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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母亲文化育儿杂谈 |
华东交通大学母亲教育研究所
日前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这位代表指出,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基于此,他提出了这样的提案。
其实,类似的建议很早就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哈斯也提·艾力就曾建议,将产假延长至1年,还应为男士设立“陪产假”。
2011年,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也曾提出“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政府要补贴承担家务劳动的家庭”。
再如去年,鉴于留守儿童的大量出现问题,湖南省妇联主席肖百灵提出应该出台《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条例》,并且要明确规定:“如果条件允许,父母必须将未成年子女带到自己的工作地居住和入学,让孩子在自己的身边成长;如果条件不允许,尽最大可能降低母亲‘出行率’;原则上禁止3岁以下幼儿的母亲长期(半年以上)外出。”
但是每一次这样的建议提出,社会的反应都非常奇怪,尤其是女性的反应更是奇怪:照说是明白的为女性好,可坚决反对的常常是女性自己本身!
为什么中国女性尤其是知识女性带头反对“3年产假”呢?
原因是从“职业”来考虑。
3年产假,如果我们母亲真的休了,她还要不要工作呢?这样看来,“3年产假”看似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实则成了对女性权益的最大损害……
“职业”成了女性权益保护的核心点!
但这是错误的!
母亲和孩子以及家庭的成长才应该是女性权益保护的核心点!
近代西方女权运动的最大成就就是对母权的尊重与保护,认为女性生育、抚育、教育孩子本身就是对社会的巨大贡献,本身就是一个应该拿工资的事情。因此当母亲生下孩子后,就被视为已经有了工作,国家就会给予相应的补贴和帮助。
所以,西方发达国家都是从这个高度来保护家庭、女性和孩子的权益的,他们的整个社会与法律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来保护这些。所以不鼓励母亲丢下孩子去到职场中打拼。
15年前,本人在拙著《发现母亲》中曾提出要让每一个母亲服3年“母役”的建议。为什么要服“3年母役”呢?
因为在人生的头三年特别重要,是在组装大脑。人是分两次诞生的,在母胎里是第一次,是长脑神经细胞的数量,出生后的三年里是第二次,是长脑神经细胞的重量。在母胎里,孩子与母亲用脐带相连,出生后,是通过母亲的怀抱用乳带相连。没有在母胎里生长十个月的胎儿为早产,但如果在出生后的3年内母子分离,也会导致类似的教育和情感的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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