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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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成坠
十事的释义,一是,佛教指十个方面所营造的善业、恶业。《佛说四十二章经》:“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何等为十?身三,口四,意三”,这就是佛教的“十戒”,“身三”,即不杀、不盗、不淫。“口四”,即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意三”,即不贪、不嗔、不痴。身、口、意三方面代表了行为、语言和思想。
“十戒”源于“五戒”,而与“五戒”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五戒”侧重于止恶,而“十戒”则侧重于行善。由“十戒”而来的“十善”,即以不净观离贪欲,以慈悲观离嗔恚,(恚,音hui,去声。义愤怒、怨恨。)以因缘观离愚痴,以诚实语离恶口,以和合语离两舌,以爱语离恶口,以质直语离绮语,以救生离杀生,以布施离偷盗,以净行离邪恶。“五戒十善”是佛教伦理道德的基础。以佛教的观点,守住“五戒十善”可确保投生人天善趣,免堕三途,即使今生不能解脱,来生仍可继续修持。佛教三途,指的是火途(地狱道)、血途(畜生道)、刀途(饿鬼道)。
二是,特指“十恶”。唐代高僧玄奘《大唐西域记》中记载吠舍厘国:吠舍厘城,懈怠苾芻,谬于戒律,有十事出,违十力教。芻,音chu,阳平声。义同刍。牲畜吃的草。
那么,究竟什么叫“十善”?什么叫“十恶”?“十善”,即上面所说的十个方面的善行。“十恶”,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这是自秦汉以后逐渐形成的。南北朝时期,北齐始将此十条定为重罪:一反逆,二谋大逆,三叛,四降,五恶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义,十内乱。隋代以“十恶”之名列入法典。经唐至清,除元代易名为诸恶外,均相沿不改。《唐律疏议》称:“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数,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
汉语成语中有一句“十恶不赦”,就是指中国古代封建宗法社会,在法律上规定有十种重大犯罪不能赦免。“十恶”出自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可能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难报应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十恶”的具体内容,《佛说未曾有经》中说:“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骄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今当一心忏愧。”“十恶”程度严重者,据说要受到大苦大难的报应。与“十恶”之说相对应,佛教中亦有“十善”之说。“十恶十善”之说见之于佛教大、小乘重大的诸多经典,如东晋僧伽提婆译的《增一阿含经》卷四四中,就有“由此十恶之报,致此殃。是故比丘,当离十恶”这样的经文。另外,“十恶十善”之说早在南北朝时期起,就已经在民间广泛流传,如南朝梁武帝萧衍《断酒肉文》曰:“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元代著名戏曲家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他们的这些话,与民间所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立即就报”的谚语,何其相似乃尔。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做了上述的十种恶事,当然不仅仅只有这十种,也可能还有其它的恶事,早晚都必定会得到报应的。而且,这种报应的沉重负担始终压在做恶事者的心上,那是挥之不去、斩之不断的魔咒,终生随影相伴,缠绕至此人死去,方才为止。
十事,涉及“十恶十善”。 由此,经过一番查阅整理,稍稍明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