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问题
(2022-03-25 23:34:56)| 分类: 会计 |
证监会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问题
(四)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问题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判断有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能够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影响可变回报。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施加控制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收购子公司,本年度出现子公司拒绝向上市公司提交财务报表、账簿等关键资料,或阻挠上市公司进入办公现场进行审计等“失控”情形。对此,上市公司未充分考虑其是否依然享有对子公司施加控制的实质性权利,如能够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内部权利机构,或者外部司法途径等方式,继续行使控股股东权力,包括更换管理层、获取印章及账簿资料以及接管经营管理等,仅依据形式上的“失控”认为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未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于实务中的类似情形,上市公司应充分分析子公司“失控”产生的原因,审慎判断其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的影响程度并予以恰当披露。
2.未对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进行恰当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本年度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未按规定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时再调整留存收益,而是错误地同时调整资本公积及留存收益,会计处理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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