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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贺律师】不同比减资: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

(2024-05-02 10:54:53)
分类: 养老服务、医疗
 二、不同比减资
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png/dx71XvlVHWWBT1ruMc6xCAfdOPhbXeWWHuYhZzvRFVIj66OkoAEcUAtjpIm36yoC3OlIQxic6PIS7VibZiaN8Xwiaw/640?wx_fmt=png&from=appms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按照一般规定,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但是,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却给出了一个例外: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话,那么就可以不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来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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