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贺律师】公司违规减资,股东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4-05-03 08:45:44)分类: 刑事、治安、便民服务 |
基本案情:
某管理公司欠某面粉公司880万元已经生效判决确认,经面粉公司申请执行该管理公司无偿债能力。某管理公司股东李某、王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1000万元减至400万元,减少的600万元注册资本中,股东李某减少出资500万元,股东王某减少出资100万元。
巧儿说法: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通过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应履行通知及公告程序,债权人在接到通知或公告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未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减资股东要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某管理公司减资未依法通知面粉公司,导致其未能依法行使权利,损害了债权的实现,减资股东应对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