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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报上对婚姻制度的一篇评论

(2012-11-14 23:06:08)
标签:

中国

婚姻制度

内政部

繁文缛节

民国日报

文化

分类: 新闻有史
 

亟待改革的旧式婚姻制度

      (摘取的一篇民国新闻,括号里加了一点我的话)

***无疑的

无疑的,在这万象更新的时候(与现在一样),一切的腐化的恶俗都应该打倒(现在,不少打倒的又开始死灰复燃),特别是旧式的婚姻制度的遗毒,是不能容他再留存在这晴天百日之下(看来当时失败了,直至现在满地都是)。中国目下仍然在新旧交递,过度的时代,要彻底的废除,一时恐怕尚难办到(不是一时,一个世纪了都没变);但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至少也应得把他着着实实的改革一下(至今没人响应)。

***焦点

旧式婚姻制度的不良,就在于糜废之大和一切缛节繁文(是啊)。但就礼金款项而言,最少的需七八十元(朋友想想,现在需多少钱),多则数百元以至数千元不等(现在多则多少?谁心里能有个数呀!);此外还有什么礼物,如首饰、衣服......等项,至少须三四百元,以至于数千元(现在什么房呀,车呀的早已青出于蓝了.),这样大糜费,真足惊人(要是您听到现在的花费,估计就得"过去了"!)。考古来婚姻制度,虽然要具“六礼”之备,但那不过算是一种订婚的信物,并不争多嫌少;后人崇尚奢侈,好摆场面,把礼金和礼物增多,直到现在,简直无异将自己的“女儿”,当为“货品”,拿来做买卖(先生这句分析的好呀!但当年的文章没有回天呀!到了现在,更不像样了。)

***旷夫怨女

从表面上看来,男子要讨一个老婆,至少非预备一千元不可(一千之后再加两“0”也差的远呢!)。中国现在正是民穷财尽的当儿(现在是民穷国富的当儿),平均起来,有钱的,不及百分之一二(这与当下很是相适);其余的都赖劳动而生活,哪有这许多钱来用?结果,造出许多旷男怨女来(现在有多少为此而累的结合!!!),其为害之大,不特及于个人,而且对于社会国家的进步,有莫大的影响。(房地产业的不正常发展影响的真是整个国家)!

***徒然害了自家女儿

其实,在另一方面说,嫁女儿,索重聘,是徒然伤害自家女儿的。何以呢?因为有些男子为了讨老婆,为满足女家的索要,不得不变卖田产,或重利借贷。老婆是到家了,债台却也筑的高高,因此一蹶不振的,是在不乏其人(现在的“奴”家族也是这么来的)。彼时,自己女儿,既然做了人妻,也就陪着丈夫一同受罪,真是“何苦来!朱柏庐先生说的话的确不错: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这一点,我敢用十二分的诚恳态度,忠告一般旧式家庭的父母(我也用十二分的诚恳态度,忠告一大批的有旧思想的新式家庭)!

***办法

现在,我们好谈到办法了。前几天报上,曾載过一则内政部长薛笃弼改良婚俗的命令,原文已忘,大致谓旧式婚姻制度应该改良,着各省各地有内政部拟定一条婚姻条例:礼金和礼物至多不得过若干以上;一切繁文缛节都应删除,手续毋须求简(繁文缛节现在是保护,至于限定礼金“人大会上”更本就没这样的提案);而一切仿照前清帝制时代所进行的仪式,尤当禁止(现在恢复还是不错的吗!)通令全国各省,各地,无论上中下人等,都需一律遵行,违者重罚(够狠)。这样的雷厉风行,不怕没有改良的一日!(太乐观了,您忘了“根深蒂固”呀!)

***再来叽咕几句

末了我再来叽咕几句:即是内政部具有改革婚俗的决心,那么,就要赶快的切实实行;说得到,做得到,那才是革命的真精神。这一层,我们对于内政部有十二分希望!(竟敢相信政府,别说您那时的政府了,就是现在歌舞升平之世政府也不可信的呀!)

                                                            ————1928年10月25日上海《民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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