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拼音体汉字声调符号

四、拼音体汉字声调符号
声调符号分阴平()也称第一声、阳平(
)也称第二声、上声(
)也称第三声、去声(
)也称第四声、轻声(
)也称第五声。声调符号只用于字典和词典及语文课本中生词的注音,不作为文字的组成部分。当需要注音时,把声调符号标在每个字最后一个字母的右上方,当词首存在由辅音字母组成的省略字时,则声调符号就标在辅音字母的右上方,当词首的省略字是zh、ch、sh时,声调符号就标在h的右上方,带有辨义字母的,则标在辨义字母的右上方。声调符号也可用1、2、3、4、5的数字标在需标字母的右上方,1代表第一声,2代表第二声,其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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