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贺律师】房子货不对板,开发商该赔吗

2024-05-10 15:33:44

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的设计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验房时,如果发现房子的格局与签合同时的图纸设计及描述不一样,该怎么办?购房者应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可以要求赔偿吗?

案情 交付的房子与合同不符 业主和开发商对簿公堂

2021年3月,刘先生和某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合同里约定了该套房屋的价格及房屋结构、尺寸、布局、朝向。

等了2年多,开发商终于交房了。可刘先生接房时却傻了眼,他购买的这套房屋卧室屋顶中间竟然有一根巨大的承重横梁,把房间分成了两半,不但不美观,还会让人感到压抑。

无法接受这一情况的刘先生马上查看当时他和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现不论是合同内容还是设计图纸,都并没有说明有这根横梁的存在。

刘先生认为,这根横梁影响了其房屋的室内使用空间,整个房屋的价值也受到影响。于是,他将该房屋的开发商某地产公司起诉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按照总房款的15%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某地产公司认为,虽然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没有说明室内有这根横梁,但这根横梁是房屋必要结构,且并未使房间面积或空间减损,该公司不应赔偿。

“被告某地产公司表示,这根横梁是承重梁,设置承重梁是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出于对消防安全的考虑,该公司认为己方并没有违约,不应赔偿这个损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助理冯涛介绍。

判决 开发商按总房款5%赔偿

该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某地产公司变更房屋内部结构设计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该起案件中,某地产公司变更了商品房的规划、设计,但却没有告知原告,的确是违约了。

至于该公司称,设置横梁是为了公共安全,法官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变更合同约定的理由。

“买受人没有必要受到出卖人单方面变更合同之后义务的约束,所以,法院综合考虑了横梁的设置,以及对使用空间还有房屋使用价值的不利影响,酌情按照总房款的5%,支持了原告刘先生的损失主张。”冯涛介绍。

释法 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晋鹏程认为,本案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各自义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该条款进一步明确,依据“设计变更”条款主张违约责任有2个条件:开发商经过法定程序(如报主管部门审批)对足以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设计(如结构、户型、朝向等)进行了变更;开发商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购房者。

该案例中,设置承重梁虽是出于对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考虑,但横梁的出现实际上影响了房屋的室内使用空间与美观。就改变规划事宜,开发商对购房者负有告知义务。

对开发商而言,不论是基于国家强制性管理办法的规定,还是令其变更规划设计更具合法合理性,其对买受人均有告知义务。同时,开发商单方面变更规划设计,缺乏双方当事人意思合意的基础,丧失了合同变更的正当性,开发商应承担瑕疵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购房需谨慎,尤其是收房时,一定要对房屋各个角落都进行查看,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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