史的进步。这一步历史走了证券市场20年。

申请报送证监会;2、上市部受理、3、豁免/快速审核通道/正常审核/审慎审核。

没错,在上市部受理后,有四种情况发生,一是豁免审核,一是快速审核,一是正常审核,一是审慎审核。

 

1)              不涉及发行股份的,豁免审核。直接证监会批复,实施重组。那么什么是“不涉及发行股份的”,这是法律的语言,说白了就是直接现金完成的并购重组,不用审核。

2)              发行股份的,快速审核。直接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证监会批复实施重组。分为三步。比上面的多了“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一步。“发行股份”的,就是“增发”,即只增加发行新股。

3)               正常审核。步骤是:上市部初审反馈与回复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证监会批复实施重组。多了“上市部初审”以及“反馈与回复”,很明显“反馈与回复”,必然增加很多时间。

4)               审慎审核。步骤与3)相同。只是考虑到由于中介等历史诚信问题,归为第四部分。

同时需要注意:国发(2010)27号文9大行业,且交易类型为上市公司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的,列入豁免/快速审核类(借壳上市除外)。

 

 

六、并购重组征求意见稿分析:

 

1)行政许可方面

现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对所有重大资产重组均进行审核,其中借壳上市、资产总额占比70%以上交易、置出全部经营性资产加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提交并购重组委。

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对借壳上市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申请进行审核。

很明显,证监会在放权,是好事情。

 

2)发行定价

现行规定

l  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l  破产重整上市公司协商定价。

 

征求意见

l  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l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l  取消破产重整上市公司协商定价。

很明显,新的操作更加灵活,企业选择的余地也更大了。

 

3)支付方式

 

现行规定

l  资产置换、现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征求意见

l  增加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定向权证

很明显,新制度与时俱进,增加了新的支付方式。

 

4)盈利预测

现行规定

l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应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

l  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还应当提供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

 

征求意见

l  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盈利预测报告。

很明显,之前的盈利预测备受争议。以前,企业为了获得批准,盈利预测基本是自己欺骗自己的行为。做不到了,再想别的借口圆了这个事情。现在好了,盈利预测是自愿行为,不用谁逼着做,觉得可以预测就预测,觉得难以预测就不预测。预测了也不一定要做到,只参考。多大的弹性啊。本来嘛,对于中国这个快速变化的市场来说,这种预测真不如没有,并购,增发,只要有人愿意认购,管什么盈利预测呀。市场行为,尊重市场就好了。

 

5)盈利补偿

现行规定

l  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应当提供重组完成后三年的盈利实现专项审核意见和业绩补偿协议。

 

征求意见

l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重组完成后三年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和盈利补偿协议。

彻底取消了之前的规定,因为以前确实形式多于实质。

 

6)资产评估

现行规定

l  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其他估值定价方式未作出相应规定。

 

征求意见

l  相关资产可以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可以采用估值报告。

更加灵活,定价不一定要评估了。因为谁都知道,现在的评估,是根据结果找评估过程,现在的评估基本是烂掉了,没人信了。那么,确实不如不评估。这个改革很有必要。

 

 

7)发行规模

现行规定

 

l  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发行股份数量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征求意见

 

l  取消现行规定的限制。

 

这次是完全放给市场,力度很大。不管规模了。本来也是,企业愿意发行多少就发行多少,只要有人愿意买。

 

8)其他

征求意见

l  分道制审核、借壳上市审核标准与IPO等同、禁止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壳等明确写入重组办法。

l  强化信息披露、交易各方职责及投资者保护。

 

这两个内容是全新的内容。同时明确了借壳等同于IPO。同时明确禁止创业板企业借壳。明确了禁止投机取巧的行为存在。

 

七、啃哥综述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啃哥认为,新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在诸多方面放权,这是可喜可贺的。也许不会一部到位,但是,只要向前走着,心中就充满了希望。中国资本市场20年,至今仍然乱想丛生。什么时候是尽头,我们这一代能看到健康的国内资本市场吗?也许,只有通过不断放权,不乱不治,最终才能解决问题。

尽管大家都在骂证监会,尽管证监会像乌龟一样走着,但是,只要向前走,还是有希望的。

 

 

啃哥认为:这个社会也许就是批评太少,恭维太多,才导致很多时候很多问题流于表面,没有深入,没有分析,没有检验,没有规划。所有的人都在歌功颂德。而我更愿意啃一啃,啃出味道,啃出精彩来。

 

2014718

 

啃哥张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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