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的爱,就是浪漫。浪漫的爱,既是青春的盛宴,又是青春的酷刑。盛宴必散,散对不想散的人来说就是酷刑。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生死恋,并不是孤例。梁山伯与祝英台也如此。黛玉葬花。又被花葬了。梁祝却双双化蝶,以来世的希望证明爱对死亡的超越。相爱的人会死,爱却不会死的,爱高于生死,这是真正的精神恋爱了,不沾染一点儿尘埃。
在西方文学史上,与《红楼梦》相类似的,莎士比亚写过《罗密欧与朱丽叶》,歌德写过《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以自杀或死亡来衬托爱情的激越,可谓有多美就有多危险。《红楼梦》千条路万条线,无形中都突出“少年宝玉之烦恼”,黛玉对宝玉的爱简直是自杀式的爱,是一种慢性自杀,导致自身像灯油一样快速燃尽了。
我们为什么还敬佩黛玉呢?因为我们做不到。做不到并不代表我们不欣赏:我们承认爱情的最高形式就是无法自控的燃烧。这种自燃造就了俗世间难得一见的强光与大热。爱情离悲剧近一步,也就离神话近一步。不敢爱的人们同样需要爱情神话的慰藉。甚至,更需要别人的爱情来给自己取暖。
在这一点上,大多数人都比宝钗强不到哪里。宝钗懂得用理智来给爱情降温,直至将其变作性价比的换算。她爱宝玉这个人,更爱玉身上所附加的社会价值,物质利益。后者比前者更能满足她的虚荣心乃至现实诉求。
这就是我们自己的悲剧:从审美的立场上,我们都会像贾宝玉一样欣赏黛玉,站在黛玉一边,一旦不是作为旁观者,而作为当事人,我们又能理解宝钗了,又会像宝钗一样考虑问题。等于是同意宝钗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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